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条文说明)(4)

2019-08-31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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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道数的确定

本次修订取消了有关“高速公路交通量超过四个车道容量时,其车道数可按双数增加”的规定,而只给出了计算行车速度为120km/h时六个车道和八个车道的有关规定,其主要原因是不提倡六车道及八车道高速公路采用较低的计算行车速度。在实际应用中,当预测交通量确实超过四车道的适应交通量又拟采用100km/h 计算行车速度时,应做全面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车道数及有关指标。

二级、三级公路基本上是双车道。对于平原微丘区的二级公路,当混合交通量大,并且将慢车道分开又有困难时,可划线分快、慢车道。实际上是两个汽车车道和两个慢车道组成的4个车道。这种公路实际上仍属双车道范畴,只有在交通量较小时,才能超车,一般情况只能尾随行驶。

四级公路原则上规定为单车道,但平原微丘区,当交通量较大时,可采用双车道。

在新《标准》中,往返方向的车道数是相同的。国内外曾经用过三车道,他们的经验是三车道公路,交通量超过7 000辆/日时,其事故发生率要比双车道公路大的多,并且,正面撞车的恶性交通事故所占的比例很大。交通量如果未达到7 000辆/日,其事故率较双车道低,国外很早以前就要取消三车道公路,一些主要国家的公路标准规范,均未列入三车道公路。一些国家则只在双向交通量很不平衡或上坡方向卡车数量较多的路段上采用三车道公路。总之,三车道公路的采用是有条件的,应该慎重,所以《标准》中没有列入三车道公路。 二、行车道宽度的确定

行车道宽度应该满足车辆行驶的需要,双车道公路应满足错车、超车行驶所必须的余宽,四车道公路应满足车辆并列行驶所需的宽度。

根据第2.0.l条规定,设计车辆最大宽度为2.5m,加错车、超车所必须的余宽来确定行车道的宽度。但是,错车或超车所必须的余宽,因车速和交通量的大小而异,要想确定一个完全合理的数值是不容易的,因此,采用实验的方法结合使用经验来确定。

1.载重汽车以不同速度错车时,对行车道宽度有不同的要求。根据200余次的错车实验结合各地司机意见,得出错车时的行车速度和横向间距的关系曲线图,如图2所示。

从以上资料得出不同速度错车时,两汽车车厢所需净距(χ)值与错车速度(υ1+υ2)的关系式为χ=0.17+0.016(υ1+υ2)。

汽车后轮边缘距行车道边缘应有一定的距离(y)。现拟定错车速度15km/h时(y)为0.2m,40km/h时为0.3m(根据实验保证率大于60%),得出x+2y = 0.45+0.02(υ1+υ2)。

实验速度范围为 15~40km/h时,上式所计算的路面宽度能保证82.5%的载重汽车不驶出计算宽度以外。

黑龙江省交通部门1970年通过对270余次错车资料分析得出:

x = 0.51+0.01(υ1+υ2) x+2y=0.79+0.014(υ1+υ2)

2.载重汽车错车速度的确定。

错车速度可分为常速、减速(不换档、不刹车或轻微刹车)和慢速(刹车、换档甚至一方停车)三种。对于较高等级公路,交通量大的应提供以常速错车的条件,交通量较小的可用常速和减速错车。四级公路因交通量小,只有单车道路面,则以慢速错车作为确定行车道宽度的要求,如路基宽度只有4.5m时,需进入错车道才能完成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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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J 001-97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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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公路的功能,针对解决混合交通问题,《标准》中加宽了平原微丘区的二级公路的路面,规定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的行车道宽为9.0m。另外,还规定:“二级公路当混合交通量大,并且将慢行道分开有困难时,其行车道宽度可加宽到14m,并应划线分快、慢行车道”。同时在第3.0.5条规定:“二、三、四级公路在村镇附近以及混合交通量大的路段,路肩应予加固”。 3.0.3 爬坡车道和变速车道 一、爬坡车道

