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造价控制工作主要内容
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工作是做好计量和计价,并按合同约定做好工程款支付审核签认。 3.1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支付表》进行审核,会同承包单位对现场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计量,对验收手续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并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范围内的工程量予以核定。
3.2工程款支付申请中包括合同内工作量、工程变更增减费用、批准的索赔费用、应扣除的预付款、保留金及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各项应得和应扣除的工程款认真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3涉及工程索赔的有关施工和监理资料要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供货合同、工程变更、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承包单位工、料、机动态记录、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监理通知等。
3.4监理工程师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深入核实有争议的内容,并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处理办法。若争论无法解决,可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暂定结算余额,最后提交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有关部门裁定。
4.造价控制的途径
4.1熟悉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价格、分析合同价格构成因素,找出工程量最易突破部分,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及部位,防止承包单位不合理地扩大工程量,明确造价控制重点。
4.2控制工程变更,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按照监理程序,监督承包单位实施,并留有记录。
4.3通过签发“监理工作联系单”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建议。
(三)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的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所确定的工期目标。 2.进度控制关键点:
2.1施工的前期资料或施工场地的交付工作与时间;
2.2工程项目建设资料投入(包括人力、物力、资金、信息等)及其数量、质量和时间; 2.3进度计划中所有可能的关键路线上的各种操作、工序及部位;
2.4施工中的薄弱环节,难度大、困难大或不成熟的工艺。可能会导致较大的工程延误; 2.5施工中各种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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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新人员、新机械的部位或环节; 2.7进度计划的编制、调整与审批的程序。 3.进度控制的内容: 3.1进度的事前控制 3.1.1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
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总进度计划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在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1.2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月进度计划
承包单位应在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月进度计划”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1.3监理工程师应在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
A.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
B.进度计划中的主要工程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总包、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
C.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序的要求; D.工期是否进行了优化,进度安排是否合理;
E.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设备、施工用水用电等生产要素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
F.对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采供的物资等),承包单位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所提出的供应时间和数量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因建设单位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
3.2进度的事中控制
3.2.1由监理人员跟踪检查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3.2.2记录和分析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设备、施工图纸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和施工管理、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
3.2.3通过下达监理指令、召开工地例会、各种层次的专题协调会议,督促承包单位按期完成进度计划;
3.2.4当实际进度滞后进度计划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如果进度偏差较小,在分析其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矛盾,排除障碍继续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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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原进度计划,如果经过努力,确实不能按原计划实现时,应考虑对原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
3.2.5项目监理机构通过工地例会和监理月报,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进度情况,特别是对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可能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各种因素,要及时地提出建议。
3.3进度的事后控制
3.3.1及时组织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以保证下一阶段施工的顺利开展; 3.3.2处理工期方面的索赔与反索赔;
3.3.3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时修改和调整进度计划及监理工作计划,以保证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3.3.4由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4.进度控制的途径
4.1落实进度控制任务和管理职责分工;
4.2审定承包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根据形象进度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与承包单位协调,制定解决方案;
4.3督促承包单位按时进行月支付申报,认真及时做好计量工作以保证工程款的到位,确保工程进度;
4.4监督检查劳动力配置及机械设备,机具是否满足计划需要,发现问题,责成承包单位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4.5监督检查材料设备的订货进场,既合理使用资金又确保工程进度;
4.6实行例会制度,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制定措施,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四)安全管理 ⑴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监理人员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项目总监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编织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等,并签字认可。
4.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查项目负责人、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
5.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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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检机构报告。
6.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监理人员应对重大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包括:
①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②地下暗挖工程。
③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④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⑤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
⑥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⑦整体提升脚手架。
⑧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业活动,以及其他潜在的有可能引致施工现场群死群伤重大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外部环境等诱因)。
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存在或临近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第4.2条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8.加强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8.1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8.2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⑵文明施工
为实现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所制定的文明施工工作目标的内容,主要包括:场容场貌、工地卫生、文明建设。督促施工单位对该文明施工目标的进一步落实。
(五)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及条款,并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督促和纠正承包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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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1.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1工程暂停与复工 1.2工程变更的处理 1.3费用索赔的处理
1.4工程延期与工程延误的处理
1.5按有关要求协助做好其它合同管理工作 2.合同管理的主要途径
2.1监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加强对施工各方面情况的了解。
2.2严格根据合同条款实施监理,决不能因自己的失职或过失给承包单位带来索赔机会和理由。
2.3督促各方按合同办事。
2.4做好记录,做到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处理各项事宜。 2.5处理索赔事宜,必须科学、公正、公平。
(六)施工阶段合同内各有关单位间工作关系的协调:
1.重视与加强同建设单位、承包方的协调与联系工作,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2.对工程所涉及的各种合同关系进行协调,确保合同有效、顺利地实施。
3.主持与参与由建设单位、履约各方所参加的监理例会,使参加各方能够沟通情况,协调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各项事宜。
4.召开专题工地会议,解决现场施工中存在的专门问题。
5.召开监理内部例会,使监理内部人员互相交流,研究工作情况,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其它工作要求及经本公司同意的建设单位口头要求: (八)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工程交付后的第一个采暖期,第一个雨季对工程进行回访。依据监理合同中保修期限的规定,在保修期内对发现的质量缺陷,监督承包商对缺陷进行处理。 四、监理工作目标
本项目监理工作的中心任务是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第一、科学兴企、客观公正、诚信服务”,落实公司质量目标“守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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