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子系统的先期研究,开始全面展开? ?
在1983年9月,在北戴河召开了发动机选型会议,当时会议上有5种发动机备选,据说分别是:涡喷15、太行、通过燃机逆向测绘的 F100、涡扇6改、TF41加力版,由于当时尚处中美蜜月期,有可能从美国买到发动机,所以在备选方案中,有TF41这样的“纯美国货”,但会议最终决定以涡喷15做为新歼的配套发动机,太行继续发展,做为未来的配套发动机(但事实却是,知道2011年的现在,我们依然没有见到配套太行的歼10装备部队。。。。)
新歼的配套发动机——涡喷15,是苏联P29涡喷发动机的仿制品,前面说过,中国在1979年通过秘密渠道用歼6从埃及换来了一架米格23MF,并对配用的P29涡喷发动机非常口水,于是立即上马开始仿制,两年后完成测绘,并开始进入仿制,涡喷15的指标很高,最大推力和后来的AL31FN一样,达到12.25吨。但是之后进入90年代,军队决定从俄罗斯引进AL31FN代替了涡喷15,由此涡喷15项目中止,据说当时已经试制出了一些部件,现在,这些部件正躺在某个角落,被岁月的尘埃所覆盖? ?
新歼采用落后的涡喷发动机,可能是现在的人所不理解的,但是确实也反映出当时航空工业的无奈,涡扇6无疾而终,太行刚刚上马,还遥遥无期,即使在蜜月期,美国也不愿意出口军用大推力加力涡扇发动机,而愿意给一些J79这样的涡喷发动机和TF41无加力涡扇发动机用于教练机,而唯一的引进成果是70年代从英国引进的“斯贝”发动机,但推力小,技术落后,也不堪使用。开历史倒车用回涡喷,也是一个无奈
16
的选择,也气得后来的空军副司令林虎将军破口大骂? ?为后来一有机会就换发埋下了伏笔。
到1984年2月,航空部第三次召开新歼选型会,这一次国防科工委、空军、相关专家119名到会。结果没有任何悬念,611的鸭式布局方案获得一致好评,被确定为新歼方案。
84年5月,5月,国防科工委正式下达关于新歼研制总体单位定点问题的批复,确定新歼研制总体单位为611所和132厂。
国民党的税多,共产党的会多,这场历经2年的大PK,在大大小小开了上百场会之后,终于尘埃落定,611最终笑到了最后。
随后的84年6月,北京再次召开新歼方案论证会,宋文骢作方案汇报,并和空军最后商定了新歼的重要指标,审查确定了新歼的初步设计,空军对新歼的指标,要求很高,要求在2000年装备部队,总体要达到F16和米格29的水准,既要突出中低空跨音速格斗性能,还要兼顾高空高速截击性能,要具备较强的超视距空战能力,较大的航程,较为先进的航电,还要兼顾对地打击能力,总之,空军想得到的要求,都提出来了。 1986年1月,邓小平对新歼研制作了批示:“我认为建议很重要,近期花钱也不多,拟可同意”,随后,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发文,批准新歼研制,并列为国家重大专项,研制主体单位为成飞611所和132厂,项目代号10号工程!
就此,歼10正式开始了它漫长而曲折的诞生历程!
