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6.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6.2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7、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27.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8、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内容组成(详见资格后审文件要求) 29、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要求及签署(详见资格后审文件要求) 30、商务标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30.1 投标函; 30.2 投标函附录;
30.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0.4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0.5 投标总价 30.6 投标报价说明
30.7 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不必提供) 30.8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30.9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30.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30.11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30.12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30.13 设备清单计价表(单位工程无设备的可不提供此表) 30.14 规费分析计算表
30.1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 30.16 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 30.17 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二) 30.18 主要材料价格表
30.19 低于工程管理参考价报价的投标人还应提供低价报价说明和承诺,并附在商务标投标文件中
30.20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如认为必要的) 31、商务标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1.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30条中所规定。
- 10 -
31.2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商务标投标文件、投标总价封面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没有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31.3 投标人应提交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作“正本”、“副本”标记(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装入一个密封袋后,与其他投标文件再装入同一密封袋,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1.4 投标文件有涂改、插字的地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 31.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2、技术标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本招标项目不要求)。 33、技术标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
34、 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详见资格后审文件要求) 35、投标报价
35.1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
35.2 报价的劳保费用暂按甲类计算,签定工程施工合同按中标人中标时的劳保核定卡核定的取费类别调整劳保费用(签定合同时须出示原件)。
35.3 投标报价除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标准应当按照省建设厅颁发的费用定额规定进行计算外,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35.3.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35.4 投标报价依据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答疑纪要、澄清和修改通知;投标人应当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其它费用、风险包干费用、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良工程增加费和赶工措施费等,应自行计入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35.5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合同价包干,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及工期长短充分考虑价格浮动、政策性调价、预算定额更新、材料二次运输、建筑垃圾处理费、渣土受纳费、排污费及环保噪音费及除战争和烈度7度及以上地震以外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因素自行计算一定的风险系数计入投标
- 11 -
总价;凡漏项报价者,中标后不得调整价格。
35.6 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36、投标文件应由三个内包封组成:一是商务标投标文件内包封;二是资格后审申请书内包封;三是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内包封;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三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投标文件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37、投标文件份数
37.1 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7.2 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7.3 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包封上注明原件清单)。 38、投标文件的提交
38.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存在不良记录的在规定不能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时限内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8.2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接收。
38.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评标细则
1、总 则
39、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
40、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评标细则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4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 12 -
2、评标委员会组成
42、招标工程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43、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将由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建。
44、招标人在截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分为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和资格标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不参加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标委员会由5人专家组成;资格标评标委员会由3人专家组成。
45、商务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商务标评审,评标专家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工程造价类或经济类专家。
46、资格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资格审查,评标专家不分专业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7、需要从省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的,抽取记录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市招投标中心存档。
48、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49、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一人(或资格、商务技术各1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工作。
50、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50.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50.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50.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0.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1、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还享有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权力、义务和评标纪律。
51.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自己的评审意见并可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评标不受任何干预,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51.2 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5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并认真评审所有的投标文件。
- 13 -
51.4 评标委员会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有异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和理由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陈述,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51.5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出书面记录,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情况应当向监督部门反映。
51.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51.7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51.8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51.9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活动未结束,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
51.10 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招标人代表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室,评标专家不得随意走出评标室。
51.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将由违反者承担道德、纪律或法律责任。
3、开 标
52、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53 投标人的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其中建造师及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职工(建造师的单位以其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前款所称的本单位在职职工是指已经与该单位签订了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并为之办理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和失业保险)的人员。
5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建造师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应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55 开标程序:
55.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55.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