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环境保护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环境污染源的管理,对各种污染进行综合治理,确保项目达到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
一、项目区环境条件
项目位于某县紫港街道大弄口村,所选地址地形相对独立,开阔整齐,背风向阳。周边无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建设地周边植被覆盖率高,生态环境条件良好。
二、环境保护
本项目以发展生态旅游为主要内容,采用的主要技术措施是无公害生产技术,在种植的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有毒物质。
项目区配置农业废弃物处理场,采用微生物技术处理农作物稿秆。经过沼气发酵处理后,提供优质肥源。
项目采用设施栽培和无公害生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等对环境的污染。
因此,本项目不但无污染,而且通过发展果林、景观灌木和花卉园能美化环境,有效地提高当地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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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土保持
项目本身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水土保持。但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可能因施工开挖破坏植被,以及施工弃渣造成水土流失,因此,应按照预防为主、治理并重的原则,综合考虑采用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农艺措施等搞好水土保持,包括园区道路、引水沟渠两边种树种草,涵养水源,改土时考虑沉沙凼、截洪沟,既增强防洪排涝能力,又提高抗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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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建设进度及招投标方案
一、建设进度
根据原生态农庄建设项目规划,本项目拟定在2年内实施,具体工作安排为:
根据计划于2012年11月开始各项准备工作,于2014年12月进行竣工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1、2012年11月开始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包括:编制项目规划方案、可研报告编制及报批、完成征地、环评、立项审批等。
2、2013年7月开始逐步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2013年11月开始主体工程建设。 4、2013年10月开始生态农业种植。 5、2014年12月进行竣工验收。
二、招投标方案
(一)项目招投标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及某县市有关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施工单位,采用邀请招标的形式确定监理单位。
(二)项目招投标方案 1、招标形式及资质要求
(1)由业主按国家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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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采用邀请招标形式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
(2)资质要求建议 勘察单位资质:乙级; 设计单位资质:乙级; 施工单位资质:二级以上; 监理单位资质:乙级。 (3)招标信息发布
招标公告及其它公告的信息在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
2、招投标工作组织
由业主自行或委托具有乙级资质的招标中介机构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招标中介机构须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完成公告、资审、编标、评标等工作,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公开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宜少于5家,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宜少于3家,建议业主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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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范围
投资估算范围为项目从筹建至竣工验收并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按设计规定的全部配套用房工程、园内道路工程、土地整治及农田培育、配套设施工程、果树种植、景观植物种植、原生态绿地修整和公用设备及器具购置、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等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投资估算依据
(一)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6年7月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二)项目技术方案、产品方案、建设条件、建设工期; (三)工程量根据方案设计估算;
(四)设备价格:主要设备通过厂家询价,小型及通用设备采用市场价(价格为到厂价);
(五)材料价格:材料价格采用市场价格,不足部分采用2007年《某省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指导价格(价格为到厂价或预算价);
(六)相关费用按国家及某省有关规定计算; (七)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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