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公务员法律常识考试试题(免费版)(3)

2019-08-31 15:47

承租人能提前退租吗 如果提前退租,应当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出租人

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同时没有对提前退租问题作出特别规定的话,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提前退租,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以前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能找到新的房客.合理期限是多长,法律上没有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的约定来定,通常是一个月.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66 租房期满未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会导致什么结果

租赁期满双方未签新的合同,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出.如果承租人继续住在租赁房屋里,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此后的租赁期间为不定期,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67

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九十四,二百三十二,二百三十三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68 什么叫做廉租住房 谁能申请廉租住房

城镇廉租住房,是政府和单位为了照顾那些有城镇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而向他们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现在大多数城市已经有了廉租住房.

申请廉租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向街道办事处证明自己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资格,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经所在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公告登记后,才能轮候配租.收到房租补贴(或分配廉租住房)后,每年还要接受家庭人口与收入状况定期审核.符合最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的城镇居民可申请配租廉租住房,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北京市城近郊八区的标准是:

(1)连续享受北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年以上的家庭或者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持有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身份证明的家庭.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平方米以下.

参考法条: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第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69

廉租住房的租金如何确定

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主要有3种形式,即租金减免,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其中以租金补贴为主.以北京为例,配租标准按人均10平方米使用面积(包括原住房面积),每平方米补贴25元. 参考法条: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五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70

在哪些情况下,政府会收回廉租住房或停发租赁补贴

如果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擅自改变廉租房用途,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没有在廉租房里居住,政府就会收回廉租房,或者停发租赁补贴.

参考法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

理办法》第十九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71 什么叫做承租权转让 怎样办理承租权转让

承租权转让就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这个第三人就叫作承租权的受让人. 承租人首先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然后和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最后由承租人和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承租人,由受让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原租赁合同进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还要到同一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72 按揭房屋能出租吗

以按揭方式付款就相当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贷款,房东拥有对房屋有限的产权,因此不能未经银行同意出售,出租或抵押该房屋.如果出租人想出租按揭房,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出租该房屋.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73

出租人能转租公房吗 如果将所租住的公房作为廉租房转租,需要经过单位同意吗

对于出租人租住的公房,如果取得拥有该公房所有权单位的同意,出租人就有权转租公房,且单位有权按照规定或者协议分享转租公房的利益.

如果出租人将自己租住的公房作为廉租房出租,则无需经过单位同意,而单位也无权分享出租该公房获得的利益,但应向所在市区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申报.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74

如果租住公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发生了纠纷,出租人有权起诉吗

对于出租人租住公房然后转租给承租人的情况,如果出租人事先征得了单位(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同意,那么出租人就有权起诉承租人,要求他支付房租,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如果出租人没有征得单位的同意私自转租,那么出租人就只能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然后要求承租人搬出,并支付房屋的使用费了.

对于出租人已经购买的公房,因为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人,所以,他当然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履行合同,支付租金和违约金,并且赔偿损失.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75

涉外出租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都应在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在北京应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改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发给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证》并加盖\涉外\印章;同时还要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此外,出租人也要仔细检查外国人有没有在中国居留的合法证件,身份证明等.

参考法条:《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实行房屋租赁证制度及加强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76

要将房屋出租给经营者,出租人应当办理什么证件 还应当注意什么

出租人应当办理《房屋租赁证》.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证》是经营场所合法的有效凭证,因此,出租人应当办理《房屋租赁证》.

要将房屋出租给经营者,出租人应当检查承租人的证件,确保承租人进行的是合法经营.此外还需要经常检查,一旦发现有违法犯罪,无照经营等活动,出租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

七条,第九条第三款.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77

如果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了无照经营者,会产生什么后果

如果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进行的经营活动是属于无照经营,仍然将房屋租给他们的,就会受到工商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参考法条: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78

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和用于居住有何不同

两者的管理体制不同.用于生产经营的出租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租金等条款有更多协商的自由,而住宅用房则需遵循政府有关的租赁政策.出租房用于生产经营的特征: ①租金标准不同:双方可以自行商定租金,而不受住房租赁指导价格的约束.

②修缮责任不同:对于房屋的自然损坏,可以在合同中规定由谁负责维修,而不一定由出租人负责维修.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79

出租人应缴纳哪些税 所有的税都必须由出租人缴纳吗

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应依法纳税.根据《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委托各级政府的外来人口管理部门,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确认的其他具有代征税费能力的单位作为代征人,负责出租房屋税款的征收.

