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公务员法律常识考试试题(免费版)(9)

2019-08-31 15:47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22

? 可以申请哪些人回避 哪些情况需要回避

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不仅限于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如果本案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法律规定的必须回避的情况,当事人也可要求他们回避.对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的回避问题参照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规定执行.

当上述可适用回避的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或者与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时,必须回避.另外,如其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本人与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关系从而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也必须回避.这里所说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了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和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之外的特殊亲密或有仇嫌关系,从而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况.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23

? 可以就已经放弃的诉讼请求再次起诉吗

当事人可以在法院判决之前放弃自己提出的部分或全部的诉讼请求,在同一民事法律关系当中放弃了诉讼请求,就丧失了相应的实体权利,因此无权就已经放弃的诉讼请求再次向法院起诉.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24 ? 如何申请撤诉 撤诉后能再起诉吗

原告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接到原告的撤诉申请以后,会对原告的撤诉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其撤诉的目的是否正当,合法,是否反映了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法院认为符合条件的,就准许撤诉;如果法院审查发现撤诉会导致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或者当事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 则会作出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

撤诉以后即视为自始没有起诉,原告当然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一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25 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情况有哪些

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情况由法律明文规定,主要包括:原告经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原告应当预交而没有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通知后仍没有预交或申请缓,减,免没有获得法院批准仍没有预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作原告时,其法定代理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八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26 ? 证据应在什么时间提交

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的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认可,这个期限叫做\举证期限\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27 ? 偷拍,偷录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吗

证据不仅本身必须合法而且其取得的途径也必须合法,才能用以证明有关的事实,非法证据不

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如果使用法律禁止的手段窃听,偷照或以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手段获得视听资料,就属于非法证据.未经他人同意私自录音录像,只能在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作为合法证据采纳,因此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而不能简单认定一概合法或一概非法.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28 ? 证人一定要出庭作证吗

为了保证证人如实作证,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不能逃避.只有当证人由于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或由于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或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出庭时,可以经法院许可提交书面证言或录音录像或通过双向视听传播技术等手段作证.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29 ? 同时存在的数个证据哪个更有效力

有数个证据材料证明同一事实时,法院就要判定其证明力的强弱,一般遵循以下规则: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七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30

? 签收调解书之前当事人反悔怎么办

调解书是由法院制作的确认当事人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经其签收以后即生效.如果在签收之前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悔,不愿签收调解书,则调解书不生效.

调解书必须直接送达,如果当事人拒签,就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立,调解书无效.法院应当将此种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继续进行审理判决.因此,调解书不得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否则就违背了调解自愿的原则.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意见》 第九十五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31 ? 不服调解书还能上诉,另行起诉和申诉吗

调解协议是自愿达成的,在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之前,当事人仍然有机会考虑是否接受.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由法院继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所以不产生当事人对调解不服的问题,不允许当事人上诉.调解书生效以后,诉讼程序也就随之结束了,当事人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争议也就确定下来,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对同一被告再次起诉.

在调解实践中,调解书生效以后,如果调解书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有违法的内容,当事人仍可以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报院长批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如果没有错误,法院应说明驳回申诉申请的理由,当事人就必须按照调解书履行自己的义务.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意见 》第九十五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32

? 被告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法院会强制被告到庭吗

即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或者未经法官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依然会作出判决.这种判决叫\缺席判决\其意义并不是要惩罚缺席的一方当事人,而是为了全面维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不使诉讼因一方当事人的随意缺席半途而废,并使案件争议依法得到解决.虽然有

一方当事人缺席,但是法官在判案时依然要秉公执法,认真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文书和证据,并使缺席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被告到庭,但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法院可能会强制其到庭.这样的被告主要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以及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向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他们开庭的时间,地点,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会再次发出传票通知被告到庭应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还是不出庭的话,法院就会派出司法警察强制拘传其到庭.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意见》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33 ? 原告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经法院传票通知开庭的地点和时间以后,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一般会按撤诉处理,而不是继续审理案件,作出判决.但是,如果被告提出了反诉,那么法院依然可以就被告的诉讼请求作出缺席判决.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34 ? 哪些判决和裁定可以上诉呢

