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到10家。全面落实科技创新优惠政策,进一步抓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和企业研发投入按150%税前加计扣除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4、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市创建工作,努力建设自主知识产权丰富、转化渠道畅通、工作体系完善、发 展环境优良的知识产权强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服务体系,大力扶持具有知识产权创新成果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增幅10%以上,50%的规模以上企业及全部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具备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 5、不断推进科学普及工作。加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和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科普宣传、科技培训、技术和发明竞赛等群众性科普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重点提升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二)优先发展教育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增加教育投入,形成各类教育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加强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进程,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市整体教育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1、巩固加强基础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在每个县(市)区、乡镇建设一所学前教育示范园。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不断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合理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和资源分
配,推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不断提高农村师资水平,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逐步缩小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力争到2015年初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教育,继续做好高中学校改扩建工作,不断改善高中阶段办学条件;推动高中学校高质量、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黄石市区、大冶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进一步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残疾学生入学率。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统筹工作,继续拓展中职招生范围,不断提高高中阶段入学率。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为重点,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到2015年,全市中职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5万人左右。加强中职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职教园区建设,调整专业结构,优先发展特色优势专业,新增省级示范(重点)专业5—6个,重点打造一批与黄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度高、有一定基础的品牌专业。加强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能力建设,以推行职业培训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重点,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提高职业院校学生创业就业能力,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形成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
3、提升高等教育服务水平。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积极推进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努力增加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品牌专业和新专业。加强科技创新,做好省重点实验室、“楚
天学者岗”建设、硕士点立项、增列与建设工作。有效统筹地方高教资源,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强校地合作,实施“百师进百企”工程,推进建设与黄石产业紧密相关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力争完成湖北师范学院创建湖北师范大学工作,支持黄石理工学院更名和硕士点建设工作,促进黄石职业技术学院内涵发展,构建定位合理、各具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
专栏9:教育事业重大项目 建设黄金山高中,实施黄石二中、三中、七中、实验高中、有色一中改扩建; 完成大冶、阳新职教中心建设,市艺术学校改扩建和湖北城市职业学校二期改造; 在黄金山新区规划建设湖北师范学院、黄石理工学院新校区,完成湖师文理学院搬迁。 (三)加强人才开发管理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培养和造就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42万人,人才竞争力进入全省前列。
1、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大力培养和造就创新型、技能型人才,促进人才规模、结构、素质的全面提升。结合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的人才需求,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促进专业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数量大幅增长。着力提高第一产业人才密度,积极调整第二产业人才分布,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急需的各类人才。加大党政机关干部培养力度,确保大学以上学历人员占党政机关人才总数的90%以上。开辟企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完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
探索建立“岗位+项目+人才”的合作模式,继续开展博士后科技行和专家行活动,鼓励、支持企业申报博士后产业基地和博士后工作站,力争到2015年全市企业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业基地)达到10家。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促进中级、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大冶市、阳新县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示范县的作用,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强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农村乡土拔尖人才统一、动态管理机制。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开辟武汉城市圈人才自由流动通道。 2、创新人才开发和管理体制。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坚持科学、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办法,探索建立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着力提高公务员的执政和操作能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继续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深化职称改革,全面推行专业资格制度,建立以业绩为依据,以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搭建人事公共服务平台,对现有的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市场进行有机对接和整合,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社区基础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城乡统一、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与武汉城市圈及外省人才互联平台,建立全市高层次人才数据库,鼓励高层次人才跨区域开展各种智力服务。盘活人才资源存量,落实人才发展的配套政策,引导人才合理流动
与有效配置。
八、改善民生与发展社会事业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全面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实现共建共享。
(一)努力扩大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
坚持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努力扩大就业。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进一步健全政策支持和创业培训体系,优化创业服务体系,突出以创业带就业。积极实施全民创业,大力实施“回归工程”,鼓励外出人员带资金、技术、信息、项目回乡创业,大力宣传“产业第一,尊重企业家”,强化创业有功、致富光荣的观念,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积极支持就业容量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民营经济,推进形成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以发展促就业。统筹城乡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改制、关闭企业和裁员企业职工、失地农民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就近转移就业和返乡再就业。健全扩大就业的发展环境和制度条件,促进机会公平。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到2015年,基本实现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目标。
2、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