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通信维护规则(专用无线通信)
1.0 目的
规范通信设备管理,确保所管理的区域内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发挥正常的使用功能。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运营公司所管理的区域内的无线通信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3.0 定义
OCC:运营控制中心 4.0 职责
确保运营公司所管理的区域内的无线通信系统设备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 5.0 工作过程 5.1业务管理
5.1.1基本要求
5.1.1.1 为加强轨道交通专用无线通信技术管理和设备维护,保证系统畅通、可靠、优
质、安全,根据《无线系统承包合同》和无线通信设备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则。
5.1.1.2 本规则是武汉地铁运营公司专用无线通信技术管理和维护工作的准则。专用无
线通信的技术管理和维护工作必须遵守本规则。
5.1.1.3 专用无线通信是轨道交通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运输、保障行车安全
和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通信设施。专用无线通信主要包括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简称无线列调、下同)、站场无线通信、集群移动通信和应急通信系统等。
5.1.1.4 专用无线通信网的建设、布局、运用和调整由轨道交通公司统一现划。 5.1.1.5 专用无线通信遵循统一规划、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和科学管理的原则。武汉地生效日期: 第 1 页 共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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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运营公司通信主管部门负责全线通信的管理工作,通号车间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无线通信专职工程师。
5.1.1.6 武汉地铁运营公司通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 拟订轨道交通通信主要技术政策、装备政策、技术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
并组织贯彻执行。
(2) 制定设备维护规则并监督实施,掌握全线通信设备运用情况和质量状况。 (3) 制定部管通信网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通信系统和设备的大修、更新
改造计划、实施和落实情况;管理通信系统运用工作。
(4) 负责新建通信项目及其他通信建设大中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的
有关工作。
(5) 负责通信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和审查,以及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技术
交流与技术合作的有关工作。制定设备运用技术条件,审核产品入网许可并组织申请入网设备技术评审、检测和认证工作。
(6) 代部承担全线无线电管理工作。 5.1.1.7 通号车间无线通信主管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国家和武汉地铁运营公司有关无线通信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负责本无线通信技术业务和无线电管理有关工作。
2. 根据无线通信技术装备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本车间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3. 掌握管内无线通信系统和设备运用的质量状况,组织开展无线通信设备维
修工作。
4. 负责管内无线通信系统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工作参与无线通信基本建设
的有关工作。
5. 负责管内无线通信系统的安全生产,贯彻安全生产措施并监督执行。 6. 参与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入网管理工作并监督执行。
5.1.1.8 应针对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构成和设备的实际运用特点,合理设置无线通信专业
管理和生产维护组织。
5.1.1.9 专用无线通信设备维护工作一般由维修、大修两个修程组成。根据无线列调设生效日期: 第 2 页 共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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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的运用特点为确保运输生产,提高设备运用质量,无线列调系统设备应设置中修修程。其他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可根据需要实行中修。
5.1.1.10 轨道交通专用无线通信维护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全面质量管理为指导思
想,坚持预防为主、强度与性能并重,合理维修,强化中修,按期大修,积极采用计算机和遥测、遥控技术,改进维修方式,推广先进维修经验,科学合理地组织维修工作,不断提高无线通信质量和管理水平。
5.1.1.11 专用无线通信维修是对设备进行的日常养护维修。维修工作应掌握设备性能,
预防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证系统和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维修工作实行‘日常维护、定期检修’的方式逐步实现值检分开。日常维护是指对系统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监测、倒换和排除故障等日常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定期检修是按周期或根据设备运用状态,加强设备机械强度恢复电气特性,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等修理工作。
5.1.1.12 专用无线通信中修是根据设备机械强度和电气性能的劣化程度,有计划地定期
对其进行补强和整修工作,其重点是“整修补强、恢复改善’,以保证系统、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5.1.1.13 专用无线通信大修是根据设备使用期限,为恢复和提高设备原有生产能力,对
其进行全面彻底整修或更换。根据无线通信发展规划、运输生产的实际需要和当前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水平,可以结合大修进行系统的更新改造。
5.1.1.14 无线通信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和分析大、中、维修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状况并按
本规则要求做好逐级上报工作。
5.1.1.15 维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设备运用情况、人员
思想状态和技术素质、季节变化、自然灾害及施工妨害等,制定切合实际的技术和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以防止和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
5.1.1.16 各级维护管理部门必须做好职工的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无线通信维护人员
的技术业务素质,以适应维护工作和技术进步的需要。
5.1.1.17 专用无线通信技术管理工作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无线电管理规定和
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坚持科学、规范管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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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维护工作水平,促进无线通信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5.1.1.18 为加强专用无线通信的技术管理,要建立完整、准确的无线通信设备技术履历
簿(编制与管理办法见附件一),在设备及其运用状态变动时要及时修订,每年未核对整理后逐级汇总上报。应认真贯彻国家统计法规,保证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对各种技术、测试资料应建立技术档案,定期分析,指导维修工作。
5.1.1.19 通号车间应设立无线通信试验室,负责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质量检定、验收、技
术指导、场强测试以及新建和大修工程的验收上作。无线通信试验室应根据工作需要装备专用测试仪表和必要的检修工机具。
5.1.1.20 为保证无线通信系统畅通各维修单位要树立全程全网观念,与有关部门稿好联
劳协作。
5.1.1.21 对在无线通信管理工作、技术革新做出重大贡献,保证无线通信设备运用质量
防上行车事故(或其他重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由于主观责任致使无线通信设备失效,造成行个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1.1.22 根据本规则要求结合本部情况,制定专用无线通信设备维护工作实施细则及操
作规程。
5.1.1.23 本规则的修改权属于武汉地铁运营公司维修部通号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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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安全管理 5.1.2.1基本要求
1. 专用无线通信安全生产应认贞贯彻‘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
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方针,建立安全逐级负责制,执行武汉地铁运营公司《技术管理规程》《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和《运输安全奖惩办法》以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2. 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责任制。全体职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入身和行车安全。
3. 从事专用无线通信新职及改职入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
后,方可上岗工作。
4. 专用无线通信维修工作必须从真执行‘三不动、三不离和‘三不放过’等基本安
全制度。
1) 三不动:未登记联系好不动;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
备不动。
2) 三不离: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
不离;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3) 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
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5. 专用无线通信施工必须建立逐级(部、车间、工区)施工安全责任制。
6. 凡进行危险性大、影响行车和人身安全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订技术安全措施,
并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实施。施工安全措施应包括:施工前的准备措施,施工中的作业措施施工后的检查试验措施。
7. 凡从事高空作业和电磁彼辐射作业的场所、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
和健康保健的规定。
8. 各级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分析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生效日期: 第 5 页 共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