老子-王弼注(8)

2019-08-03 14:53

垂象而见吉凶,先事而设诚,安而不忘危,未召而谋之,故曰,繟然而善谋也。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诡异乱群谓之奇也。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为逆顺者之所恶忿也,不仁者人之所疾也。故曰,常有司杀也。

第七十五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言民之所以僻,治之所以乱,皆由上不由其下也,民从上也。

第七十六章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

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不胜,

强兵以暴于天下者,物之所恶也,故必不得胜。

木强则兵。 物所加也。

强大处下, 木之本也。

柔弱处上。 枝条是也。

第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

与天地合德,乃能包之,如天之道。如人之量,则各有其身,不得相均,如惟无身无私乎,自然然后乃能与天地合德。

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言唯能处盈而全虚,损有以补无,和光同尘,荡而均者,唯其道也。是以圣人不欲示其贤以均天下。

第七十八章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

以,用也。其谓水也,言用水之柔弱无物,可以易之也。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

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

不明理其契以致大怨已至而德和之,其伤不复,故有余怨也。

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 左契防怨之所由生也。

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

有德之人念思其契,不念怨生而后责于人也。

无德司彻。

彻,司人之过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第八十章

小国寡民。

国既小,民又寡,尚可使反古,况国大民众乎,故举小国而言也。

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言使民虽有什伯之器而无所用,何患不足也。

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使民不用,惟身是宝,不贪货赂,故各安其居,重死而不远徙也。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无所欲求。

第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 实在质也。

美言不信。 本在朴也。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 极在一也。

博者不知。圣人不积,

无私自有,唯善是与,任物而已。

既以为人己愈有, 物所尊也。

既以与人己愈多。 物所归也。

天之道,利而不害; 动常生成之也。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顺天之利不相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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