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的资金互助社,外部扶持或资助的单位可以对其加强指导,银行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协助指导,并加强监督,逐步使其规范化,而不能由地方政府根据自己利益,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干预,进而使农村资金互助社成为其控制金融资源的工具,以免重蹈1997年以前“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覆辙。
4、注重管理层的培训,促进互助社管理水平提高。由于农村资金互助社实行按照资本入股,民主管理,入股农户参与互助社的管理,这就要求入股农户具有较高的素质,要充分意识到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社,对合作社有强烈的责任感,这样才能保证互助社充分合作的性质,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因此,对于农户关于合作社认识的宣传、教育尤为重要。政府、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管理层针对性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这样可以帮助农民理解和掌握国家政策精神,使农户对合作社有比较深入的认识,使其在此基础上逐渐建立完备的章程、逐步完善内控机制和业务操作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实现互助社可持续发展。
石林县鹿阜镇润庄农村资金互助社
筹建工作小组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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