应缴税费各地均有所不同.此处以北京为例,出租人应缴纳以下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现在除了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办法进行申报纳税以外,其余只需按实际收入的5%计征综合税费,就无需缴纳此外的其他税费了.

除了合同印花税,由双方各自承担50%以外,所有税费都应由出租人缴纳,而不可约定由承租人承担.

参考法条: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80

出租人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吗 卖掉房屋需要通知承租人吗

出租人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虽然出租人将房屋出租出去,但是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出租人的,他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

出租人卖掉房屋需要通知承租人.在卖出房屋之前,出租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通知承租人,因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权优先购买承租的房屋.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81

出租人把出租房抵押出去,原租房合同有效吗

有效.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也可以继续收取租金.一旦出租人不能偿还债务,而将房屋变卖或者拍卖了,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住在房子里. 参考法条:《担保法》第四十八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82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合同还有效吗

有效.在本情景中,虽然承租人是以一个人的名义租赁的房屋,但是因为承租人是与家人一起居住的,所以,承租人死亡后,其他一起居住的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83

承租人死亡后,未和他一起居住的家人可以搬入出租房屋吗

承租人死亡,如果该承租人的家人并没有和他共同居住,原租赁合同就失效了.在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未在一起居住的家人无权擅自搬入出租房屋.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84

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吗 出租人的家人可以收回房屋吗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家人无权收回房屋.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85 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吗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房屋租赁,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继续履行合同了.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二百二十七,二百二十四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86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出租人可以随时收回房屋吗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就是不定期租赁了,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也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87 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该怎么讨租呢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88

承租人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吗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则物业公司还是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的. 也就是说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约定,必须要得到物业公司的确认.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这个约定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这个约定也只能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约束力,而对物业公司不发生效力,出租人必须对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89

合格的中介机构该有哪\两证\有效证件应当挂在哪里

合格的中介机构应当有\两证\也就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以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许可证.此外,中介机构的房地产经纪人还必须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合格中介机构的有效证件应当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同时还要张贴全部执业经纪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如果没有在要求的地方悬挂,则很有可能存在问题,委托人就一定要小心了.

为了防止中介机构造假,一定要坚持查看\两证\原件,最好把注册号记下来,以防非法中介机构利用复印件弄虚作假.如果和中介机构合作,就一定要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要查看签署合同的执业房地产经纪人的资格证书.此外,还要检查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按照法律要求办理正规手续,如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等.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90

中介公司可以收哪些费用

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促成房屋租赁双方达成合同,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一次性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当向委托人开具发票.中介机构不得收取委托合同以外的任何财物,如押金,信息费,咨询费等.此外中介公司也不得事先收取看房费.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91 如果通过中介机构没有找到房子,还用交费吗

不用.如果中介机构没有促成合同成立,则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费,即使合同中这样规定也是无效的,但是中介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92

中介机构可以收取多少中介费 中介机构应当向谁收取中介费

中介机构可以收取相当于半个月到一个月房租的中介费.向谁收取国家没有规定.按照惯例,租赁普通住宅,则由承租人向中介公司缴纳中介费,而对于公寓,别墅租赁,则由出租人支付. 参考法条:《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第六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93 什么是房屋出租代理 业务是什么

房屋出租代理有时候也叫房屋租赁代理,它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一种经营活动,也就是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屋出租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并在出租人授权范围内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业务主要是出租人将房屋委托给房屋出租代理机构后,由代理机构负责寻找房客,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备案手续,通过银行收取,交付租金,按照合同规定,向承租人提供一定的服务,从而使出租人能从繁杂的房屋租赁事务中脱身.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94

如果承租人没有缴付租金怎么办

如果承租人没有缴付租金,银行也会从代理机构在银行的保证金中划拨出这么多的钱,付给出租人,因此出租人无需承担承租人不交租金的风险.

参考法条: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理房屋租赁须委托银行收,付租金的暂行办法》第十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95

房屋出租代理机构可否不通过银行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不可以.房屋出租代理机构必须与银行签订临时租金监管协议,承租人也必须将租金交给银行,由银行统一代收,代付租金,即使承租人委托房屋出租代理机构代交租金,代理机构也必须在3日之内将租金存入银行.所以,一旦有房屋经纪公司提出代收租金的要求,出租人就不应与这样的公司签约.因为这样做会产生房屋出租代理机构卷款逃跑的风险,而且也说明该房屋经纪机构不具有代理房屋出租的资质.

参考法条: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理房屋租赁须委托银行收,付租金的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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