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 各种埋件及插筋、铁件的安装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牢固可靠。 4.5.2 各种埋件及插筋在埋设前,应将表面的锈皮、油漆和油污清除干净。
4.5.3 埋设于混凝土中的供、排水管,测压管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5.4 埋设的管子应无堵塞现象,外露管口应临时加盖保护。 4.5.5 埋设管子的连接接头必须牢固,不得漏水、漏气。
4.5.6 管路安装后,应用压力水或充气的方法检查是否畅通,否则应进行处理。
4.5.7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对各种管路进行保护,防止损坏、堵塞或变形。
4.5.8 闸门槽和水泵机座部位,应进行二期混凝土施工。
4.5.9 浇筑二期混凝土前,应对一期混凝土表面凿毛清理,刷洗干净。 4.5.10 二期混凝土宜采用细石混凝土,其强度等级应等于或高于同部位一期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对于体积较小,可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浆压入法施工。
4.5.11 二期混凝土采用膨胀水泥或膨胀剂时,其品种和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掺量和配比可通过试验确定。
4.5.12 二期混凝土浇筑时,应注意已安装好的设备及埋件,且应振捣密实,收光整理。
4.5.13 机、泵座二期混凝土,应保证设计标准强度达到70%以上,才能继续加荷安装。
4.6 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
4.6.1 在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低于5℃的冷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作好冷天施工的各种准备,骨料应在进入冷天前筛洗完毕。 2 混凝土浇筑应尽量避开寒流到来之时,或尽量安排在白天温度较高时进行。
3 基底保护层土壤挖除后,应立即采取保温措施,尽快浇筑混凝土。 在老混凝土或基岩上浇筑混凝土,必须加热处理基面上的冰冻,经验收合格后再浇筑混凝土。
4 未掺防冻剂的混凝土,其允许受冻强度不得低于10MPa。 5 配制冷天施工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
泥。
6 冷天浇筑的混凝土中,宜使用引气型减水剂,其含气量宜为4%~6%。
在钢筋混凝土中,不得掺用氯盐。与镀锌钢材或与铝铁相接触部位及靠近直流电源、高压电源的部位,均不得使用硫酸钠早强剂。 7 合理确定混凝土离开拌和机的温度,入仓温度不宜低于10℃,覆盖混凝土的温度不宜低于3℃。
8 制备混凝土应先将热水与骨料混合,然后再加水泥,水泥不得直接加热,水及骨科的加热温度不应超过表4.6.1的规定。
9 拌制混凝土时骨料中不得带有冰雪及冻团,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10 浇筑前应清除模板、钢筋、止水片和预埋件上的冰雪和污垢。运输器具应有保温措施。
11 当室外气温不低于-15℃,且表面系数不大于5的结构,应首先采用蓄热法或蓄热与掺外加剂并用的方法。 当采用上述方法不能满足强度增长要求时,可选用蒸气加热、电流加热或暖棚保温的方法。
12 采用蓄热法养护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随浇筑,随捣固,随覆盖。
2)保温保湿材料应紧密覆盖模板或混凝土表面。迎风面宜增设挡风措施。
3)细薄结构的棱角部分,应加强保护。
4)流道、廊道和泵井的端部及其他结构上的孔洞,应暂时封堵。 13 模板和保温层的拆除,除按本规范4.2.1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必须大于允许受冻的临界强度。 2)在混凝土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 3)避免在寒流袭击、气温骤降时拆除。当混凝土与外界温差大于14℃时,拆模后的混凝土表面,应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14 冷天施工时应做好下列各项观测记录:
1)室外气温和暖棚内气温,每天(昼夜)观测4次。 2)水温和骨料温度,每天观测8次。
3)混凝土离开拌和机温度和浇筑温度,每天观测8次。
4)混凝土浇筑完毕后3~5d内,应加强混凝土内部温度的观测。用蓄热法养护时,每天观测4次;用蒸汽或电流加热时,每小时观测1次,在恒温期间每2h观测1次。
4.6.2 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的热天进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离开拌合机的温度应符合温控设计要求,且不得超过30℃。
2 降低混凝土浇筑温度宜采用下列措施:
1)预冷原材料。骨科应适当堆高,堆放时间应适当延长,使用时由底部取料,采用地下水喷洒骨科,采用地下水或掺冰的低温水拌制混凝土。
2)应尽量安排在早、晚或夜问浇筑。 3)混凝土运输工具应配备隔热遮阳措施;缩短运输时间,加快混凝土入仓覆盖速度。
4)混凝土仓面应采取遮阳措施,喷洒水雾降低周围温度。 4 应适当加大砂率和坍落度,且宜掺用缓凝减水剂。 5 混凝土浇筑完毕,应及早覆盖养护。
4.6.3 雨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掌握天气预报,避免在大雨、暴雨或台风过境时浇筑混凝土;砂石堆料场应排水通畅,防止泥污;运输工具宜采取防雨措施;应采取必要的防台风和防雷击措施;混凝土的浇筑仓面应设防雨棚;骨料含水量应加强检验。
2 无防雨棚,在小雨中浇筑混凝土应通过试验调减混凝土用水量;应加强仓内外的排水,但不得带走灰浆;应及时作好顶面的抹灰收光与覆盖。
3 无防雨棚仓面,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如遇大雨、暴雨,应停止浇筑,并将仓内混凝土振捣好并覆盖。雨后应清理表面软弱层。继续浇筑时,应先铺一层水泥砂浆;如间歇时间超过规定,应按施工缝处理。 4.7 质量检验及缺陷处理
4.7.1 混凝土组成材料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骨料宜先在料场取样,通过试验选用。到工地后,按一批或300~600t取样检验一次。 2 水泥、混合材和外加剂应有质量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单。到工地后,应取样检验。水泥应分品种每一批或每200~400t为一取样单位,混合材应每一批或100~200t为一取样单位,外加剂浓缩物应每l~2t为一取样单位。
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三个月,散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半年(不包括出品后的静置期),使用前,应重新检验。袋装水泥进库前应抽查包重,如分量与标明的不符,则拌合时应另行称量。
