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放样
⑴ 放样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和工艺要求,放样要根据加工工艺图进行。以1:1放出平面及节点大样,核对构件外形尺寸,安装关系,焊接形式等。经过核实无差错后才能进行样板(杆)制作。
⑵ 采用计算机放样以及公式计算法放样,放样后必须专人进行核算,并且备有的详细的图表,几何尺寸,简图,计算数据等资料。
⑶ 放样要根据工艺要求,统筹考虑预留加工量,焊接收缩量,起拱,板厚处理等。其收缩量见下表:
画线号料外形尺寸 测量样板 气割加工余量 锯切的加工余量 刨边、铣端的加工余量 二次气割加工余量 -0.5mm 内卡样板:-0.5mm;外卡样板:+5mm δ≤14mm:2.0mm;δ≤26mm:2.5mm;δ≥28mm:3.0mm 砂轮锯:锯片厚度加1mm;圆盘锯等:锯齿厚度; 每一加工端:3—4mm; 每一加工端:0.5板厚且不小于5mm. a.沿焊缝纵向收缩: 0.03—0.2L%; 焊接收缩余量 b.沿焊缝横向收缩: 0.03—0.75%L; c.加劲肋焊缝引起的纵向收缩:每个加劲肋每条焊缝0.25mm; ⑷ 样板应用不易变形的铁皮,扁铁等材料制成,样板(杆)上应明确标注零件的规格,数量,基准边,孔径等。用于桁架,屋架类的样板应注明中心线、重心线、定位线;用于弯曲的样板还要注明弯曲方向等。样板(杆)要妥善保管,使用一段时间应进行复验,防止变形。
⑸ 样板(杆)制作的精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无特殊要求时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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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样、样板的允许偏差
项目 平行线距离和分段尺寸 宽度、长度 对角线 孔距 加工样板的角度 ±0.5 ±0.5 ±1.0 ±0.5 ±20'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用钢尺和直尺 用钢尺和直尺 用钢尺和直尺 用钢尺和直尺 用钢尺和塞尺 2.3.2号料 ⑴ 号料时要根据加工工艺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复核所使用的材料的材质、规格、外观质量,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应及时反馈到质检部门、供应部门。遇有材料弯曲、平度超差,影响放样,号料的质量时要对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矫正,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钢板的局部 平面度 型钢弯曲矢高 ≤14 >14 1.5 1.0 l/1000且不应于5.0 b/100双肢栓接角钢的角度不得大于90角钢肢的垂直度 度 允许偏差 图 例 槽钢翼缘对腹板的垂直度 b/80 工字钢、H型钢翼缘 对腹板的垂直度 b/100且 不大于2.0 ⑵ 使用合格的样板(杆)?进行号料,号料应有利于切割和保证零件质量。 ⑶ 主要受力的构件和需要弯曲的零件,号料时应按工艺规定的方向取料,弯曲的外侧不得有冲点和伤痕等缺陷。 ⑷ 画线号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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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料的允许偏差
项 目 零件外形尺寸 孔 距 允 许 偏 差 mm ±1.0 ±0.5 检 查 方 法 用钢尺、 直尺 用钢尺 、直尺 2.3.3年切割 ⑴ 钢材的分离参照下表的要求进行:
项 目 δ<12mm δ≥12mm H型钢 型材 剪切 气割 气割 气割 、锯切 、剪切 加 工 方 法 ⑵ 氧-乙炔切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目 零件的长度、宽度 切割平面度 割纹深度 局部缺口深度 注: t为割面厚度 ±2.0 0.05t且<2.0 0.2 1.0 允 许 偏 差 mm 检 查 方 法 用钢尺、直尺 用直尺、塞尺 用焊缝量规 用焊缝量规 ⑸ 切割缺陷的处理:?对于1<缺棱<3mm的缺陷,采用磨光机修磨平整。坡口不超过1/10的缺棱,采用直径3.2的低氢型焊条补焊,焊后修整平整。断口上不得有裂纹或夹层。 2.3.4边缘加工
