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1-60)(9)

2019-08-29 23:53

6.1.12 地基处理前,除应做好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和接通水、电外,还应清除场地内影响地基处理施工的地上和地下管线及其他障碍物。

6.1.13 在地基处理施工进程中,应对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地基处理施工结束后,应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

6.1.14 采用垫层、强夯和挤密等方法处理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应按本规范附录J的静载荷试验要点,在现场通过试验测定结果确定。

试验点的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类别和地基处理面积确定。但单独建筑物或在同一土层参加统计的试验点,不宜少于3点。

6.2 垫层法

6.2.1 垫层法包括土垫层和灰土垫层。当仅要求消除基底下1~3m湿陷性黄土的湿陷量时,宜采用局部(或整片)土垫层进行处理,当同时要求提高垫层土的承载力及增强水稳性时,宜采用整片灰土垫层进行处理。

6.2.2 土(或灰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应在工程现场采取有代表性的扰动土样采用轻型标准击实试验确定。

6.2.3 土(或灰土)垫层的施工质量,应用压实系数?c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于或等于3m的土(或灰土)垫层,不应小于0.95; 2 大于3m的土(或灰土)垫层,其超过3m部分不应小于O.97。 垫层厚度宜从基础底面标高算起。压实系数?c可按下式计算:

?c=

式中 ?c——压实系数;

?d?dmax

(6.2.3)

?d——土(或灰土)垫层的控制(或设计)干密度(g/cm3);

(或灰土)的最大干密度(g/cm3)。 ?dmax——轻型标准击实试验测得土

6.2.4 土(或灰土)垫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现场原位(静载荷或静力触探等)试验结果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对土垫层不宜超过180kPa,对灰土垫层不宜超过250kPa。

6.2.5 施工土(或灰土)垫层,应先将基底下拟处理的湿陷性黄土挖出,并利用基坑内的黄土或就地挖出的其他黏性土作填料,灰土应过筛和拌合均匀,然后根据所选用的夯(或压)实设备,在最优或接近最优含水量下分层回填、分层穷(或压)实至设计标高。

灰土垫层中的消石灰与土的体积配合比,宜为2:8或3:7。

当无试验资料时,土(或灰土)的最优含水量,宜取该场地天然土的塑限含水量为其填料的最优含水量。

6.2.6 在施工土(或灰土)垫层迸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并应在每层表面以下的2/3厚度处取样检验土(或灰土)的干密度,然后换算为压实系数,取样的数量及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整片土(或灰土)垫层的面积每100~500 m2,每层3处; 2 独立基础下的土(或灰土)垫层,每层3处; 3 条形基础下的土(或灰土)垫层,每10m每层1处; 4 取样点位置宜在各层的中间及离边缘150~3OOmm。

6.3 强夯法

6.3.1 采用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应先在场地内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夯点的数量,应根据建筑场地的复杂程度、土质的均匀性和建筑物的类别等综合因素确定。在同一场地内如土性基本相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可在一处进行;否则,应在土质差异明

显的地段分别进行。

2 在试夯过程中,应测量每个夯点每夯击1次的下沉量(以下简称夯沉量)。 3 试夯结束后,应从夯击终止时的夯面起至其下6~12m深度内,每隔0.50~1.00m取土样进行室内试验,测定土的干密度、压缩系数和湿陷系数等指标,必要时,可进行静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

4 测试结果,当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可调整有关参数(如夯锤质量、落距、夯击次数等)重新进行试夯,也可修改地基处理方案。

6.3.2 夯点的夯击次数和最后2击的平均夯沉量,应按试夯结果或试夯记录绘制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的关系曲线确定。

6.3.3 强夯的单位夯击能,应根据施工设备、黄土地层的时代、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和要求消除湿陷性黄土层的有效深度等因素确定。一般可取1000~4000

kN?m/m2,夯锤底面宜为圆形,锤底的静压力宜为25~60kPa。

6.3.4 采用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土的天然含水量宜低于塑限含水量1%~3%。在拟夯实的土层内,当土的天然含水量低于10%时,宜对其增湿至接近最优含水量;当土的天然含水量大于塑限含水量3%以上时,宜采用晾干或其他措施适当降低其含水量。

6.3.5 对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强夯施工,夯锤的质量、落距、夯点布置、夯击次数和夯击遍数等参数,宜与试夯选定的相同,施工中应有专人监测和记录。

夯击遍数宜为2~3遍。最末一遍夯击后,再以低能量(落距4~6m对表层松土满夯2~3击,也可将表层松土压实或清除,在强夯土表面以上并宜设置300~500mm厚的灰土垫层。

6.3.6 采用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消除湿陷性黄土层的有效深度,应根据试夯测试结果确定。在有效深度内,土的湿陷系数?s均应小于0.0l5。选择强

夯方案处理地基或当缺乏试验资料时,消除湿陷性黄土层的有效深度,可按表6.3.6中所列的相应单击夯击能进行预估。

表6.3.6 采用强夯法消除湿陷性黄土层的有效深度预估值(m) 单击夯击能 (kN?m) 1000~2000 2000~3000 3000~4000 4000~5000 5000~6000 7000~8500 土的名称 全新世(Q4)黄土、 中更新世(Q2)晚更新世(Q3)黄土 3~5 5~6 6~7 7~8 8~9 9~12 — — — — 7~8 8~10 黄土 注:1 在同一栏内,单击夯击能小的取小值,单击夯击能大的取大值; 2 消除湿陷性黄土层的有效深度,从起夯面算起。 6.3.7 在强夯施工过程中或施工结束后,应按下列要求对强夯处理地基的质量进行检测:

1 检查强夯施工记录,基坑内每个夯点的累计夯沉量,不得小于试夯时各夯点平均夯沉量的95%;

2 隔7~10d,在每500~1000 m2面积内的各夯点之间任选一处,自夯击终止时的夯面起至其下5~12m深度内,每隔1m取1~2个土样进行室内试验,测定土的干密度、压缩系数和湿陷系数。

3 强夯土的承载力,宜在地基强夯结束30d左右,采用静载荷试验测定。

6.4 挤密法

6.4.1 采用挤密法时,对甲、乙类建筑或在缺乏建筑经验的地区,应于地基处理施工前,在现场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试验或试验性施工,试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取得必要的参数再进行地基处理施工。

6.4.2 挤密孔的孔位,宜按正三角形布置。孔心距可按下式计算:

?c?dmaxD2??d0d2S?0.95?c?dmax??d0 (6.4.2)

式中 S——孔心距(m);

D——挤密填料孔直径(m); d——预钻孔直径(m);

?d0——地基挤密前压缩层范围内各层土的平均干密度(g/cm3);

?dmax——击实试验确定的最大干密度(g/cm3);

?c——挤密填孔(达到D)后,3个孔之间土的平均挤密系数不宜小

于0.93。

6.4.3 当挤密处理深度不超过12m时,不宜预钻孔,挤密孔直径宜为0.35~0.45m;当挤密处理深度超过12m时,可预钻孔,其直径(d)宜为0.25~0.30m,挤密填料孔直径(D)宜为0.50~O.6m。

6.4.4 挤密填孔后,3个孔之间土的最小挤密系数?dmin,可按下式计算:

?dmin?

?d0?dmax

(6.4.4)

式中 ?dmin——土的最小挤密系数:甲、乙类建筑不宜小于0.88;丙

类建筑不宜小于0.84;

?d0——挤密填孔后,3个孔之间形心点部位土的干密度(g/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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