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废物、土壤污染治理,提高核与辐射监管能力。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保障环境安全。
1、水环境保护。实施流域水环境保护工程和水系网络构筑修复工程,大力推进长江黄石段及中小河流污染水域治理,加强对重点湖泊的保护,启动大冶湖生态修复前期工程,实施网湖、保安湖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城市小型景观湖泊治理,实施“四湖”(磁湖、青山湖、青港湖、大冶湖)水环境修复工程,加强尹家湖、铁金港等重点区域的污染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对冶炼压延、化工医药、食品饮料等重点行业工业废水排放监管,加快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河口、黄金山、大冶城西北、阳新工业园等一批污水处理项目,逐步完善污水收集、截流二、三级管网、污泥处理处置等相关设施建设,增加脱氮除磷功能,提高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完善地下水污染监测评价体系和防治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以有色集团冶炼厂砷渣、振华化工铬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垃圾填埋场、各类矿山选场等为重点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防治长江黄石段、富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污染,开展备用饮用水源地规划与建设,建立水质公告制度,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大气环境保护。建立全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对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的监控。加大电力行业的脱硫、脱氮设施建设步伐,采用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等手段改造燃煤锅炉,抓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减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
对重点行业锅炉进行改造,安装高效除尘收尘设施,改善城乡能源结构,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控制烟煤型污染,全面控制和削减颗粒物排放。“十二五”期间,力争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到310天以上。 3、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重点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工作,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环境现场评估制度。加快推进土壤污染修复,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实施罗桥地区土壤镉污染修复治理等工程。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科学灌溉,实施酸雨控制工程,严禁固体废弃物向农村地区转移,从源头上切断农村地区土壤污染源。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行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价制度,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全面防范环境风险。强化含油、含重金属、含有毒有机物的工业污泥的处置工作,加大对医疗废物的处置监管力度,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逐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按照垃圾收集处理无害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县和乡镇简易垃圾处理或堆放设施,改造垃圾收集、转运站点,逐步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密闭转运,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杜绝市域外各种有毒、有害废物以各种形式流入我市。
5、辐射、放射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完备的辐射管理信息系统和放射性污染源管理数据库,实行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制度,完善辐射事故预警机制,做好社区、学校等重点场所电磁辐射水平
监测,提高应对各种突发性辐射、放射事故的能力。强化放射源的跟踪管理,实行放射源身份管理与转移备案制度、退役源申报制度,建立完善放射性废物安全收运系统。优化电磁辐射设施及设备的整体布局,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实施电磁辐射区域控制。
6、生态环境修复。坚持“以防为主、以治为辅、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以及“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加大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相应机制。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和重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板岩山二期治理工程,实施病险尾砂库整治等项目,重点开展废弃矿山土地复垦。实施矿山采空区、塌陷区、排土场和露天采坑生态治理,重点实施黄荆山北麓23个、南麓23个和长乐山沿线7个开山塘口修复治理、5.56万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抓好江河防护林带和交通道路沿线绿化带建设,增加水土涵养能力,防治水土流失,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7、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以培育发展低碳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蓄积量,增强固碳能力。建立完善温室气体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积极开展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强化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
七、科教兴市与人才强市
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持教育优先,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观念,全面落实国家、省科技、教育、人才中长期规划,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智力、人才支撑,建设创新型城市。 (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按照建设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市的目标和要求,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提高,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
1、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建设高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推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工程化开发,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积极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大力扶持和培育各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评估、专利代理、产权交易、排污权交易、贷款担保、科技金融、风险投资等科技服务机构和组织,依托重点骨干企业,组建行业性技术联盟和行业科技公共服务机构。加快科技创业平台、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和制造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扩展服务平台类别,提升科技服务平台功能,健全社会化、市场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技术贸易机构等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国家级示范中心黄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龙头,以省级示范中心大冶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及各县(市)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基础,各专业型分中心为骨干的全市生产力促进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以国家级创业孵化器黄石磁湖科技创业服务
中心为龙头、以县(市)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骨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服务体系建设。
2、大力推进高新技术发展和技术攻关。以传统产业高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制造业信息化为主线,加快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加快以磁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为重点的科技园区建设,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科技示范产业园发展,积极引导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向科技园区集聚,实现规模化经营、特色化发展。提高依靠科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力,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优先推进冶金、机械、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和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开发,加强医疗、卫生、防疫、食品等民生科技的研究和应用,实施200项重点科技项目,开发10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新产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深入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继续保持我市制造业信息化整体水平在全省市州中的先进地位。推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相结合,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银行贷款、企业自筹、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
3、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大力实施技改项目,充分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装备水平,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国内外科技合作和竞争。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强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合与协作,推进联合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引进项目消化创新,到2015年,国家和省级企业工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