最大纵坡的确定,是考虑了小客车能以平均速度行驶,载重汽车降低车速行驶。但是,当载重汽车的混合率大时,则要降低爬坡路段的通行能力,这时应设置爬坡车道。设爬坡车道后,将易受坡度影响的低速车分流于爬坡车道上行驶,干道上则保证车辆快速行驶,这样既发挥经济效益,又避免了强行超车,以策安全。欧洲某些国将增设爬坡车道作为改进公路交通安全的一项措施。

标准规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在纵坡大于4%时,可沿上坡设爬坡车道。这只作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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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J 001-97 条文说明

的原则性要求,在实际应用中,还要研究爬坡路段大型车的混合率对降低通行能力的影响以及分析基建投资、行驶费用和整个经济效益。根据分析结果来确定是否设爬坡车道。海渝东线有一段3.96%的纵波未设爬坡车道,结果影响行车。国外有的规定纵坡大于5%的路段,必要时应设置爬坡车道。他们认为在国家干线公路上,从设计上就造成载重汽车,特别是单挂车显著减速是不适当的,在其他公路上,为了节省投资和保证交通安全,也应设适当的爬坡车道。但是,由于缺少国内的实践经验,加之我国小客车数量相对少些,所以,在《标准》中未列入在一般公路上设置爬坡车道。在实际设计中,可选择需要而又合适的路段设置爬坡车道,与整段的加宽路面作比较,等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二、变速车道

变速车道是加速车道和减速车道的总称。加速车道是为保证驶入干道的车辆,在进入干道车流之前,能安全加速以保证汇流所需的距离而设的变速车道。减速车道是为保证车辆驶出高速公路时能安全减速而设的变速车道。

变速车道有直接式和平行式两种。加速车道一般多用直接式,有的也用平行式;减速车道原则上用直接式。

互通式立交的变速车道与服务区、车站等处的变速车道由于各自的使用特点不同,对其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公共汽车停车道除应设变速车道以外,还应设二次变速车道(从减速车道的终点到停车道的起点,以及从停车道的终点到加速车道的起点的路段,分别叫做二次加速车道、二次减速车道,统称为二次变速车道),国外规定高等级公路停车道的宽度为3.5m,一般公路停车道变速车道的宽度也为3.5m,但不得已时,可减少到3m。国外规定平面交叉处的变速车道宽度为3m。由于变速车道分别在不同的地点使用,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本《标准》中只作了一般性的规定,使用中应按不同的要求具体进行设计。 3. 0. 4 中间带

一、设置中间带的原则

本《标准》规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应设置中间带,因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计算行车速度较高且车道数多,不设中间带难以保证行车安全,也难以达到该等级公路的应有功能。本《标准》还规定,一级公路当受条件限制时,可不设中央分隔带,但必须设置分隔设施。中间带的作用可归纳如下:

(l)分隔往返车流,既可以避免因快速驶入对向行车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又能减少公路中线附近的交通阻力而增加通行能力。

(2)可以防止在不分隔的多车道公路上因认错对向车道而引起的事故。

(3)可以避免车辆中途调头,消灭紊乱车流,减少交通事故。

(4)在不妨碍公路建设限界的前提下,可作为设置公路标志牌及其它交通管理设施的场地。

(5)设置一定宽度的中间带,夜间行车可不灭远光灯,即使宽度小一些,如果很好地利用植树或设防眩设施也可不灭远光灯。从而保证行车安全。 (6)具有一定宽度的中间带可以埋设管线等设施。 二、中间带的组成

