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有流氓、扒窃等犯罪劣迹和走私、贩毒,制造、传播淫秽物品,容留、胁迫妇女卖淫的的嫌疑人员;
8、有盗窃、抢劫枪支意图,有私藏、贩卖枪支、爆炸物品嫌疑的人员; 9、因证据不足等原因未被打击处理,但犯罪嫌疑尚未被排除的人员。 10、其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对16岁以下的少年,一般不列入刑嫌人员,可配合家长、学校加强对他们的帮教工作。其中有可能进行重大或连续犯罪的,可短期列入刑嫌人员。 三、刑嫌调控的方法 1、刑嫌对象的线索来源
⑴在打击现行、深挖余罪的破案活动中,发现刑嫌人员和嫌疑线索; ⑵在日常调查研究、摸底排队工作中发现刑嫌人员和嫌疑线索;
⑶在特行管理、公共复杂场所控制和处理治安案件中,发现刑嫌人员和嫌疑线索;
⑷通过侦查讯问和犯罪嫌疑人的揭发、检举,发现刑嫌人员和嫌疑线索; ⑸从重点人口、暂住人口、居民房屋出租管理工作中,发现刑嫌人员和嫌疑线索;
⑹从监狱、劳改、劳教、拘役、戒毒等改造、教育场所提供的材料中,发现刑嫌人员和嫌疑线索;
⑺从人民群众的控告、举报和来信、来访中,发现刑嫌人员和嫌疑线索; ⑻结合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集中严打、破案战役、专项斗争、侦查协作等,发现刑嫌人员和嫌疑线索;
⑼从刑事特情、治安耳目、关系人提供的情报中发现刑嫌人员和嫌疑线索; ⑽从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与审查中发现刑嫌人员和嫌疑线索。 2、刑嫌调控的方法
⑴严格刑嫌人员的审批制度 ⑵建立刑嫌人员情况登记制度
⑶针对不同对象,因人施策,搞好调查控制 ⑷多种措施互相配合,互相促进 四、刑嫌调控工作管理
1、设立专管机构或配置专管人员,落实责任制 2、畅通信息传输渠道,提高情报利用效益 3、实行量化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
4、定期整顿刑嫌调控工作,清理列控刑嫌人员
第四节 刑事特情工作
刑事特情是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建立、领导和指挥的,用于搜集犯罪情报、进行专案侦查、发现和控制刑事犯罪活动的一支秘密力量。它为侦查工作服务,但不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
建立使用刑事特情的具体机关是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都没有建立和使用刑事特情的权力。
刑事特情按其担负的任务不同,可分为三类:情报特情、专案特情和控制特情。
刑事特情作为一种锐利武器,是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服务的,阶级性非常鲜明。刑事特情作为一种特殊的秘密侦查手段,政策性、艺术性很强,管理使用工作难度大,因此为保证特情工作发挥巨大作用,必须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 1、根据斗争的需要与可能的原则。 2、积极慎重、隐蔽精干的原则。 3、统一规划、合理布建的原则。
4、只能用于侦查、控制犯罪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原则。 5、绝对保守秘密的原则。没有秘密就没有特情工作。
6、刑事特情工作必须置于党委和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监督之下的原则。 一、刑事特情的选择建立 1、刑事特情建立的指导思想
在选建特情工作上必须做到:(1)要统筹规划。(2)要布局合理。(3)要突出重点。(4)要构成网络。
2、刑事特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能够发现或接近犯罪人。
(2)有一定的活动能力。这是胜任特情工作的能力条件。 (3)愿意为我工作或能控制使用。 3、刑事特情对象的选择 4、刑事特情对象的考察
考察特情对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在公安机关内部,翻阅有关档案,看是否有所需要的材料。(2)向特情对象居住的地方,工作单位,企事业部门的党、政组织及群众进行了解。(3)运用复线特情以及技术侦察,外线等秘密侦查手段进行侦查调查。(4)侦查指挥人员直接与特情对象进行正面接触谈话,听取汇报,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布置一定的具体任务让其去完成,进行考察。 5、建立刑事特情的方法、步骤 (1)建立刑事特情的方法 (2)建立刑事特情的步骤 6、建立刑事特情的审批权限
二、刑事特情的领导使用 1、领导使用刑事特情的原则
