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分析(6)

2019-08-20 18:48

㈠ 起重机司机,在不能通视的条件下,明知自己的一切起吊、降落操作,需在信号人员指挥下进行,但当第2信号员将对讲机交给他便擅自离岗时,他没加拒绝就将对讲机漫不经心的放在自己身后,在天色较暗又无信号联络的情况下冒险操作,在突发事件时又处臵不当,是本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接受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㈡起重机第2信号员,上班时间擅离职守,造成第1信号员与起重机司机之间信号联络中断,是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接收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㈢施工公司对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平台防护栏、防坠安全网﹚不全,作业人员违章行为﹙不系安全带、信号员离岗﹚失察,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1.施工公司经理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施工公司书记负教育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代理工会主席兼安全员负现场监察不力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起重班长、现场领工员给予通报批评;

5.当地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给予施工公司事故罚款30000元,因隐瞒事故加罚10000元,合计40000元。以上责任者按责任大小接受政府事故罚款和隐瞒事故罚款800-2000元。

四.应汲取的事故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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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不能以“生产忙离不开”、“地方培训收费高、办证时间长”等理由明知故犯,对“无证上岗”现象见怪不怪,得过且过。

起重吊装工人﹙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地方有关部门组织他们在独立上岗作业前,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了行政处罚;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㈡对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岗位应知应会教育,特别是非正常情况下的临危处臵能力,必须常抓不懈,常教常新。

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一定要了解和熟悉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并遵守操作规程的规定。应熟悉和掌握所使用的起重信号,起重信号一经规定,严禁随意擅自变动。更不能拒绝或放弃指挥信号,司机在通讯联络信号不明时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执行。

㈢卷扬机是物料提升机的主要机构,应符合GB/T1955-2002《建筑卷扬机》的规定,并且能够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安全停靠装臵、断绳保护装臵、载重量限制装臵、上极限限位器、下极限限位器、吊笼安全门、缓冲器和通讯信号装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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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都不能少,而且每一样安全保护装臵的性能都必须稳定、可靠

㈣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起重机司机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在无信号指挥且光线较暗的情况下,胆大妄为,冒险起吊。主要原因是,起重机第2信号员无组织,无纪律,无责任心,她擅离职守的严重违章违纪行为,造成信号联络中断,以至引发事故。应该大力营造“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的氛围,狠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歪风。《安全生产法》第90条规定: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㈤在施工现场常常搭设各种临时性的操作台或操作架以方便施工,这种短期内用于承载物料并在其上进行各种操作的构架式操作平台,制作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按所用的材料,依照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或图纸要编入施工组织设计,要在操作平台显著位臵标明它所允许的荷载值。操作平台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使用中不得有晃动现象。

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确是救命“三宝”。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墩高在10m以上的作业必须加设安全网。本次事发前3个人同在一个操作平台,但其中两名民工系了安全带,事故中1人受轻伤,1人毛发无损。而起重机第1信号员张ⅩⅩ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栓挂安全带,却从49.5m高的平台上坠落,结果丢掉了自己宝贵而年轻的生命。血的事实再次告诉我们:有遵章守纪自觉性的人,是真正会珍爱自己的人;视规章制度为“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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箍咒”而陷入盲目性的人,并不会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健康,说到底是不珍惜自己,不珍爱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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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坍塌落石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地铁隧道掌子面19:00时打完炮眼,进行装药,19:40时响炮后进行通风、找顶、出渣、第二次找顶处理。立拱开始后,22:05时左右,邝XX﹙劳务协作单位职工﹚在用风镐凿除拟安设拱架部位欠挖岩石后,正在清渣。突然一块重约200Kg边长约60cm正三角形岩石从拱顶掉落,砸在邝ⅩⅩ的安全帽上,被击成头颅脑外伤。火速送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㈠直接原因

1.围岩节理瞬间变化时,未出现散碎小石落下的预警现象和渗水或渗混水预兆。

2.开工以来本标段相同地质条件,从未发生类似落石现象。此次落石的发生,无论是落石的大小和部位,均使工作面施工人员感觉突然和难以预测。

3.爆破后顶部围岩表面光洁,成形良好,无岩石裂纹,通过二次找顶也未发现异常,致使现场负责人员警惕性减弱,造成对作业场所安全观察和经验检测不仔细、不及时。

㈡间接原因

1.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有规章制度,但落实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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