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率100%;创业绩,顾客满意率100%”,具体目标如下:
(一)做好合同管理,协调好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关系; (二)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控制好质量目标、进度目标、造价目标; 五、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工程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依据工程特点组建监理组织机构。图5.1是以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列出的示例:
总监理工程师 子项目一 监理组 子项目二 监理组 子项目三 监理组 专项监理组专项监理组专项监理组专项监理组专项监理组专项监理组专项监理组专项监理组专项监理组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表6.1
投入的现场监理人员总人数 1 基础工程 主体工程 装修与安装 设备调试试运转 保修阶段 2 3 4 5 6 7 8 9 工程阶段 七、工程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结构的日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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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作;
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3.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3.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3.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3.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3.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3.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3.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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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3.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的职责
4.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4.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八、监理工作程序(图8.1见附页) 九、监理工作方法和主要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监理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力求各项控制目标的实现,其基本方法是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
(二)监理措施 1.质量控制
1.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1.2技术措施:严格施工过程中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为工程配备必要的材料、设备、检测仪器、仪表。
1.3经济及合同措施:严格质检和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达到质量优良者,按合同约定给予奖金。
2.进度控制
2.1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协调制度,积极做好内外协调工作,按总进度表分解工程进度。
2.2技术措施:
2.1.1建立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体系; 2.1.2搞好工序合理搭接,平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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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
2.1.4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过程时间和技术间歇时间。 2.3经济措施:
2.3.1确保资金的及时供应,避免或减少承包单位窝工、停工待料的时间; 2.3.2依据合同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
2.4合同措施:按合同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控制拨款条件,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
3.造价控制
3.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落实人员,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造价控制的责任;
3.2技术措施: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3.3经济措施:除及时进行计划费用和实际费用的比较分析外,鼓励监理人员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3.4合同措施:
3.4.1按合同条款支付,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 3.4.2全面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 3.4.3正确处理索赔。 十、监理工作制度
为确保监理工作正常有效,应遵从以下各项监理工作制度,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
1.工程设计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开工前,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后,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使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以及对关键部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要求、做法、注意事项,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承包单位方可进行施工。
3.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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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认为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开工条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经核实,认为确实具备开工条件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审批,签署开工意见。
4.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检验制度
分项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设备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构件合格证。对钢筋及焊接件、水泥、防火卷材、混凝土及砂浆试块进行见证检验,其它材料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见证。
5.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5.1承包单位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验收,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涉及到地基处理的隐蔽验收,还必须有勘察单位参加)。
5.2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验收,签署“工程报验单”,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5.3对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各分项全部完成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对资料进行检查,并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在资料齐全,现场具备验收条件的基础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进行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
6.工程变更复核签审制度
6.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6.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6.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6.3.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项目之间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6.3.2确定工程变更的工程量; 6.3.3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6.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6.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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