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制度汇编(4)

2019-08-17 13:06

八、市委政法委立项交办的信访案件,承办的政法部门应在收到函件后及时办结,并书面反馈办理结果。

九、加强同政法机关信访工作部门的联系,沟通信访信息情况,及时了解掌握重大信访线索,做好重大信访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

十、信访工作要做到月有统计,季有分析,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工作报告制度

一、市委政法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书记主持并全面负责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定期向德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市委报告工作情况,遇有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一)市委政法委每年向德州市委政法委和市委报送两次综合性工作报告,上半年报告于当年7月上旬报出,全年报告于次年1月上旬报出;

(二)对全市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向德州市委政法委和市委作阶段性情况报告;

(三)对重大敌社情、重大恶性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等,及时报告市委,必要时报告德州市委政法委;

(四)及时将省、全政法工作会议贯彻情况报德州市委政法委; (五)向德州市委政法委、市委的请示、报告,经办公室主任、副书记审核,由书记签发,书记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副书记签发。

二、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分别主持并全面负责各主管部门的工作,定期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遇有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三、市委政法委员会研究讨论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和联合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委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其主管部门组织落实。

四、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全体委员会议或书记、副书记报告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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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主管部门一个时期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所主管部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个人廉洁自律及思想、作风、生活方面应当向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

(四)出境、出国时间、事由和批准单位,出本市3天以上的去向和事由。

政法各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制度

一、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各部门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上报有关工作资料,以便更好地了解政法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把握工作形势,为市委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更好地指导全市政法工作。

二、政法各部门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接受工作监督检查,并制定制度列入本部门目标管理。

三、政法部门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报送资料的有关工作,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四、报送工作资料的原则是: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五、各部门报送的工作情况资料主要为:

(一)本部门、本系统的年度和阶段工作安排、综合工作情况报告、工作总结以及中长期工作规划;

(二)本部门的各种文件及主要会议纪要; (三)本部门业务工作统计报表和工作数据; (四)本部门重要业务会议资料; (五)本部门工作情况分析;

(六)本部门及主要业务科、室、庭、队的有关工作简报、动态、信息; (七)重大敌情、重特大恶性案件、涉外犯罪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及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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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特大治安事件情况;

(八)社会各阶层对国内重要政治活动和国际上重大事件的反应; (九)各地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各种对社会易于造成危害的谣传和社会反常现象;

(十)重大事件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

(十一)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及典型经验总结、典型案例剖析;

(十二)本部门、本系统当年干警数及政治面貌、年龄、民族、文化结构等组成情况和干部任免情况,干警中突出的英雄模范评功授奖情况,因公牺牲和负伤的事件,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数据;

(十三)其他重要情况资料和市委政法委要求报送的情况资料。 六、报送工作资料的时间要求:

(一)除专门要求外,每月5日前必须上报本系统当月主要工作情况; (二)综合工作总结每年分两次上报,半年总结须在当年6月30日前报出,全年工作总结在次年12月30前报出;

(三)重大业务会议资料,须在会议结束后两天内报送; (四)其他需要报送的重要信息和情况资料必须及时报送;

(五)报送的情况、信息、资料需打印成文的材料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应用A4纸单面角订或A3纸对折骑马钉,一式三份报送。

七、市委政法委年终对政法各部门的报送工作资料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评比,评比结果发文通报。做得好的部门予以表杨;不及时报送或漏报、误报、瞒报有关重大事项的,予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扩大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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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推进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政工科科长为联络员,负责协助新闻发言人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二、明确新闻发言人职责。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重大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个别记者,发布有关新闻或阐述本部门的观点立场,并代表单位回答记者的提问。负责介绍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等重要情况;负责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讲解政策、通报情况、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说明立场;负责审查新闻发言的主题,确定新闻发言口径;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安排和接受记者采访;负责搜集、反馈新闻发布的社会反应,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三、规范新闻发言内容。主要包括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本部门或本系统安全事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臵情况;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需要向新闻媒体通报的有关情况;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四、明确新闻发言形式。主要包括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单位恳谈会;记者招待会;约见个别记者;在新闻媒体上发表谈话。

五、严格新闻发言审批管理。新闻发言活动由政工科组织,经本单位发言人、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六、强化对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言活动的管理

(一)制定新闻发言方案。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的处臵作出反应,以最快速度上报市委、德州市委政法委。

(二)组建新闻发言工作班子。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建立新闻发言工作班子,掌握突发事件的前因后果和处臵工作进展情况,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进行必要的接待和安排,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和舆论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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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新闻发言活动。新闻发言人要准确发布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事件处臵等情况,表明态度,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正确引导。

七、严肃新闻发言工作纪律。新闻发言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市委的决策精神相一致,做到严肃、准确、权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接受采访或发布新闻。对违规接受采访或发布新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工作制度

一、根据《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结合政法委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重在教育、常抓不懈和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机关工作的方针。

三、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机关每个工作人员的义务,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当自觉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纪律和法规。

四、实行保密工作分级责任制,本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主要责任,全体工作人员要熟知本职中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范围和保密法规、制度。

五、从事涉密工作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业务素质好,忠于职守,保密观念强。

六、秘密载体的使用。

(一)严格履行登记、签收、传阅、借阅、退阅手续,并由专人保管。 (二)因工作确需要携带秘密载体外出时,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本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领导批准,并有两人以上同行;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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