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路基填筑宽度宜考虑足够的余宽,以保证路基有效的压实宽度,使之经削坡整修后能满足设计宽度的要求,且每填筑3m必须进行边坡修整; (4)路基填筑要做好路拱,防止路基积水,损坏路基;
(5)路基接头处必须按1:1坡度分层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 (6)必须严格控制含水量,防止路基出现“弹簧”,影响路基质量; (7)碾压或成型的路基,雨后必须复压复检,否则,不准上土。
(8)地面横坡陡于1:5时,应清除覆盖层后于基底开挖反向台阶;在填方区域内清理出适合机械作业的工作面,并按要求挖出2--4%的反向大台阶,然后按正常的施工要求分层填筑,充分压实使两侧结合紧密,达到路基整体性效果,以避免路基纵向开裂。当有地下水渗出时,应增设排水盲沟;当填方坡脚伸出较远不易填筑或占用耕地较宽时,可设挡土墙或护脚挡护。 (9)路基填挖结合部、路基填土高度小于1.5m的路段,路面底层以下80cm厚度内要进行换填,换填材料采用碎石、砂砾、石渣等。
对于土质挖方段的纵、横向填挖结合部,当地表坡度陡于1:5时,将地表开挖台阶,台阶宽度2m,台阶反向坡度4%;当地表坡度陡于1:2.5时,先将地表开挖台阶,台阶宽度2m,台阶反向坡度4%,然后再路基顶面以下20cm处、80cm处铺设两层土工格栅,土工格栅长(宽)度6cm,伸入挖方侧2m,伸入填方侧4m。土工格栅采用GDL50/PP型双向拉伸聚丙烯塑料土工格栅,技术指标见下表
型双向拉伸聚丙烯塑料土工格栅,技术指标见下表
指标 方向 纵向 横向
≥50 ≥50 拉伸力(kn/m) 标称抗拉强度下伸长率(%) ≤13 ≤13 21
2%伸长率时拉伸力(kn/m) ≥17 ≥17 5%伸长率时拉伸力(kn/m) ≥34 ≥34
(10)为了保证路基的压实度,填方路堤两侧超宽30cm,一并压实,最后削坡成设计宽度,此部分土方数量考虑可重复利用,土石方数量表中不考虑此部分土方数量。
(11)旱田、水田段路基清表后按设计要求先填先透水性材料(石渣),采用25KJ冲击压实机械碾压十遍,然后进行路基正常填筑,自填筑透水性材料计起,每施工增加5层(高度1.5m)时,采用冲击碾碾压10遍,至距路基顶面80cm及20cm时,再以25KJ冲击压实机械各碾压20遍。在冲击碾压不到的部位及台后填筑顶面要用强夯处理,强夯得标准:单击夯能力1000KN.m。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现场试夯得到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关系曲线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25mm,当单击夯击能量较大时不大于50mm; B: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C: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
夯击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确定,一般情况下,可采用2—3遍,最后再以低能量满夯一遍。对于渗透性弱的细粒土,必要时夯击遍数可适当增加。 (12)当陡坡路堤范围内有泉眼或地下水出露时,须采用碎石盲沟或盲沟将水引出路堤范围。
4.1.1.3填石路堤施工的监理要点 4.1.1.3.1对石料的技术要求
(1)抗压强度不小于15MPa(用于护坡的石料不应小于20MPa), (2)最大粒径不宜超过层厚的2/3。 (3)填石路堤技术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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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底面以下深填料名称 度(cm) 0—30 30—80 80—基底
4.1.1.3.2填石路堤的质量控制
山皮土碎石土 填石 填石 填料最大粒径(cm) ≤15 ≤20 ≤20 <0.05mm颗粒含量(%) ≤30 1、填石路堤的压实质量适宜采用施工参数(压实功率、碾压速度、压实遍数、铺筑层厚等)与压实质量检测联合控制。
2、填石路基必须采用大吨位(20—50T)的振动压路机分层洒水碾压,每施工5层(高度1.5m)时采用冲击碾压,冲击碾压10遍。压实时继续用小石块或石屑填缝,直至压实层顶面稳定、不在下沉(无论迹)、石块紧密、表面平整为止。
3、现场填石路堤压实质量检测采用压实沉降差法进行检测,在试验路段铺筑以及室内试验确定标准时可采用孔隙率进行压实质量检测,其中填料压实孔隙率的检测必须采用大坑(最大粒径的1.5~2倍)和水袋法进行。在已完的填石路堤上,采用25T振动压路机,碾压两遍的压沉量<5mm、均方差<3mm时即认为填石路堤碾压合格。
