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估法 (百分比浮动率 报价形式) 评标衡量值1 = 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权重B + 浮动率A ×(1-权重B)。 浮动率A的确定:在投标报价范围划分为十等分后产生的十一个数值中随机确定; 权重B的确定:在30%、32%、34%、36%、38%、40%、42%、44%、46%、48%、50%十一个数值中随机确定。 评标衡量值2 = 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权重B1 + 通过详细评审后的次低投标评审价格×权重B2 + 浮动率A×(1-权重B1 - 权重B2)。 浮动率A的确定:在投标报价范围划分为十等分后产生的十一个数值中随机确定; 权重B1、B2的确定:在15%、16%、17%、18%、19%、20%、21%、22%、23%、24%、25%十一个数值中随机确定。 评标衡量值1 = 最高有效投标报价 材料设备 综合性价比法 评标衡量值2 = 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1 + 浮动率A)。 浮动率A的确定:在0、-0.2%、-0.4%、-0.6%、-0.8%、-1.0%、-1.2%、-1.4%、-1.6%、-1.8%、-2.0%十一个数值中随机确定。 注:1、评审控制价指招标控制价剔除招标文件中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以及暂列金额以后的价格。
2、凡本办法规定随机确定的数值,均指随机抽号一次产生的结果。
3、凡本办法规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抽号工作在开商务标前进行。 4、凡本表中规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数值的,抽号工作在开商务标后、评商务标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