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11 客户电气工作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1.2.12
客户受电装臵应当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相互配
合,并按照电力行业有关标准或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企业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臵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企业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客户不得擅自变动。
3.1.2.13
重要电力客户变电所应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数量,且所
有电气工作人员都应定期进行培训,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进网作业电工证,方准上岗作业。
3.1.2.14 3.1.2.15
重要电力客户受送电装臵应具备“五防”功能。 重要电力客户的电气管理和运行部门应制订全面的生
产运行、检修试验和事故预防等各种规章制度,并结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1.2.16
重要电力客户有自备发电设备的,其安装、调试必须经
电力营销部用电检查组检查、验收合格并签订《自发电协议》后方可投入使用。
3.1.2.17
重要电力客户有并网发电厂的,应根据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和有关规定与供电公司签订并网协议。
3.2 预警行动 3.2.1
预警状态分级
按照用户事故严重程度,将用户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 )四个状态等级。
(1) Ⅳ级,一般状态
Ⅳ级预警状态条件:对应于用户事故不需要启动应急指挥部进行处臵的一般用户事故。
(2) Ⅲ级,较重状态,进入预警状态
Ⅲ级预警状态条件:对应于用户事故需要启动应急指挥部进行处臵的一般用户事故或紧急事件。
(3)Ⅱ级,严重状态,进入应急状态
Ⅱ级预警状态条件:对应于重大用户停电事故。 (4)Ⅰ级,特别严重状态,进入应急状态
Ⅰ级预警状态条件:对应于特大用户停电事故,或需要2个及以上单位联合处臵的重大用户停电事故。
3.2.2
预警行动
3.2.2.1 预警信息收集
重要电力客户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其授权的电力运行、管理人员在客户端发生以下情况下必须报告供电公司:
(1)人身触电死亡; (2)导致电力系统停电; (3)专线掉闸或全厂停电; (4)电气火灾;
(5)重要或大型电气设备损坏; (6)停电期间向电力系统倒送电。
接报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重要电力客户所属地市供电公司重要电力客户停电应急工作组报告。
3.2.2.2 状态评估
重要电力客户地市供电公司重要电力客户停电应急工作组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初步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公司重要电力客户应急救援办公室和政府相关部门。
公司重要电力客户停电应急工作组在接到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严重
程度,提请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及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决定是否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 信息报告程序
4.1 重要用户停电时,应及时向当地供电公司95598客服人员或用电检查人员报告。
4.2 95598客服人员或用电检查人员向客户了解停电地点、时间、现状和联系人电话,立即向重要电力客户停电应急工作组汇报。
4.3 重要电力客户停电应急工作组判断停电级别,组织处理,并立即汇报应急领导小组。
4.4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停电级别及规定,决定是否直接参与指挥处理及上报省公司重要电力客户停电应急工作组,上报应通过口头和书面形式,内容包括停电户名、时间、地点、过程、初步原因及后果分析、抢修进展等。
4.5 省公司重要电力客户停电应急工作组及时将以上信息汇总后通过口头和书面形式报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地方有关政府主管部门。
5. 应急处臵 5.1 响应等级
按照重要用户停电事故严重程度,将事故应急处理分为预警状态、应急状态、紧急状态三个等级。
5.1.1
预警状态: 事故对重要用户危害程度一般、影响范围较小,
能够及时处理。
5.1.2
应急状态: 事故对重要用户危害严重、影响范围较大,能
够及时处理。
5.1.3
紧急状态: 事故对重要用户危害特别严重、影响范围大或
无法控制事态的处理。
5.2 响应程序 5.2.1
当发生重要用户停电事故时,有关人员应将停电情况向重
要用户停电应急工作组负责人报告。重要用户停电应急工作组接到重要用户停电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范围、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理的需要,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决定启动应急分级状态。
5.2.2
当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时,应急工作组立即集中,商定处理
方案,并根据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可能后果等情况,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事故处理工作。
5.2.3
当决定进入应急状态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集中,商定处
理方案,责成应急工作组立即集中办公,并由应急工作组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具体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5.2.4
当决定进入紧急状态时,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立即赶赴
事故现场,根据现场事故严重程度及事态发展等情况,研究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并具体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5.3 处臵措施 5.3.1
发生重要电力客户停电时,应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
资储备,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修。
5.3.2
在重要用户停电事故处理过程中,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必
须服从应急工作组和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严格执行应急工作组和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命令,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
5.3.3
各事故处理专业组必须按照应急工作组和应急领导小组的
指令,迅速到位,投入事故处理行动。
5.3.4 判断:
5.3.4.1 召开现场事故分析会,听取客户和目睹者的事故过程介绍,
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通过以下办法对故障进行初步
并做好记录。
5.3.4.2 检查事故设备损坏部位、损坏程度。
5.3.4.3 查阅事故现场的保护动作情况和客户事故记录。 5.3.5
在抢修过程中,现场抢修负责人要组织运行单位、抢修单
位、客户等尽快研究确定抢修方案,要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关系以及与客户之间关系。
5.3.6
在抢修过程中,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确定的抢修方案,服
从现场抢修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按照现场的指令,迅速到位,投入故障抢修行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
5.3.7
施工单位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应立即安排组织抢修,做好
抢修现场的工程施工组织工作,充分调动施工人员的力量,加快施工进度。
5.3.8
调度人员在接到有关抢修工作的停、送电申请时,应抓紧
时间、精心安排,满足现场抢修的需要。
5.3.9
参与应急状态和紧急状态抢修工作的各部门都应有部门负
责人在场,指挥本部门抢修工作。
5.3.10 当实施停电抢修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或占用场地时,有关部门和个人应当支持,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5.3.11 在修复过程中,各供电公司视情况请求地方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提供交通、通讯、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5.3.12 当由于供电中断原因造成重大设备损坏或人身伤亡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请求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与处臵工作。
5.3.13 现场抢修时,抢修人员应判断故障原因,明确故障责任,必要时通知公安、消防或相关专家进行现场鉴定。
5.3.14 在抢修过程中,抢修人员应使用录音笔、相机或摄像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