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资料统一上报总承包方进行资料的统一归档;
4.对于超出总承包范围外的照管及服务,明确费用如何计算;
5.水电费、安全押金等明确费用;
6.所有的有关分包商的月进度款申请需要总承包方审核签字后报出;
7.指定分包商提供正规合格劳务建安发票;
8.每月已完成工程量中要单独列明2%安全文明费用投入; 9.合同印花税、市场交易费、工程保险费、卫生费; 10.所有分包(包含业主指定分包、独立分包)必须遵守总承包管理制度,遵守合同约定,在违反的情况下,总承包方有权根据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处罚,业主予以支持。
4.2.2项目策划
1.工期策划对专业分包的要求:
项目部根据合同工期,确定各专业分包最早进场时间、最迟进场时间、最早完成时间、最迟完成时间。并将上述要求正式通知业主指定分包商、独立分包商,同时对业主(项目管理公司)、监理正式告知。
2.技术质量策划对专业分包的要求:
总包项目部在进行二级技术质量策划时,策划文件应包括专业分包内容。与专业分包有关的策划内容主要包括:质量管理计划、项目主要技术方案计划、物资(设备)进场验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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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检验批划分及验收计划、工艺试验及现场检(试)验计划、关键部位控制及监测计划、施工样板制作计划、设计策划书。
4.2.3分包评价
总承包方主动参与业主对需业主方确定的专业队伍的考察,并对业主指定的分包商、独立分包商进行评价。
4.2.4分包的选择
1.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商的选择
(1)项目部总工根据工期策划,就业主指定分包商的进场计划向业主正式发函。
(2)程序
争取参与指定分包商的资信考评(分包商需提交《分包商企业资质材料提供表》相关资料)→参与招标、争取招标文件的起草权或者查看、修改业主招标文件→要求参与业主整个招投标及评标过程→从有利于项目建设和总承包管理的角度对分包进行评标→招标完毕后参与编写评标报告及分包商推荐报告并对评标记录、推荐报告存档。
(3)在与业主共同考评分包商及招标过程中,如果有不符合总承包方要求或者是分包商不合格的,及时向业主发函告知。
2.对独立分包的选择
(1)在总承包进场前业主已经选择好指定分包队伍的情况 总承包方进场后向业主发函,要求业主自接到函件7日内提供一套指定分包商相关资料,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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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合格,则要及时对业主发函,指出其不合格的原因,并要求业主另行选择分包商。
分包商企业资质材料提供表
工程名称: 分包企业名称: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分包企业简介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主要成员授权函(职务权限) 项目主要成员证件(岗位职称证)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年工程业绩一览表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进驻项目所在地施工的施工许可14 证 在项目所在地有关施工备案 15 注: 1. 法人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代理人)有效期限至少为一年,且应包含合同签约日期及施工工期在内。 2. 法人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代理人)授权权限应包含本工程投标、谈判、签约、施工、结算、收款及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务等内容。 3. 指定分包所提供上述资料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清晰及真实有效。 4. 指定分供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企业资质证书上法人应为同一法人。 5. 指定分供商上述签约资质中法人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合同及相关资料 份 3 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及电子版 份 3 复印件,加盖公章 份 份 份 份 份 份 份 份 份 份 份 份 份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原件,加盖公章 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 原件,加盖公章 复印件,加盖公章 复印件,加盖公章 复印件带年检记录,加盖公章 复印件带年检记录,加盖公章 复印件,加盖公章 复印件带年检记录,加盖公章 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 复印件,加盖公章 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总承包进场后业主尚未选择的独立分包的情况,分包商的选择参见第三章分包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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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分包合同的签订
1.分包商与总承包方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合同的签订执行《合约法务管理实施手册》第五章,将其纳入总承包管理。
2.分包商与业主单独签订合同的或与业主及总承包方签订三方合同的,分包合同需包括下表内容,将其纳入总承包管理。
分包合同相关部分须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1)所有独立分包商的付款,必须经过总承包方签字认可后业主才能支付;
(2)对于超出总承包范围外的照管及服务,明确费用计算方式;
(3)水电费、安全押金等明确费用;
(4)所有分包(包含业主指定分包、独立分包)必须遵守总承包管理制度,遵守合同约定,在违反的情况下,总承包方有权根据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处罚,业主予以支持;
(5)现场发生的费用,分包单位应合理分担; (6)将资料的管理和资料的交接作为最终的付款条件之一;
3.合同评审、交底、履约管理,详见《合约法务管理实施手册》相关章节。
4.2.6进场管理
1.总承包向分包提供《分包商入场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进场程序:按照《分包商企业资质材料提供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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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资料→填写并提交《分包进(退)场申请表》及相关的资料→项目各部门对分包商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分包进(退)场申请表》相应部分签字确认→分包商领取《项目总承包管理制度》并签字盖章确认执行→分包商携签署完整的《分包进(退)场申请表》及签字盖章的《项目总承包管理制度》至项目总工(或项目生产经理),由其安排分包队伍进场事宜→分包商至安全部办理出入证(胸卡)→进场。
(2)《总承包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工期、、成本、安全、物资机械、质量、现场、技术与资料等)
(3)总承包方向分包提供总承包合同中与分包有关内容的复印件,以便分包全面了解业主与总承包单位合同中关于总承包对分包管理、配合以及提供服务的有关规定。
2.各专业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前,均需按总承包方的要求设置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
各专业分包必须配齐与总承包管理相对应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担任如下职位的人员为全天专职人员,分包管理人员进场后,由总包单位对分包各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总包方有权利要求分包更换此人或者相应增加此岗位的管理人员,分包管理人员每月在工地上班时间不得少于25天,并且不得在本工程以外的项目兼职,如有上述情形发生,总承包方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正常进行(包括警告、要求撤换、直至清退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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