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制度汇编

2019-08-17 13:06

市委政法委议事规则

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推进政法委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决策科学化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方式

1、市委政法委讨论问题、研究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采取召开各类会议的方式进行。即:

(1)市委政法委全体委员会议; (2)市委政法委联合办公会议; (3)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 (4)市委政法委机关办公会议。 二、议题的提出

2、召集议事由政法委员会负责同志提出议题。政法各部门或政法委机关需要讨论的议题,应事前书面提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提交政法委书记或副书记确定。

3、研究干部人事问题和重大议题,应充分准备,不能临时动议。 4、议题内容应打印成书面材料,发出席会议人员。

5、议事应围绕议题进行,一般不改变议题,更不得空谈阔论。 三、议事的一般程序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列席全议人员的意见作为参考。

7、讨论重要问题,要有应出席会议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 8、决定重要问题必须有出席会议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决定特别重大的问题必须有出席会议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同意。

9、参加议事的人员应态度明朗,充分表达个人的意见。 四、议定事项的落实

10、会议通过的决议,应以《纪要》或其他形式印发。由市委政法委办

—1—

公室或有关单位承办。

11、议定的事项根据各单位的职责,归口落实,市委政法委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督办。

五、注意事项

12、开会须按会议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开会,原则上不临时动议。 13、会前应作充分准备,做到有情况、有观点、有初步对策。 14、讨论发言要紧扣议题,态度明朗,简明扼要。 15、会必有议,议必有决,决必有行,行必有果。

市委政法委全体委员会议制度

一、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周召开,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全年不得少于四次。

二、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书记召集和主持。

三、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出席人员须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委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须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会议。列席人员由主持人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确定.

四、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会务工作由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一般应于会前两天将会议议题和会议时间、地点通知各位委员及列席人员。会议纪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五、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及其政法委员会和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指示、决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二)听取政法部门汇报省直、市直政法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贯彻意见和措施;

(三)讨论需要报请市委决定的重大工作事项:

—2—

(四)分析全市社会稳定形势和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部署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

(五)听取政法各部门工作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的汇报,审议实施意见; (六)讨论决定政法各部门和政法委请求市委或德州市委政法委研究解决的主要事项;

(七)分析政法队伍状况,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和意见。 (八)讨论落实德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前应作好充分准备,向会议请示汇报工作须有文字材料。市委政法委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

联合办公会议制度

一、市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市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办公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三、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人员,会议内容、时间、地点一般应在会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会后及时整理会议纪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主持人签发。

四、市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讨论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和有关事项,研究德州市委政法委和市委批办的需要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协调办理的重大案件;

(二)讨论德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或市委交办的其他问题。 (三)市委政法委员会认为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其他问题。

五、政法各部门需提交联合办公会讨论的案件和有关事项,须提前报送正式打印报告。

—3—

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一、书记办公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不定期召开。

二、书记、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出席书记办公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及会议记录人员视会议内容临时确定。

三、书记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决定机关人事调动、任免、处理等问题; (二)研究提出基层政法干部任用的意见;

(三)研究决定政法委年度重点工作,汇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书记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会议议定事项按要求和程序报告。

机关办公会议制度

一、市委政法委机关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确定召开。

二、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副书记及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可根据会议议题,确定有关同志列席。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和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讨论拟提请市委政法委全体委员会议或市委政法委联合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

(三)听取机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安排工作; (四)研究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建设; (五)讨论重要工作文稿;

(六)讨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有关请示报告;

—4—

(七)研究德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市委交办的具体事项; (八)研究各科室提交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九)书记、副书记提出研究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应形成纪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主持人签发。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上级党委、纪委安排的有关民主生活会内容; (六)上次民主生活会涉及问题的解决情况。

二、市委政法委机关民主生活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政法委机关全体人员出席,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三、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次数根据要求进行。

四、民主生活会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克服缺点,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安排工作的会议。

五、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具体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市委、纪委、市委组织部,邀请有关人员参加,了解情况,进行指导。

六、民主生活会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征求和听取有关部门及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意见在会前或会上转告有关委员;

—5—


政法委制度汇编.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继电保护设计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