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招标文件 - 图文(4)

2019-08-29 18:44

黄山市政府采购规范性文本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等工作目标;

(2)定期向甲方公布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3)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质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4)负责所有日常物业材料、用品及易耗品的更新;

(5)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7)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甲方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8)经甲方同意,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物业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物业管理及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0)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11)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3、为维护公众、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 质量保证

1、乙方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物业管理服务能够接受质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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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政府采购规范性文本

2、乙方应使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水平逐步达到创优评先条件。 3、乙方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Ⅲ部分及中标投标文件。

4、其他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按黄山市有关标准执行。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整。(支付方式:乙方原交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应于协议签订时缴纳)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1日甲方按欠款总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给予补偿和赔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可从余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合同内容。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

(3)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并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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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政府采购规范性文本

3、本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前,除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一个月,在此期间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一个月过渡期满后,乙方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屯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黄山市纪委、国资委、房管局各一份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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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政府采购规范性文本

五、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章节的规定如出现与“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中的规定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为准。

1、基本情况

1.1本次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如果投标时投标人少于三家,经政府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可改为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或重新招标,由此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注意事项

2.1采购单位提醒各投标人,一定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技术要求”等。

2.2所有投标人都应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自己所投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如迟到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的,包括资质证明、授权证明、业绩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等,一经发现将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4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如果发现中标供应商弄虚作假,提供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服务,将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5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中有需要澄清的事项,应在投标截止七天前按招标书(公告)或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等)通知采购单位,以便我们统一答复,我们的答复将在开标前刊登在“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网站”答疑变更栏上,网址是:www.hszgj.cn。逾期的澄清要求,概不受理。如果投标人在质疑答复截止时前未对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了解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开标后不得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条款提出质疑。答复函或本项目说明函一经刊出,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因此请各投标人注意,不管是否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过询问,都请在开标前上网查看是否有采购单位关于本次采购的有关澄清函。

2.6投标人必须按指定的形式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指定形式是指:转账、电汇),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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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政府采购规范性文本

2.7凡投标人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的形式向我中心支付投标保证金出现户名、帐号差错的,以未交投标保证金处理,其投标行为无效。

2.8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的联合投标(特别提醒注意事项); 3、关于投标人资质等要求

3.1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是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的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其投标行为无效。

4、关于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如有违背或改动,其投标文件将不能进入复审。

六、服务需求

一、 总体需求

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期内,中标人应通过对黄山市高铁新区南安臵区物业的养护、修葺、保洁、安全保卫和管理,保障安臵区内各项建筑和配套设施时刻处于良好状态,为业主创造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

二、招标项目管理服务范围 (一)总建筑面积:166885㎡ 序号 项目名称 套(个) 面积(㎡) 656 444 184 ∕ ∕ ∕ 77192.43 59673 22612 3909 1099 166885 商铺 开发公司 住宅 业主 用途 权属 1 一期29幢多层单元楼 2 4 5 6 二期10幢小高层 一期门面房 北区1-8#门面房 一期地下室 合计 3 北区8幢多层单元楼 2400 停车位 (二)规划地上停车位:105个(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三)配套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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