2、领导使用刑事特情的基本方法 3、领导使用刑事特情的具体方法 三、刑事特情的教育 1、刑事特情教育的内容 2、刑事特情教育的方法
四、刑事特情的联络和工作据点
1、刑事特情的联络
2、刑事特情的工作据点 五、刑事特情的管理
刑事特情的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侦查部门为保证特情工作正确而顺利进行所制
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措施,并通过这些措施和规章制度,管理和约束特情为我工作,达到特情工作预期的目的。 1、刑事特情的管理
(1)人员管理和特费管理。 (2)管理权限。 (3)工作纪律。 2、刑事特情的考核 3、刑事特情队伍的整顿 4、刑事特情的奖惩 5、刑事特情档案
六、刑事特情的保护
刑事特情的保护是指在使用刑事特情的过程中,侦查人员采取适当的措施掩护特情的身份及特情的人身安全。
第五节 侦查协作
一、侦查协作的概念和作用
侦查协作是指刑事侦查部门之间以及刑事侦查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在侦查工作中为发现控制犯罪、揭露证实犯罪、缉获犯罪嫌疑人而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协同与配合的一项专门活动。
首先,加强侦查协作有利于提高打击犯罪的力度。 其次,侦查协作有利于发挥公安机关整体作战的优势。 二、侦查协作的原则 1、及时协作的原则 2、无偿协作的原则 3、依法协作的原则
三、侦查协作的内容 1、交流刑事犯罪情报 2、查缉犯罪嫌疑人 3、协查刑事案件 4、开展并案侦查
5、\会诊\疑难案件,进行技术支援 四、侦查协作的方法 1、提出协作侦查的请求 2、接受协作侦查请求 3、开展协作侦查 4、通报协作结果
第六节 追逃工作
一、追逃工作的作用
追逃工作是侦查机关为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及两劳人员而开展的一项经常性的
基础业务工作。追逃工作是完成侦查破案任务的重要环节,是打击防控犯罪的有力举措之一。
1.追逃工作能缉获在逃犯罪嫌疑人,有效地打击犯罪和惩戒犯罪分子。 2.追逃工作能发现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动向,有助于扩大战果。
3.追逃工作能减少在逃犯继续犯罪,对于防范控制犯罪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追逃对象行为分析
在逃人员在潜逃的过程中所选择的逃跑方向和落脚地,与关系人是否保持联系,以及在潜逃中的不同心理特点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正确分析、掌握在逃人员的活动规律,有助于制定有效的追逃政策和采取针对性的防控对策。 1.在逃人员与关系人的联络规律
2.在逃人员在潜逃的三个时期的活动规律 3.在逃人员与原籍的联系反映的行为规律 4.在逃人员罪行轻重与潜逃行为的关系 5.在逃人员的犯罪经历反映的行为规律
6.在逃人员的谋生技能决定其潜逃后的生活方式 三、追逃工作的实施准则 1.着眼全局,立足本地 2.讲究效率和效益
3.以明确的责任制度和激励机制为保障 四、追逃工作的组织实施
1.建立专门追逃机构,落实责任制
2.强化情报工作,深入细致做好追逃基础工作 3.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积极开展网上追逃 4.加强阵地控制,管好外来流动人口 5.多管齐下,全方位缉捕在逃人员。 6.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加强追捕攻坚
复习与思考
一、主要概念
1、犯罪情报;2、犯罪情报的搜集;3、阵地控制;4、刑嫌调控;5、刑事特情;6、侦查协作;7、追逃。 二、思考题
1、应如何搜集不同类型的犯罪情报? 2、在侦查工作中应如何运用犯罪情报? 3、如何进行侦查阵地控制?
4、什么是刑嫌调控?如何对刑嫌分子进行调查控制? 5、为什么要进行侦查协作? 6、如何追逃?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1、李双其.瞿丰.侦查基础建设.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2
2、蔡辉庭.李双其.刑事侦察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8
3、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南京市出租车行业管理[J].中国刑事警察,1996,(4).
4、公安部刑侦局.2001年新世纪开端的刑侦工作[J].中国刑事警察,2001,(1).
5、马文元、林维业、许细燕主编.侦查学教程[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