⑴ 需要进行边缘加工的零件,?应尽量采用精密切割代替机械加工。 ⑵ 使用机械进行边缘加工的零件,?加工余量应大于3mm,加工余量可按下表的要求:
加工余量
材质 低碳钢 低碳钢 各种钢材 优质低合金钢
边缘下料形式 剪切边 切割边 切割边 切割边 钢板厚度 mm ≤16 >16 各种厚度 各种厚度 最小余量 mm 2 3 4 >3 21
⑶ 焊口坡口宜采用切割的方法进行,?坡口加工尺寸要按工艺加工,用样板控制坡口加工。
⑷ 边缘加工的质量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边缘加工的质量标准
项 目 零件的长度、宽度 加工边直线度 相邻两边夹角 加工面垂直度 允 许 偏 差 mm ±1.0 L/3000且<2.0 ±6' 0.025h<0.5 检 查 方 法 用钢尺、直尺 用钢尺、拉线 用量角规 用角尺、塞尺 2.4制 孔 ⑴制孔设备主要采用摇臂钻进行制孔。
⑵ 普通螺栓孔(C级螺栓孔--Ⅲ类孔),包括高强螺栓孔等孔直径应比螺栓直径大1.0-3.0mm孔璧粗糙度Ra不大于25微米。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孔的允许偏差
项 目 直径 圆度 垂直度 允 许 偏 差 mm 0 ±1.0 2.0 0.03t<2.0 检 查 方 法 用游标卡尺 用游标卡尺 用角尺、塞尺 ⑶ 螺栓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螺栓孔距的允许偏差
项 目 ≥500 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距离 相邻两孔的端孔间距离 ±1.0 ±1.5 501-1200 ±1.5 ±2.0 1201-3000 ±2.5 >3000 ±3.0 用钢尺 用钢尺 允 许 偏 差 mm 检查方法 ⑷ 螺栓孔的分组应符合如下规定: 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连接孔划为一组;
接头处的孔: 通用接头--半个拼接板上的孔为一组,阶梯接头--二接头之间的孔为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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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连接孔为一组, 受弯构件翼缘板上每一米的孔为一组。 2.5组装与拼接 ⑴ 组装原则
组装必须按照工艺流程的规定进行。
组装前应编制组装顺序表,组装要严格按顺序表进行组装,组装顺序应根据结构形式,焊接方法和焊接顺序等因素确定。
遇有隐蔽焊缝时,必须先进行焊接,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布置拼装胎具时,其定位必须考虑预放出焊接收缩量以及齐口加工的余量。 组装前,零部件的连接接触面和沿焊缝边缘每边30~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污垢,冰雪等清理干净。
板材,型材的拼接应在组装前进行构件的组装应在部件组装,焊接,矫正后进行,以便减少构件的残余应力。
要求磨光顶紧的部位,其顶紧的贴合面应有75%以上的面积密贴,用0.3mm的塞尺检查,塞入面积小于25%,边缘间隙小于0.8mm。
构件的隐蔽部位应提前进行涂装。
组装好的构件应立即在构件明显位置进行标注,注明图号,件号和数量。 采用夹具组装时,拆除夹具时不得用锤击落,须用气割切除,不得损伤母材,并用砂轮平整。
钢构件安装中所需用的控制线应在组装后标注,注明构件的中心线、标高控制线,定位线等,并且打上永久标记,作为钢构件检查、预检及验收的依据。
⑵ 钢板拼接的原则
主要受力杆件:应沿钢板轧制方向进行,最小拼接长度应大于1500。 H型钢翼缘板纵向不得拼接,只允许在长度上拼接,拼接长度不小于两倍的板宽;腹板在纵向,横向均允许拼接,横向上的拼接宽度不小于300mm,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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