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科目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第3章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目录
3.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因素、模式及应用 3.2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 3.3工程建设项目评价 3.4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3.5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管理 3.6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3.7建设工程专项合同
3.8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 3.9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
3.10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3.11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3.12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与建安工程造价管理 3.13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
一、培训内容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招标采购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章内容较多,涉及建设项目的决策与实施的全过程。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使学员对建设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清晰的理解,特别是对投资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等内容有较好的掌握。可依据建设项目生命周期的阶段划分,以及项目管理任务等进行授课。
本章是招标师应具备的重要基础知识和技能要求,需要系统的进行学习和培训。 二、主要内容
本章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投资决策,以及政府与企业投资项目决策的程序与规定 2.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及实施方式 3.建设项目的进度管理 4.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
5.建设项目的质量与HSE管理 6.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 7.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
三、工程建设项目的知识结构
1.项目管理的核心:业主的项目管理
2.业主项目管理的流程:建设市场的分析——项目策划——建设项目管理模式——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采购——验收——试车——投产——项目总结、评价
3.项目管理的基本目标:企业经济目标(投资、进度和质量)和社会效益目标(公平竞争、社会责任、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
4.项目管理的基本手段:合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
5.项目管理方式:业主依据相关法规,从项目策划入手,确保招投标过程的有效性,科学监督和控制供应方(承包方)的项目管理过程,及时验收和评价项目的实施效果,发现风险及时实施预防措施,系统改进项目管理绩效。
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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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因素、模式及应用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那些在一定条件约束下开展的,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目标的特殊项目,通常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若干个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
采购管理是工程建设项目及管理的重要环节和任务,涉及工程项目的采购也是国际国内招投标服务的主要适用领域。
3.1.1工程建设项目生命周期 建设生命周期的阶段划分
工程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可用两种常见的方式、即四阶段和三阶段表达方式予以表达。 (1)四阶段表达方式是:
第一阶段:项目决策。项目建议书,项目方案设计(工程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项目的决策阶段。
第二阶段:工程设计与计划。工程设计与编制预控计划阶段。 第三阶段:施工。工程采购与施工阶段。
第四阶段:移交使用。处于保修期的项目使用阶段。 (2)三阶段表达方式是: 项目前期管理阶段(决策)。
项目的建造期或建设期管理阶段(设计和施工合为一个阶段)。 项目后期(竣工保修)管理阶段。
(注意:与“项目生命周期”的四个阶段/六个阶段之区分。) (注意:与“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六个工作阶段”的比较。)
3.1.2工程建设项目参与方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工程建设项目参与方:业主、管理咨询方、设计方、施工方;
项目的其他利益相关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受到项目影响的社区及公众等。
3.1.3工程建设项目各参与方介入项目的周期
业主对项目的介入必须是全过程的。在项目的不同阶段,业主身份的表现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管理咨询方的介入:
业主在决策阶段就委托管理咨询方介入项目管理——“项目全过程管理”(PM);
业主在工程设计与编制预控计划阶段才委托管理咨询方介入项目管理——“建造全过程管理”(CM); 业主在施工图设计完全完成后才委托管理咨询方介入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服务;
如业主只委托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招标代理、编制标底等专业性的管理咨询工作——阶段性咨询服务。
设计方开始介入项目工作的时间,其起始期往往均是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甚至可能更早。
施工方介入项目的结束期基本上都是相同或相近的,但其介入项目的开始期却因项目管理模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并与其前置条件——招标图纸的完备情况相互衔接: 1)以施工图纸作为招标图纸,施工方介入的只是项目的施工阶段;
2)以扩大初步设计的图纸招标,施工方就已介入了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 3)以招标用的方案设计图为基础,总承包方所介入的是项目建造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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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方法: 1)线性顺序法; 2)快速路径法。
采用快速路径法加大了工程实施管理的风险,运用它也是有约束、有限度的。
线性顺序法、快速路径法管理实施方法的相互关系: 1)线性顺序法与快速路径法本身并无先进与落后之分; 2)快速路径法本身就是建立在线性顺序法基础之上的;
3)同一项目中往往交错地采用线性顺序法和快速路径法来实施。
各种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下的合同关系
(1)传统管理模式(DBB)的合同关系:业主只进行一次施工招标并与一个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如有其它施工与供货单位参与项目,则它们均将由前述施工单位自行确定并成为它的分包商。 该模式管理的技术基础是线性顺序法,它的缺陷是耗时较长。
该模式工作界面清晰。FIDIC(红皮书、粉皮书)的工程管理基础也是这一模式。
