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向核心节点和相邻汇聚节点进行高速转发。接入节点完成各业务接入并上联至汇聚或核心节点。
5.2.3 支持MPLS VPN等技术,满足不同网络业务应用的服务质量(QoS)要求。 5.2.4 数据网网管系统应具备拓扑管理、配置(含QoS配置)管理、故障管理、
路由管理、VPN管理、流量采集、安全管理、性能监测分析和基于QoS的性能监测及流量分析、报表统计功能等功能。应能提供图形化管理。
5.3 系统主要技术条件
5.3.1 核心路由器
1.分布式路由处理、可扩展、模块化结构; 2.路由引擎及电源模块1+1冗余配置; 3.交换容量:320Gb/s以上; 4.整机包转发能力:240MPPS ;
5.线速转发能力:任意端口在设备满载情况下应可以保持64字节IP包线速转发,并无丢包;
6.接口类型:FE、GE、POS 155M、POS 622M、POS2.5G;
7.支持IS-IS、OSPF和BGP4等单播路由协议;支持PIM-DM/SM,MSDP,MP-BGP,以及MPLS VPN组播; 8.可通过系统软件升级支持IPv6的能力; 9.支持IP/MPLS DiffServ,支持DS-TE;
10.支持MPLS VPN,可作为P、PE、ASBR路由器;具备与其它厂商设备MPLS L3/L2 VPN互通能力;
11.配置双引擎后,单台路由器业务槽位数不小于14。
5.3.2 汇聚节点路由器
1.分布式路由处理、可扩展、模块化结构; 2.路由引擎及电源模块1+1冗余配置; 3.交换容量:128Gb/s以上; 4.整机包转发能力:96Mpps以上;
5.线速转发能力:任意端口在设备满载情况下应可以保持64字节IP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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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速转发,并无丢包;
6.接口:FE、GE、POS 155M、POS 622M、POS2.5G;
7.支持IS-IS、OSPF、BGP4等单播路由协议;支持PIM- DM/SM,MSDP,MP-BGP,以及组播MPLS VPN; 8.支持IP/MPLS DiffServ,支持DS-TE; 9.可通过系统软件升级支持IPv6的能力;
10.支持MPLS VPN,可作为P、PE;具备与其它厂商设备MPLS L3/L2 VPN互通能力;
11.配置双引擎后,单台路由器业务槽位数不小于7。
5.3.3 接入节点路由器
1.分布式路由处理、可扩展、模块化结构; 2.路由引擎及电源模块1+1冗余配置; 3.交换容量:32Gb/s以上; 4.整机包转发能力:15Mpps以上;
5.线速转发能力:任意端口在设备满载情况下应可以保持64字节IP包线速转发,并无丢包;
6.接口:FE、GE、POS 155M、POS 622M、CPOS、V35、E1;
7.支持IS-IS、OSPF、BGP4等单播路由协议;支持PIM- DM/SM,MSDP,MP-BGP,以及组播MPLS VPN; 8.支持IP/MPLS DiffServ,支持DS-TE; 9. 可通过系统软件升级支持IPv6的能力;
10.支持MPLS VPN,可作为PE;具备与其它厂商PE设备MPLS L3/L2 VPN互通能力;
11.配置双引擎后,单台路由器业务槽位数不小于4。
5.3.4 系统可靠性及可用性要求
MTBF.应不小于175200小时;MTTR.应不大于0.5h(不含路途);可用度应大于99.99%。
数据网单向延迟:≤150ms(全网端到端,包括传输延迟和设备延迟,个别偏远地区除外);抖动:≤50ms;包丢失率:≤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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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数字调度通信系统
6.1 系统构成
6.1.1 调度通信网采用铁道部及铁路局两层结构。客运专线调度通信系统纳入
铁路局调度通信网,并按照铁路局维修管界组网。各调度所至铁道部调度中心的干调系统采用汇接方式连接,汇接交换机可与调度所调度交换机合并设置,根据需要也可单独设置。
6.1.2 调度所调度交换机设置在铁道部调度中心和铁路局调度所及同城异地通
信机房,并考虑与既有调度所调度交换机互联;车站调度交换机设置在各车站、段所、综合维修基地等用户集中的处所;调度台设置在各类调度员所在地;值班台设置在各类值班员所在地。
