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混凝土工程
说明:本工程混凝土建设项目包含:现浇C15砼底板、C20砼截流墙、蓄水池现浇C15砼。钢筋砼管采用成品。预应力空心板采用预制。
3.1 混凝土材料 3.1.1水泥
水泥品种:按各建筑物部位施工图纸的要求,配臵混凝土所需的水泥品种,各种水泥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标准。
发货:每批水泥出厂前,均应对制造厂水泥的品质进行检查复验,每批水泥发货时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资料。每批水泥运至工地后,监理人员有权对水泥进行查库和抽样检测,当发现库存或到货水泥不符合本技术条款的要求时,监理人员有权通知停止使用。
运输:水泥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其品种和标号不得混杂,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泥受潮。
贮存:到货的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出厂批号、袋装或散装等。分别贮放在专用的仓库或储罐中,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水泥变质。袋装水泥的出厂日期不应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不应超过6个月,快硬水泥不应超过1个月,袋装水泥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
3.1.2水
凡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均可用于拌和与养护混凝土。未
经处理的工业污水和生活废水不得用于拌和与养护混凝土。
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类型水在首次用于拌和与养护混凝土时,须按现行的有关标准;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检验项目和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混凝上拌和养护用水与标准饮用水试验所得的水泥初凝时间差及终凝时间差均不得大于30min。
混凝土拌和养护用水配制水泥砂浆28d抗压强度不得低于用标准饮用水拌和的砂浆抗压强度的90%。
拌和与养护混凝土用水的PH值和水中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硫酸盐的含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拌和与养护混凝土用水的指标要求
项 目 PH 值 不溶物 mg/L 可溶物 mg/L 氯化物(以CL-计) mg/L 硫酸盐(以SO4计) mg/L 2-钢筋混凝土 >4 <2000 <5000 <1200 <2700 素混凝土 >4 <5000 <10000 <3500 <2700 3.1.3骨料
混凝土骨料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料源进行生产。对含有活性成分的骨料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不同粒径的骨料应分别堆存,严禁相互混杂和混入泥土;装卸时,粒径大于40mm的粗骨料的净自由落差不应大于3m。应避免造成骨料的严重破碎。
细骨科的质量技术要求规定如下:
(1)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应在2.4-3.0范围内,测试方法按SD105-82第3.0.1条有关的规定进行。
(2)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使用山砂、粗砂、特细砂应经过试论证。
(3)细骨料的含水率应保持稳定,人工砂饱和面干的含水率不超过6%,必要时应采取加速脱水措施。
(4)砂料中有活性骨料时,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 (5)细骨料的其他品质要求应符合规定要求。 粗骨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2/3、构件断面最小边长的1/4、素混凝上板厚的1/2。对少筋或无筋结构,应选用较大的粗骨料粒径。
(2)施工中应将骨料按粒径分成下列几种粒径组合: 当最大粒径为40mm时,分成D20、D40两级; 当最大粒径为80mm时,分成D20、D40、D80三级; 当最大粒径为150(120)mm时,分成D20、D40、D80、D150(D120)四级。
采用连续级配或间断级配,应由试验确定并经监理人同意,如采用间断级配,应注意混凝土运输中骨料的分离问题。
(3)应严格控制各级骨料的超、逊径含量。以原孔筛检验,其控制标准:超径小于5%;逊径小于10%。当以超、逊径筛检
验时,其控制标准:超径为零,逊径小于2%。
(4)各级骨料应避免分离。D150、D80、D40和D20分别用中径(115mm、60mm、30mm和10mm)方孔筛检测的筛余量应在40%-70%范围内。
(5)含有活性骨料、黄锈等的粗骨科,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后,才能使用。
(6)表面应洁净,如有裹粉、裹泥或被污染等应清除。 3.2混凝土拌和
3.2.1拌和设备投入混凝土生产前,应按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进行最佳投料顺序和拌和时间的试验。
3.2.2拌制现场浇筑混凝土时,必须严格遵守试验部门签发并经监理人审核的混凝上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
3.2.3应采用固定拌和设备,设备生产率必须满足本工程高峰浇筑强度的要求,所有的称量、指示、记录及控制设备都应有防尘措施,设备称量应准确。
3.2.4拌和设备安装完毕后,应会同监理人进行设备运行操作检验。
3.2.5混凝土拌和时间应不少于下表的规定。
混凝土最少拌和时间
拌和机进料容量Q 最大骨料(m3) 0.8≤Q≤1 最少拌和时间(S) 粒径(mm) 自落式拌和机 强制式拌和机 80 90 60
13 150 150 120 150 75 90 3.2.6因混凝土拌和及配料不当,或因拌和时间过长而报废的混凝上应弃臵在指定的场地。
3.3混凝土运输
3.3.1混凝土出拌和机后,应迅速运达浇筑地点。所有的运输设备,应使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致发生有分离、漏浆和严重泌水现象。
3.3.2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混凝土的自由下落高度不应大于1.5m。超过时,应采取缓降或其他措施,以防止骨料分离。
3.3.3水工大体积混凝土运输,应优先采用吊罐直接入仓的运输方式,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采用皮带、汽车或泵送等其它运输方式时,应按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3.4混凝土浇筑 3.4.1说明
任何部位混凝土开始浇筑前8h(隐蔽工程为12h),必须通知监理人对浇筑部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基础清理、已浇筑混凝土面的清理以及模板、钢筋、插筋、冷却系统、灌浆系统、预埋件、止水和观测仪器等设施的埋设和安装等,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任何部住混凝土开始浇筑前,承包人应将该部位的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