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作出的再审判决.可以上诉的裁定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除了上述列出的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判决或裁定,如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裁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都是不能上诉的.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意见》 第一百八十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35 ? 什么情况下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这些事实和理由包括:应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来的判决或者裁定;或者原判决和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是原判决或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或是法院审理活动违反法定程序;或是审判人员在审判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36 ? 如何申请再审

当事人提起再审申请的,可向原审法院提出,也可向上级法院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应当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申请书副本.申请书应写明原审法院及其判决或裁定的编号,申请再审的理由,根据以及内容.申请再审的范围包括: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书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而提出再审的,法院经查属实,应当再审;当事人对于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也可以申请再审. 但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提起再审的.还有,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及依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也是不能申请再审的.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意见》 第二百零七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37

? 再审程序应在何时提起

法院依据审判监督权提起的再审和检察院依据检察监督权提起的抗诉是不受时间限制的.也就是说,只要法院发现生效的裁判确实存在错误,或者检察院认为原生效判决或裁定存在法定的抗诉事实和抗诉理由,法院和检察院就能随时提起再审程序.与之不同的是,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有特定的时间限制的,当事人应当在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之内提出再审请求.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38

? 哪些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由法院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第二类是其他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公证机关制作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第三类是法院制作的承认并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六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39? 执行申请应向哪个法院提出

如果是上面所说的第一类文书,即由法院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应当向该案的第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执行生效的支付令,则应向制作支付令的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书,如仲裁裁决书,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则应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来执行.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法院申请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六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40 ? 申请执行有期限限制吗

有限制.如果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如果双方都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则期限为6个月.这一期限从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的是分期履行,那么就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41 ? 被执行人能通过提供担保要求暂缓执行吗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有困难暂时没有偿付能力,他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此时如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决定暂缓执行.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此时应向法院提交保证书,也可以由具有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能力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此时应提交担保书.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 年.如暂缓期间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42

? 当事人在执行中可以和解吗

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经自愿协商后,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需经法院审查批准才能结束执行程序.因此,法院的执行员应当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

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如果一方后来又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 当事人的申请,再恢复原来的执行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因为达成和解协议而中止的,则期 限从和解协议所确定的履行期的最后一天起连续计算.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43

? 执行中被执行人死亡或终止怎么办

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他的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可直接执行遗产.若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那么如果其分立,合并,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受.如果作为法人的被执行人被撤销,又有权利义务的承受人,那么法院可裁定该承受人作为被执行人.如其他组织不能履行义务的,还可裁定执行对该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公民个人的财产.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44 ? 执行完毕后,执行所依据的文书有错误该怎么办

这时可以进行执行回转,它指的是执行完毕后,由于法定的原因将已经被执行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返还给被执行人.这里的\法定的原因\有两种:第一,如果据以执行的裁定,判决或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法院撤销的,对已经执行的财产法院应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财产;第二,法院执行其他法律文书完毕后,该文书被有关机关撤销的,则经当事人申请,也可适用执行回转.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45 ? 专属我国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对于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的纠纷,必须由我国法院受理,任何外国法院都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能向外国法院起诉.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46 ? 可以请外国律师代理诉讼吗

目前,外国律师是禁止在我国从事诉讼代理业务的,他们不可以律师身份出庭应诉.因此,如果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需要委托律师,必须委托我国的律师代理诉讼,但也可以委托其所在国的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47 ? 如何申请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的裁判

外国的判决,裁定要得到我国法院的承认和执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外国法院的裁判.

(二) 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参加了有关的国际条约,或者有互惠关系.

(三) 要求承认和执行的裁判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必须首先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或者由外国法院向我国法院提出承认与执行的请求书,并附有相关文件.我国法院接到申请或请求书后,予以立案,审查是否符合上面的三个要求,但不过问判决中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承认其效力,予以执行;不符合的,退回申请书或请求书.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二百六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意见》 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三白衣十九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48

? 什么是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专供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并存的独立的第一审程序,只是在程序上较普通程序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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