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信息收集、汇总、交流及上报
在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时,应当采集、收集、统计、整理和汇总相关数据、事件调查研究、救治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上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上级业务指导机构或当地救援指挥机构。同时注意现场工作结束时,应当按要求将事件资料完整归档立卷。
⑦撰写现场工作报告
在开展现场工作过程中,应当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完成现场报告,现场报告包括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等。
5.2.1.4现场工作结束
当现场医疗救治工作完成、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在得到派遣单位同意后,救援队伍应当结束现场工作。救援队伍在撤离现场前应当与当地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对现场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后期工作建议。
5.2.2工作要求
(1)医疗机构或院前急救机构接到相关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要求后,应立即汇报给本单位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分析情况后,按应急响应级别,分别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决定启动响应范围。
(2)本单位各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根据应急响应要求,调度相应资源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情况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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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调整响应范围和级别。
(3)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协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从制度和技术两个方面保障卫生应急指挥协调,确保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工作畅通有序。
(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全过程中,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应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随时接受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接受专家组关于现场医疗救援的指导,加强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实现资源最优配臵。
(5)现场急救个人防护
参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卫办应急发?2008?207号),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携带相应的防护装备,做好个人防护。
(6)任何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未得到相关部门授权时,不得向新闻部门通报突发事件现场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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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工作流程
5.2.3.1现场指挥协调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 5.2.3.2应急响应流程图(见附件2) 5.3集中收治
医疗机构按照上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遵循“集中收治、集中管理”的原则收治伤病员,依法管理,有效控制卫生应急事件的危害,预防医院感染,维护正常医疗。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在坚持“统一部署、资源整合”的原则下,统一指挥和整合现有应急机构、人员、设施、物资、信息等资源,调动一切力量,开展救治工作。
5.3.1工作内容
5.3.1.1集中收治的启动和准备
(1)医疗机构根据在卫生应急工作中担当的任务和自身的条件,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或工作方案,设臵合理的工作流程,细化人员职责、明确物资装备的储备、调配及使用程序,在接到上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后,迅速启动或终止卫生应急响应。
(2)完善院内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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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收拢、指令传达和信息沟通效率,提升救治质量。
5.3.1.2集中收治的展开 (1)信息交接
与转送机构及工作人员做好接洽,加强沟通,明确突发事件类型,伤员人数,受伤种类及严重程度,已采取的救治措施等。
(2)人员收拢
正常工作时间应及时通知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员召集,夜间和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由医疗机构总值班或医疗值班负责召集人员。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3)建立“绿色通道”
实行危重病人急救预报制度,开通院前到院内急救“绿色通道”。医疗机构要配合转送机构做好伤病员的交接工作,保证绿色通道各环节畅通无阻。对危重伤病员,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送检送验时的医疗监护工作。
(4)信息汇总和报告
收集汇总信息,及时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信息报告内容:突发事件种类、时间和地点,收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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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数,伤病员主要症状,主要救治措施,急需解决的医疗卫生问题,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和通讯方式,其他重要事项。
(5)应急床位腾空和扩增
医疗机构要制定应急床位紧急腾空和扩充方案和程序,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院内确定一个或多个随时可设臵应急床位的场所,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能准备出符合要求的应急床位,满足批量伤病员集中收治的需要。
(6)分类分区救治
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各工作组,主要应包括:检伤分类组、抢救组、留观组、医院感染控制组、保障组、专家指导组等。同时,应明确批量伤病员入院时的接诊、急救等区域,确保一旦需要,能够迅速开辟,快速分流伤病员,开展分类救治。分区设臵包括:检伤分类区、危重伤病员抢救区、重症伤病员抢救区、轻伤病员救治区、隔离治疗区等。
(7)转诊分流
①对已接收的,超出本院容纳和救治能力的伤病员及需转送到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患者,经当地突发事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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