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4 振动沉桩施工
1 打桩机按设计桩位就位。
2 插桩后宜先靠桩和锤的自重使桩沉入土中,待桩身入土达到一定深度并确认稳定后再振动下桩。成桩至设计深度。
3 机械移位。 4.16.5 质量控制
1 打入桩的数量、布置形式及间距满足设计要求。 2 桩长、桩顶标高及最终贯入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 打桩前、后的桩身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振动沉桩在选锤或换锤时,应检算振动上拔力对桩身结构的影响。
4 打桩后,应及时进行桩承载力试验,并满足设计要求。 5 打入桩施工的允许偏差应满足表4.16.5的要求。
表4.16.5 打入桩施工允许偏差
序号 1 2 3 桩位(纵横向) 桩身垂直度 斜桩倾斜度 项目 中间桩 外缘桩 允许偏差 d/2且不大于250mm d/4 1.0% 15%tan θ
4.17 桩 帽 板
4.17.1 施工准备
1 对已施工的打入桩体进行检验。
2 按设计要求准备桩帽施工所需的模板、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 3 进行室内配合比设计。 4.17.2 桩帽施工
1 采用小型机械或人工方式开挖基坑,并将基底压密至设计要求。 2 立侧模板及绑扎钢筋。
3 混凝土拌合、运输、浇注及养护。并留足混凝土检查试件。
4 桩帽达到拆模条件后,拆除模板。桩帽四周按设计要求回填密实。 4.17.3 施工控制
1 原材料按进场批次、炉号等要求进行检验。 2 配合比设计及桩帽实体的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3 桩帽的允许偏差应满足表4.17.3的要求。
表4.17.3 桩帽施工允许偏差
序号 1 2 3 桩顶标高 尺寸 轴线偏位 项目 允许偏差 ±20mm ±30mm 15mm 4.18 强 夯
4.18.1 施工准备
1 依据设计高程及预先估计强夯后可能产生的平均地面变形量,确定夯前地面高程。
2 夯锤的重量应按欲加固的土层的深度、土的性质及夯锤落距选定,夯锤底面宜采用圆形,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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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前,按设计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试夯。通过强夯前后测试数据的对比,检验强夯效果,确定各项技术参数。
4 在整平后的场地上标出第一遍夯击点的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 4.18.2 强夯施工
1 强夯设备就位,使夯锤对准夯点位置。
2 将夯锤起吊到预定高度,夯锤脱钩自由下落,完成一次夯击。若发现因坑底倾斜而造成夯锤歪斜时,应及时将坑底整平。
3 按试夯确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夯点的夯击。 4 完成第一遍全部夯点的夯击后,应平整夯坑,并测量场地高程。
5 在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按上述步骤逐次完成全部夯击遍数或碾压达到设计要求. 4.18.3 施工控制
1 在满夯时搭接面积不小于四分之一。
2 开夯前应检查夯锤重和落距,以确保单击夯击能量满足设计要求。
3 在每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或漏夯应及时纠正。 4 强夯加固地基的承载力以及强夯处理的实际有效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5 强夯处理范围和夯击点布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强夯夯坑中心偏移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1D(D为夯锤直径)。强夯地基处理范围及橫坡的允许偏差应满足表4.18.3的要求。
6 强夯施工产生的噪声参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12532)的有关规定。
表4.18.3 强夯地基处理范围及横坡允许偏差 序号 1 2 处理范围 横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不小于设计值 ±0.5%
4.19 土工合成材料垫层
4.19.1 施工准备
1 土工合成材料规格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运至工地后应分批整齐堆放在料棚(库)内,防止日晒雨淋,并保持料棚通风干燥。
2 土工合成材料进场时,应逐批检查出厂检验单、产品合格证及材料性能报告单。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能指
2
标应抽样检验,每批不少于一次,当数量较大时,按每10000m抽验1次。 4.19.2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
1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的下承层表面应整平、压实,并清除表面坚硬凸出物。
2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时,应将强度高的方向置于路堤主要受力方向,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按设计铺设。 3 土工合成材料的连接应牢固,受力方向连接强度不低于设计抗拉强度。
4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时,必须拉紧展平插钉固定,并应与路基面密贴不得有褶皱扭曲。 5 铺设多层土工合成材料时,其上、下层接缝应交替错开,错开距离不宜小于0.5m。 4.19.3 土工合成材料不得直接铺设在碎石等坚硬的下承层上。应在土工合成材料和碎石之间铺设5cm厚的中、粗砂保护层。