4、在填石料表面填筑其它填料(如土、粉煤灰等)时,填石料顶面应无明显孔隙、空洞。在其它填料填筑前,填石路堤最后一层的铺筑层厚应不大于40厘米厚,过渡层碎石料粒径应小于15厘米,其中小于0.5厘米的细料含量应不小于30%。在必要时,还可考虑设置土工布作为过渡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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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填石路堤边坡采用种植土包边50cm,以便植草绿化。
6、对于石质挖方段的纵、横向填挖结合部,当地表陡于1:5时,将石质地表开挖台阶,台阶宽度2m,台阶反向坡4%;填方侧应设置纵、横向过渡段,使其填挖基底强度逐渐均衡,纵向填挖结合部过渡段长15 m,横向填挖结合部过渡段作填石路堤至填方坡脚。 4.1.2挖方路基监理实施细则 4.1.2.1土质挖方路基监理要点 4.1.2.1.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内容
(1)复核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核实挖方工程量及挖方调运线路图;
(2)路基开挖前承包人应对沿线挖方土质进行试验,试验结果报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时试验监理工程师也应对沿线挖方土质进行取样试验以复核承包人的试验结果,确定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密度,并上报总监办;
(3)检查承包人挖方路基的排水设施,如截水沟或临时排水设施,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流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4.1.2.1.2开挖监理要点
(1)开挖前应清场并将清场土运到指定的地点储存;
(2)挖方路基的弃土,一般应移挖作填。若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承包人不得随意动用或随意堆放,而应按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弃土处理;
(3)挖方路基应按设计的横断面及边坡度要求,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不得乱挖,超挖和欠挖。严禁掏洞取土,更不得因为开挖方式不当而引起边坡失稳或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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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挖方路基施工,边坡修整与边坡的稳定性是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工序之一、当遇过高的边坡或挖方路段水文地质情况不良时,应即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或设置必要的防护工程;
(5)当挖方边坡较高时应分级开挖,分级防护,有滑坡倾向的地段必须跳槽开挖;
(6)路堑路床的表层下为有机土,难以晾晒与压实的土或CBR值较低的土,不宜作路床用土时,均应清除后用质量符合规定的土换填;
(7)路堑路床深度范围内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的压实标准。施工时宜全部翻松,分层回填,分层压实;
(8)土方路堑开挖,根据路堑深度和纵向长度,可采用横挖法或纵挖法; (9)当路堑路床顶部以下位于含水量较多的土层时,应换填透水性良好的材料,换填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整平凹槽底面,设置盲沟,将地下水引出路外,再分层回填压实。
(10) 为了减少纵、横路基结合部不均匀沉降及增加路基上路床的稳定性,在土质挖方路基部分路槽下超挖80厘米后进行换填,挖方段换填宽度应为路基两侧边沟底部设置的纵向渗沟之间的宽度,并在填方高度小于1.5米部分的路槽以下80厘米一并进行换填,换填材料应优先选择挖方的废弃石料,应采用碎石、砂砾、石渣等材料进行换填。 4.1.2.2石方开挖监理要点 4.1.2.2.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内容
(1)查阅地质资料,施工图纸,审核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开挖方式,检查开挖机械、人员到场情况,认可后方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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