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制度汇编16开(9)

2020-02-21 15:04

校管理部门。

3、成教部按联办高校的要求完成学员的学籍注册及管理工作。 五、招生工作考核与奖励

1、招生计划按各科室职能不同分配名额,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2、在招生工作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等),均从招生补助费中支取。

3、在招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年度招生总结时校党委给予表彰或奖励。

4、外聘招生人员同教职工享受同样补助,不另发工资。比较优秀的外聘招生人员,根据不同情况能够专职为党校招生者,可适当发放工资。

教材管理制度

一、成教部负责全校学历班教材采购、管理与供应工作。 二、每位考生在预录时要一次性交齐教材费,否则不予录取。特殊情况需主管领导同意。

三、教师教学用书,由教务处统一填写《牡丹江市委教师用书领用单》,到教务处领取。

四、教材发放由成教部在开学前通知班主任领取。做到书款、人数、数量一致,当面清点签字。

五、省委党校不统一发放的教材即特殊专业的教材,原则上按省党校要求采购,如采购不到所要的版本,可采购相近版本。

六、所有购买回来的教材,一律由成教部主任验收签字,方可入库。入库的教材要分类整理,不得丢失和损坏。教材不对任何人借阅。

七、教材管理人员负责校本部学历班及外市县省函专科、中函本科及成人教育学历班学员的教材供应工作。

八、教材管理人员每学期将学历班教材的书目、班次、人数打印出来,由班主任统一领取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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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管理类

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保障安全”的方针,落实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层层落实。一把手为学校安全保卫和防火第一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和防火的第一责任人。

二、要经常加强安全保卫和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校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安全保卫制度。

三、灭火器材要定点、定位、定数量安放,不得挪作他用。管理使用分工落实到人,每月检查调试,发生故障及时抢修,保持其完好状态。做到人人会报警,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

四、下班后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特别要加强机密文件资料、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和管理,杜绝泄密、失窃及火灾等安全隐患;禁止无故在楼内逗留,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不能按时离校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向值班值宿人员说明情况,最迟19:00前撤出楼内。

五、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逻、检查规定,不准迟到、早退和中途漏岗。

六、发生失窃和火灾现象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和漏报,校方将配合公安机关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七、禁止下列行为:

1、禁止在室内乱拉乱接电源和使用家用电器,如电饭锅、电炒锅、电炉子、电暖气、电吹风等。

2、禁止在校内和室内存放非公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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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罐、鞭炮等。

3、禁止在微机室、电教室、资料室、阅览室、档案室、配电室、书库、车库内吸烟和玩弄明火。

4、禁止在校内公用仓库和办公室内存放个人物品,如桌椅、家具、木料和家用电器等。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保卫人员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和处理。

八、为加强校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保卫(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安全保卫(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及查处案件、事件、事故等。

组长: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 副组长:主管行政副校长

成员:行政办、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党办主任、考评办主任、教导处主任、财务科长、网络维护室主任、电教室主任、图书资料校刊室主任、行政办主管保卫安全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行政办公室,为安全保卫(防火)工作日常管理职能部门。

主任:行政办主任 成员:行政办工作人员

保密制度

保守党和国家机密是每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党校从事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取送文件人员要做到及时无误,必须和文书有交接手续。 2、不准私自传看、复印、摘录和引用秘密文件、资料。

3、秘密文件和资料,必须有专人、专柜保管,人离开办公室,应将文件、资料放入柜内加锁,不准散放在桌面上,并关窗锁门。

4、不准携带机密文件,内部资料外出学习、参观和出入公共这场所;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时,须经领导批准,并由专人保管。

5、不准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文件、内部资料等,各种机密废纸,一律送焚烧炉销毁,不准随意乱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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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中央、省有关文件传阅后要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及时上缴,不允许存在丢失现象。

7、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需将自己保管的文件交待清楚,有关证件要及时退回。

8、要经常性对职工进行保密知识教育和检查,堵塞一切漏洞。

考勤纪律制度

一、出勤

坐班教职工周一至周五到校上班,不坐班教员原则上周一和周四到校上班。上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1、职工上班必须亲自签到,不允许代签。上班签到时间为每周一、四上午8时以前,下午17.00时以后。

2、没签到者视为缺勤。因公出差或经领导批准外出办事者不算缺勤。

二、请假

1、请事假首先要向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负责人根据请假的天数确定批准或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一经批准要将书面请假批准单报到考评办备案。假期结束后,要向批准人销假,到考评办登记。

2、请病假要依据医生的诊断书或住院通知书,由本人向科室负责人或校领导申请。特殊情况可后补请假条到考评办登记备案。

3、批准权限,两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要由主管校领导批准,七天以上要由常务校长批准。

4、未按请、销假手续办理,擅离职守或逾期不归没有续假的,均按旷工处理。

会议纪律制度

一、职工要按照召集部门的通知准时参加会议和学习。不准无故缺席。

二、不许在会场上吸烟。 三、不允许在会场上接打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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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许在会场上唠嗑或直接打断领导讲话。 五、不许在会场上做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事。

办公纪律制度

一、职工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需经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外出要经主管校领导批准。科室留守人员必须能够说明外出人员去向。职工工作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和打麻将、打扑克等。

二、职工语言要文明,衣着要整洁,姿态要规范。 三、职工上班期间必须佩带胸卡。

四、室内人员全部外出时,要填写告知栏,告知去向和联系方式。

五、职工在工作期间除传递借阅文件、资料和报刊等文字性材料外,其它事情应用电话或电脑联系,无事不准串岗。

六、职工工作时间和中午不准喝酒。因工作需要喝酒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七、各科室办公环境要整洁,养花时要布局得体。

八、全校教职工要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办公用品、杂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日用杂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工作由行政办负责。

二、行政办对于每学期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办公用品领取使用方面所形成款项列出详细的清单。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实行节约加分有奖、浪费减分有罚的办法,列入学校全员目标考核内容。

三、每学期初,全校各科室按照实际办公需要向行政办提交所需申领的物品,由行政办形成购物清单上交有关领导审议后统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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