中间带由分隔带和路缘带组成,分隔带以路缘石线等设施分界,在构造上起到分隔往返交通的作用。

在分隔带的两侧设置路缘带。路缘带既引导驾驶员的视线,又增加行车安全,还能保证行车所必须的侧向余宽,提高行车道的使用效率。 三、中间带的宽度

宽中间带的作用明显,但投资和占地多,不易办到,我国原则上均采用窄分隔带,构造上高出行车道表面。

中间带宽度决定于行车道以外的侧向余宽、护栏、防眩设施、绿化等宽度,本《标准》规定中间带的一般值和低限值,正常状况下采用一般值,当遇有特殊情况时可采用低限值。同时,考虑中小桥与前后线形的连接,在断面组合方面,避免多变,因此,对于总长小于50m的桥梁不予减窄,而高架桥因工程量大,应采用低限值。因设置路上设施,必要时还可以增加其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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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标准》规定,如中央分隔带内埋设管线等设施,其宽度不得小于2.0m。 中间带应保证足够的长度,不要设置过多的短段。尤其在紧靠交叉口处,若将中间带断开,容易造成车流紊乱,发生交通事故。平面交叉多的地段,有时用路面标线,反而比中间带效果好。《标准》中规定一级公路“当受特殊条件限制时,可不设中央分隔带,但必须设置分隔设施”,其中“受条件限制”除了上述平面交叉以外,还有用地和投资等条件。 3.0.5 路肩

一、路肩的作用

(1) 保护行车道等主要结构的稳定。 (2)供发生故障的车辆临时停车。

(3)提供侧向余宽,有利于安全,增加舒适感。 (4) 可供行人、自行车通行。 (5)为设置路上设施提供位置。 (6)作为养护操作的工作场地。

(7)在不损坏公路构造的前提下,也可作为埋设地下设施的位置。 (8)挖方路段,可增加弯道视距。

(9)精心养护的路肩可增加公路的美观。

(l0)较宽的硬路肩,有的国家作为警察的临时专用道。 二、路肩宽度

考虑我国土地的利用情况和路肩的功能,在满足路肩功能最低需要的条件下,原则上尽量采用较窄的路肩,充分挖掘路肩的作用。 这次对公路路肩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原《标准》中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路肩规定过窄,经过近几年的使用情况,各省市的反馈意见也一致认为硬路肩过窄。经过调查研究和多次的专家讨论。研究确定路肩宽度如下:

(l)原《标准》中规定平原微丘区的硬路肩宽度大于或等于2.5m,而实际应用中大多采用的是等于2.5m。本次修订规定计算行车速度为120km/h的高速公路的硬路肩一般宽度为3.25m,四车道高速公路宜采用3.5m。主要考虑在本《标准》第2.0.l条中规定车辆最大宽度为2.5m,如车辆出现故障临时停放于2.5m宽的硬路肩上,势必对相邻车道的正常行车造成影响,经调查现开通的高速公路上大多发生过行驶车辆碰撞停放于硬路肩上故障车辆的事故。因此,本次修订加宽了硬路肩,保证故障车停放于硬路肩上,与相邻车道有一定的安全宽度。 由于相同的原因,对于原《标准》中山岭重丘区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硬路肩也进行了加宽。结合本次修订的特点,《标准》规定了计算行车速度为100km/h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硬路肩为3.00m,变化值为2.75m;计算行车速度为80km/h的高速公路的硬路肩宽度为2.75m,变化值为2.5m;计算行车速度为60km/h的一级公路的硬路肩为2.5m,变化值为1.5m。这样既考虑行车安全的需要,也考虑工程造价的可能。

鲜明的行车道外侧边缘线所起到的作用,在国内外已被公认。路缘带又进一步地完善了这项设施。标明了行车道外侧的一定宽度,诱导驾驶人员的视线,提供了一部分必要的侧向余宽,当汽车越出行车道时,能加强安全。因此,《标准》中还规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应在硬路肩宽度内设有侧路线带,其宽度一般为0.5m。

(2)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除设置硬路肩外,还应设置起保护作用的土路肩。 (3)四级公路路肩宽度规定为1.5m。当采用双车道路基时,则为0.5m。

(4)二、三、四级公路在村镇附近以及混合交通量大的路段,路肩应予以加固,以充分利用。

(5)为了保证侧向余宽,《标准》规定在路肩上设置路上设施时,应增加设施所需的宽度。例如设置护栏所需的宽度等。 (6)《标准》中规定采用分离式路基的高速公路除在右侧设置路肩外,还应在左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硬路肩。 3. 0. 6 应急停车带

一、应急停车带的设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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