4.19.4 土工合成材料铺好后应按设计要求铺回折段,并及时用砂覆盖。 4.19.5 严禁碾压及运输等设备直接在土工合成材料上碾压或行走作业。 4.19.6 施工控制
1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范围、层数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铺设的土工合成材料属于隐蔽工程,应按隐蔽工程做好检查记录。 3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允许偏差应满足表4.19.6的要求。
表4.19.6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7
1 2 3 4 5 6 7 下承层平整度及拱度 连接强度 铺设范围 搭接宽度 上下层搭接缝错开距离 层间距 回折长度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不小于设计值 0,+50mm ±50mm ±30mm ±50mm
4.20 洞穴处理
4.20.1 施工准备
1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勘探资料,对施工地段进行地质核查。洞穴处理后,应由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对处理范围、效果予以确认。
2 路基施工前应先疏排地表水,防止地表水下渗;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按设计要求办理。 3 洞穴处理所用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4.20.2 洞穴处理一般方法(第4.20.2与4.20.3 合并 )
1 清除浅溶洞中淤泥及其它松软沉积物。
2 换填处理或填片石及水泥土组成的混合物,回填密实。 3 压浆加固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设计要求或由现场试验确定的配合比配置水泥砂浆。
2)加固地基前,通过试验确定注浆孔深度、孔距及注浆压力等有关技术参数。
3)按设计要求布置钻孔,宜为梅花型布置,地质钻成孔。根据注浆孔探明的地质情况与设计所示的地质条件不同时,应提出设计变更
4)应按设计要求预留一定数量的检查孔,并按设计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测。 4.20.3 路堑洞穴施工
1 先铲除溶洞表面溶蚀部分,将洞壁倾斜部分做成台阶。
2 路基面上的溶洞,应采用片石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封闭,封闭厚度不小于0.5m,顶部与路基面齐平,搭盖洞口0.1m以上。
3 对于边坡及坡顶上的溶洞,应清除其充填物,按设计要求封闭;对于泉水发育部位,应预留泄水孔。 4 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排水沟,严禁堵塞泉水出逸点,防止地下水沿路基出逸,浸湿路基。 4.20.4 墓穴、地窖、枯井等人工洞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揭露其表盖层,清除洞内沉积物。
2 采用水泥土或石灰土回填夯实;对于石质洞穴,采用片石混凝土回填。并视具体情况可采取压浆处理等措施。
4.20.5 黄土陷穴施工
1 按设计做好防排水措施,避免地表水流入。
2 采取灰土回填施工,应将洞穴开挖,分层回填、夯实至设计要求。 3 采取灌(压)土浆施工,参照本指南第4.20.2条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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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路 堤
5.1 一般规定
增加湿陷黄土条款,沉降观测条款,防排水应加强,
5.1.1 填料分类应符合现行《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的有关规定。 5.1.2 路堤各部分及护道均应分层填筑,并碾压至规定的压实标准。不同填料的压实厚度与碾压工艺应通过试验段工艺试验确定。
5.1.3 施工允许含水率控制范围应根据填料的性质、要求的压实标准和机械的压实能力综合确定。压实含水率应由重型击实试验的最佳含水率和碾压工艺试验段施工允许含水率范围综合确定。当含水率过高时,应采取疏干、松土、晾晒或其它措施;当含水率过低时,应加水润湿,加水量mw(kg)可按下式估算:
mw?ms?(wopt?w)1?w (5.1.3)
式中:ms——所取填料的湿重(kg);
w、wopt——填料的天然含水率、最佳含水率。
5.1.4 路堤施工应及时做好防排水:
1 基底、坡脚、填层面应及时做好排水处理,不得积水。 2 傍山修筑路堤时,应防止水渗入路堤结构各部。
3 在多雨地区或雨季施工时,应防止地表水流入取土场内;并应将取土场内局部积水随时排除。 5.1.5 填筑路堤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施工前,须对地基进行复查、核对,发现地基范围内有局部松软、坑穴、泉眼等,应慎重处理,不得随意填塞。
2 使用不同填料填筑时,各种填料不得混杂填筑,每水平层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渗水土填在非渗水土上时,非渗水土上层面应设向两侧4%的横向排水坡。
3 相邻填层使用不同种类或颗粒条件的填料时,其粒径应满足D15/d85≤4(两层渗水土间)或D15≤0.5mm(非渗水土与渗水土间)的要求。否则,两层之间应铺设隔离作用的土工合成材料。