3 水质应在开工前进行检验,如水源改变应重新检验。
4.7.2 混凝土在拌和、浇筑过程中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种原材料配合比检验,每班应多于三次,衡器应随时校正。 2 砂、小石子的含水量检验,每班应多于一次。气温变化较大或雨天应增加检验次数,并及时调整配料单。 3 混凝土拌和时间应随时检查。
4 混凝土在拌制地点和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检验,每班应多于两次。在取样成型时,应同时测定坍落度。
5 外加剂的浓度检验,每班应多于两次。引气剂还应检验含气量,其变化范围应控制在±0.8%以内。
4.7.3 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应以标准养护条件下试件的抗压强度为主。
必要时,尚需作抗拉、抗冻、抗渗等试验。抗压试件组数应按下列规定留置:
1 不同强度等级,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分别制取。 2 厚大构件的混凝土应每100~200m3成型试件一组。
3
3 非厚大构件的混凝土应每50~100m成型试件一组。 4 每一分部工程成型试件不应少于一组。现浇楼层,每层成型试件不应少于一组。
5 每一工作班成型试件不应少于一组。 4.7.4 应留置一定数量与结构同等养护条件的试件。
4.7.5 评定混凝土质量的原始资料的统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等级和配合比相同的一批混凝土应作为一个统计单位。 2 不得随意抛弃任一数据。
3 每组三个试件的平均值应作为一个统计数据;当三个试件强度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可取中间值;当三个试件强度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该组试件不应作为强度评定的依据。
4.7.6 混凝土强度的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验收,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尚应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划分验收比。对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强度,应以同批内标准试件的全部强度代表值来评定。 2 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能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能保持稳定时,应由连续的三组试件代表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同时符合式(4.7.6-1)和式(4.7.6-2)的要求:
mfcu≥fuc.k+0.7σ0 fcu,min≥fcu,k-0.7σ0 (4.7.6-1) (4.7.6-2)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0时,尚应符合式(4.7.6-3)的要求
fcu,min≥0.85fcu,k (4.7.6-3)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20时,应持合式(4.7.6-4)的要求:
fcu,min≥O.90fcu,k
(4.7.6-4)
上各式中 m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平均值,N/mm2; fcu,k——设计的混凝土标准值,N/mm2;
σo——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N/mm2;
fcu,min——同一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最小值,N/mm2。 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应根据前一检验期内同一品种混凝土试件的强度数据,按式(4.7.6-5)确定:
式中Δfcu,i——前一检验期内第i验收批混凝土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m——前一检验期内验收批总批数。 注:每个检验期不应超过三个月,且在该期间内验收批总批数不得小于15组。
3 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不能满足本条第2款的规定,或在前一检验期内的同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强度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强度标准差时,应由不少于10组的试件代表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同时符合式(4.7.6-6)和式(4.7.6-7)的要求:
mfcu-λ1Sfcu≥0.9fcu,k fcu,min≥λ2fcu,k (4.7.6-6) (4.7.6-7)
式中Sfcu——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当Sfcu的计算值小于0.06fcu,k时,取Sfcu=0.06fcu,k),N/mm2;
λ1、λ2——合格判定系数,按表4.7.6采用。
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Sfcu应按式(4.7.6-8)计算: 式中 fcu,i——验收批内第i组混凝土试件的强度值,N/mm2; n——验收批内混凝土试件的总组数。
4 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批量不大的混凝土,可采用非统计法评定。此时,验收批混凝土的强度必须同时符合式(4.7.6-9)和式(4.7.6-10)的要求:
mfcu≥1.15fcu,k fcu,min≥0.95fcu,k (4.7.6-9) (4.7.6-10)
4.7.7 混凝土质量经检验不合格时,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查明原因的办法可采取无损检测、钻孔取样、压水试验等方法。 4.7.8 不影响结构使用性能的混凝土表面缺陷的处理,应在凿洗干净后,用与本体同品种水泥配制水泥砂浆抹面,并加强养护。
4.7.9 影响结构使用性能的混凝土缺陷,应会同有关单位区别情况共同研究处理:
1 严重的蜂窝或较深的露筋、孔洞,应在清除不密实混凝土并冲洗干净后,先刷一层水泥净浆或化学粘接剂,再用细石混凝土填补捣实,其水灰比宜小于0.5,且宜掺用适量膨胀剂。
2 对不易清理的深层蜂窝、孔洞,应采用压力灌浆修补,压入掺有防水剂的水泥浆,其水灰比例为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