到现在为止,我觉得有必要帮大家理顺一下新歼方案的主要历程,
17
让大家可以清晰的看到一个脉络:
1982年2月,在北京召开第一次方案评审会,611当时仅4人与会,临时被通知汇报方案,之后宋文骢用15分钟,把原内定计划打乱。 1982 年4月,在北京召开第二次新歼方案评审会,此时成飞有备而来,沈飞方案事实上已经落败。
1982年4月第二次选型会后,611所继续进行新歼方案的深入完善。 1983年3月开始,先期安排相关子系统开始论证和预研
1983年9月,新歼发动机选型会召开,会议确定涡喷15为配套发动机,但太行继续发展
1984年2 月,第三次选型会召开, 611最终胜出
1984 年5月,国防科工委正式下发文件,确定新歼研制总体单位为611所和132厂。
1984年6月,北京再次召开新歼方案论证会,和空军一起确定新歼指标,审查确定了新歼的初步设计。
1986年1月,邓小平对新歼作出肯定批复,之后,10号工程正式上马
1986年1月,10号工程正式上马之后,宋文骢就开始带领611团队开始了进一步设计,但首先,宋文骢做了一件在当时备受非议的事情,就是对当时的战机科研体制,进行了改革,具体说来,就是:
首先,建立设计师系统,系统分为3级:第一级为型号总设计师;第二级为系统总设计师;第三级为飞机一次配套新产品的总设计师、主任(主管)设计师。把参与研制的不同行业、部门的设计师都纳入系统
18
管理。
其次,建立经济负责制。每一项成品必须坚持先有原理性试验、单个成品试验,再到地面系统试验、机上试验和飞行试验的做法,也就是说,成品不合格,就不给钱。
第三,推广应用计划评审技术。严格型号研制程序,编制各级网络图,从方案论证、初步设计、到发设计图和制造、总装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必须进行评审,通过评审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
第四,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对直接影响整个飞机研制进程的技术问题,由总设计师系统组织攻关。
可以看出,上述改革措施,都是针对当时航空科研体系的弊病所针对性提出来的。
航空装备是极为复杂的大型装备,不仅仅设计到主设计所,更有下面无数配套子系统的研制单位,以前的航空科研体系,虽说也有总设计师,但下面配套分系统的研制单位,和主机所一样属于航空部下属单位,大家平级,关系好的配合,关系不好的,眼皮一翻,你总师姓甚名谁?配套子系统成品研制不受总师掌握,极为随意,想怎么来怎么来,要搞新的子系统设备?可以啊,先把钱拿来再说,拿了钱再慢慢磨洋工,钱不够了打报告再要。相关产品性能不达标,不匹配,拖进度的现象层出不穷,主机所和分系统厂所又没有明确的上下级隶属关系,结果往往就是扯皮,扯来扯去一直到型号完蛋了事。
而宋文骢有针对性的进行改革,形成3级管理体系,各个子系统的研制和试验全程由主机所和总师掌控,不配合的,有权进行撤换,而经
19
济负责制更是杜绝了之前不少子系统厂所只拿钱不干活的现象。这一套制度,是从歼7III的研制开始的,宋文骢在担任歼7III总设计师时,就提出了这一套改革方案,而这一套科研体系的改革,意义重大,歼10的研制历程中,始终没有因为质量出现大的问题。
但是,“理所应当”的,宋文骢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非议:卡脖子、要钱要权、搞独裁的说法纷至沓来,这也很好理解,以前习惯了先拿钱再干活,想怠工就怠工的,没事就爱扯皮的单位,自然不会习惯这一套。 但歼10的研制是举国工程,涉及到10个大分系统,100多个子系统,涉及航空、航天、冶金、电子、兵器、化工等十几个部委和行业,作为总师,没有强有力的手段作保障,如何能够统筹、指挥整个工程的推进呢?又如何保证相关分/子系统的研制进度和质量呢?以前太多的教训已经足够深刻了,宋文骢没有别的选择,非议不可避免,但这套改革能够换来10号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是值得的!
航空业内有个惯例,就是在一架飞机上,用到的新研制的产品比例,不能超过30%,否则这架飞机安全系数就会低到不可接受,而歼10要实现跨越式赶超,新品比例超过60%,用西方人的习惯,这架飞机根本就定不了型。但没有办法,航空业以前太过落后,假如降低风险,那就只能在性能上做出让步,那么我们战斗机赶超世界就依然是个梦想。 在歼10的研制历程中,来自各方的冷嘲热讽从来就没有少过,曾经有人这样问过宋文骢:“宋总啊,恕我冒昧,据我所知,搞一个型号飞机少则10年8年,多则10年20年,你今年已经50多岁了,年龄不饶人啊,这架飞机在你手里最终能设计定型吗?”这个问题意思很明白,言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