(2)建造管理模式(CM)的合同关系:与过去那种等招标用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才集合进行一次性招标的传统项目模式不同,建造管理模式将全部工程按专业分割为若干子项工程,并对有关子项工程采取依次性发包。该模式下的多为平行发包的合同方式。
该模式将全部工程按专业分割为若干子项工程,并对其有关子项工程采取依次性发包,其技术基础是快速路径法。由业主直接就每个分项工程与专业承包商签订平行的承包合同,即不设施工总承包商。 最大优点:缩短工期。风险:业主。
(3)管理承包模式(MC)的合同关系:项目管理的风险承担关系由业主转移给管理承包商,承包商与供货商均直接与管理承包商签约,而不是与业主签约。 风险:管理承包商。
(4)设计、采购、建造模式(EPC)的合同关系:减少了设计与施工方在合同上的工作界面,EPC合同通常应为总价包干合同。
(5)设计+管理模式(D+M)的合同关系:这一模式是业主将分别委托建筑师与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改为委托一家公司同时承担二项业务,减少了二业务间的工作界面。在合同管理操作上,D+M模式类似于CM模式。
(6)自设管理机构平行发包模式的合同关系:从其承发包体系上讲,接近于CM模式,多有平行的专业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约,并且总承包体系是不够清晰的。
(7)委托代理式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项目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式管理的关系,且在项目管理架构中采用了施工和设计总承包的体系。
3.2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 大纲要求:
熟悉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程序、主要工作、规定条件和许可管理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特点、审批程序、条件和审批资料要求,企业投资项目的类型、核准和备案的程序、条件及核准、备案的要求。
3.2.1项目投资决策的内容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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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资的角度看,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是落实一次性投资活动的一种基本形式和方法; 从项目的角度看,工程建设项目是以投资为内容的一种特定工程建设项目。
(1)政府对建设项目的行政管理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程序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其中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类是投资者或投资主体的管理。
●第三类是投资过程中某类任务的承担者或参与主体的管理。
我国目前的投资与建设管理程序主要是政府对项目的行政管理程序,形成了分级、分段、分类和分项目管理的格局。
投资决策的质量是决定项目是否成功的关键。
与项目投资决策有关的主体至少有三个: 1)投资者(企业); 2)贷款者(银行); 3)政府。
(2)可行性研究的概念
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对拟建项目所进行的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它是项目周期的最重要环节。
(3)熟悉可行性研究的作用
①作为投资项目决策的基本依据;
②作为编制投资项目规划设计及组织实施的依据;
③作为向银行等金融组织、风险投资机构和社会筹集资金的依据; ④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项目的依据;
⑤作为签订有关项目各类合同或协议的依据; ⑥构成项目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3.2.2投资体制改革的要点
(1)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特征
1)实行自主决策,自我约束的企业投资制度。 2)市场对投资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3)实行灵活有效的投资宏观调控。
(2)投资体制改革的原则
1)效益原则;(投资体制改革模式的最高原则。) 2)市场取向原则;
3)适度与国际接轨原则。
(3)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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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体制改革后政府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方式 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三者并立的投资项目管理方式。
3.2.3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
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决策。①投资项目必须先列入行业和区域发展规划,国家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决定项目是否立项;②经过可行性研究的审查,从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决定项目的建设方案,最终才能开始项目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决策程序:(注意顺序) 1)行业或部门规划;
2)项目建议书审批(独立咨询机构评估); 3)可行性研究审批(独立咨询机构评估); 4)批准建设、转入项目准备阶段。
3.2.4企业投资项目决策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类型:
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分为三类,即对内资企业在我国境内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准,对内资企业在我国境外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准,以及对外资企业在我国境内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准。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条件,核准文件内容的调整规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已经核准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原项目核准机关应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要求其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3)核准期限的规定
项目核准机关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对项目申请报告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理由。
项目核准机关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项目,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4)备案制的属地原则,备案材料的规定
备案制既不同于传统的审批制,也不同于核准制。备案制的程序更加简便,内容也更简略。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级备案制。
备案项目企业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备案申请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资项目涉及环境保护、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的需提交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意见等。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对备案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企业出具项目备案确认书。 (5)不予备案的项目类别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将不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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