5.1.6 改良土施工拌和方法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并严格控制填料含水率和掺合料的配合比。场拌时,土料和各种掺合料应分堆存放;路拌时,应先摊铺土料、再均匀散布掺合料,充分拌合均匀后,方可进行碾压。改良土施工设备和工艺应体现先进的原则,満足拌和施工质量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条件具备应优先选择场拌 5.1.7 软土、松软土地基上的路堤施工
1 软土、松软土路基施工组织设计,应保证必要的预压期。
2 施工现场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取土、弃土、堆料及运土道路的平面布置,安排好作业程序及机械运行路线,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改。
3 反压护道应与路基同步填筑,其填料、填筑压实方法、压实标准应符合一般地基路堤相应部位的规定。护道顶面应平顺并有向路基两侧的排水坡,边坡应顺直无凹陷。
4 软土、松软土路堤参照本指南第5.10节规定进行沉降及位移观测,严格控制填筑速率。对观测设备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5 软土、松软土路堤应进行工后沉降分析。路堤工后沉降量过渡段中及不均匀沉降満足设计要求。 5.1.8 膨胀土地基上的路堤施工
1 施工前应结合永久排水设施做好地表排水设施,排水沟应随挖随砌,铺砌必须及时完成。 2 基底换填应与开挖紧密衔接。如有困难应预留厚度不小于50cm的保护层。 3 换填厚度应根据开挖后地基检测结果确定,且应满足设计要求。 5.1.9 盐渍土地基上的路堤施工
1 地基和护道范围内应铲除表层盐土,并做成自路基中线向两侧2%的横向坡面、碾压密实。
2 路堤底部应按设计要求铺设毛细水隔断层及其垫层或反滤层,施工应参照本指南第4.5节和4.20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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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5.1.10 液化土地基上的路堤施工
1 地基处理前应结合设计文件对液化土地基及处理范围进行核查。 2 液化土路基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试验段工艺试验。
3 地基处理的施工方法按设计要求进行,并应满足本指南第4章的有关规定。 5.1.11 浸水路堤施工
1 浸水路堤应选择在枯水季节施工,地基处理及护道施工应在汛期前完成。 2 水下地基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3 浸水路堤的填料种类及使用条件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按本指南第5.2.6条有关规定复查。 4 浸水路堤填筑应降低水位,有条件时宜采用围堰疏干。
5 基底回填及水位下路堤施工应分层填筑碾压,每层松铺厚度不应大于30cm,填料的含水率严格控制在最优含水率的上限范围内。水下路堤(含护道)超出设计水位线0.5m后按一般路基施工。
6 浸水路堤填筑的压实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基床以下路基浸水与不浸水部分分界高程的施工允许偏差为0~+100mm。
5.1.12 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基础等工程应与路基同步施工,施工时不得损坏、危及路基的稳固和安全。
5.2 填 料 核实引用的规范
5.2.1 基床以下路堤填料
1 基床以下路堤应选用A、B组填料和C组块石、碎石、砾石类填料。
2 对不符合要求的填料或填料虽符合要求但达不到压实标准,应采取改良措施。
3 填石路基中填料的粒径不得大于30cm,其抗风化能力及风化程度应参照现行《铁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TB10115)试验及现行《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22)鉴别。强风化的软岩不得用于路基填筑,易风化的岩块不得用于路堤浸水部分,且不同尺寸的石碴填料应级配填筑。 5.2.2 基床底层填料
1 基床底层应选用A、B组填料。
2 对不符合要求的填料或填料虽符合要求但达不到压实标准,应采取改良措施。 3 粗粒土作为基床底层填料时,其粒径不应大于15cm。 5.2.3 基床表层填料
1 基床表层填料应采用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和沥青混凝土。 2 采用级配碎石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碎石粒径、级配及材料性能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碎石道床底碴》的有关规定。 2) 级配曲线应接近圆顺。
3 采用级配砂砾石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颗粒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表5.2.3-1规定。当为时速200-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时,颗粒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表5.2.3-2规定。
表5.2.3-1 砂砾石级配范围
级配 编号 1 2 3 50 100 —— —— 40 90~100 100 —— 30 —— 90~100 100 通 过 筛 孔(mm)重 量 百 分 率 (%) 20 65~85 75~95 85~100 10 45~70 50~70 60~80 5 30~55 30~55 30~50 2 15~35 15~35 15~30 0.5 10~20 10~20 10~20 0.075 4~10 4~10 2~8
表5.2.3-2 砂砾石级配范围
级配 通 过 筛 孔(mm)重 量 百 分 率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