6.1.3 各调度所至铁道部调度中心采用星型复合结构,并设有迂回路由。根据
业务需要,相邻铁路局调度所间应设置直达路由。调度所至站段间网络采用环型或星型结构,采用2条及以上路由。在大型车站及段所,如有数台车站调度交换机连接时,应通过本车站及段所的车站调度交换机集中上连至调度所。
6.1.4 各GSM-R区段调度所调度交换机宜分别与本地GSM-R系统的MSC直接互
联;条件不具备时,可与相关GSM-R系统的MSC互联。
6.1.5 客运专线与所在铁路局调度所统一设置调度所调度交换机,调度所调度
交换机应考虑同城异地备份。调度所的各调度台复接至同城异地调度所调度交换机。在调度所调度交换机故障时,各调度台通过同城异地调度交换机进行调度,并通过同城异地调度交换机与铁道部调度中心通信。详见图6-1。
6.1.6 网管设备按铁路局的运营维护管界设置。主备用调度交换机所在地均应
设置网管设备。网管系统宜集中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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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铁路局调度所调度交换机同城异地组网方案
6.2 系统功能
6.2.1 系统能完成列车调度电话、牵引供电调度电话、综合维修调度电话、动
车调度电话及车站(场)电话等专用电话业务。
6.2.2 调度台、值班台宜采用触摸屏,列车调度台应设置应急电话分机。 6.2.3 系统具有多通道数字录音功能,也可通过数字接口外置集中式录音设备。 6.2.4 实现调度固定用户及移动用户的互通。
6.2.5 网元级管理系统应具备配置、性能、故障、安全管理功能和远程维护、
系统在线升级功能。
6.3 系统主要技术条件
6.3.1 中继侧接口为ISDN基群速率接口(30B+D);
6.3.2 用户侧接口可以提供ISDN基本速率接口(2B+D)、2M接口、Z接口、环路
接口、磁石接口、音频2/4线接口等。
6.3.3 交换网络
调度所调度交换机容量:单台不低于4096x4096;等效用户线不低于3072,多台间能互连;
车站调度交换机容量 :不低于512×512。
6.3.4 话务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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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所调度交换机:BHCA值≥5×105次/小时; 车站调度交换机:BHCA值≥5 ×104次/小时。
6.3.5 可靠性和可用性要求
1.单机指标
系统单机: MTBF不小于175200小时, MTTR不大于0.5h; 操作台:MTBF不小于175200小时; 2.系统指标
全系统中断,在10年内累计不能超过15min;单个用户或中继中断每年累计不大于30min,用户同时中断或中继同时中断每年累计不大于10min。
6.3.6 设备关键部件(至少包括主控部分、交换网络及电源部分)采取1+1
热备工作方式。
6.3.7 单台网管系统管理的网元数不低于1000个网元。
6.3.8 语音记录仪应符合《铁路运输通信数字式语音记录仪》(TB/T 3025的规
定。
6.3.9 数字调度交换机主备用倒换重新建立通话时间<10s。
7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
7.1 系统构成
7.1.1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采用GSM-R数字移动通信制式。
7.1.2 系统由核心网、基站子系统、运行与支撑子系统、终端设备以及传输通
道和机房、铁塔等配套基础设施等组成。
7.1.3 核心网包括交换网、智能网、通用分组无线系统(GPRS)等,核心网的
网络结构、节点设置、网路组织、接口与信令等应符合铁道行业GSM-R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7.1.4 交换网负责完成基本话音通信、电路域数据传输等业务。组网原则如下: 1.采用网络结构,包括移动汇接网和移动业务本地网。
1)移动汇接网:由移动汇接交换中心(TMSC)以及连接这些节点的中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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