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宜高于30℃。冬期施工时,混凝土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作班至少测温3 次并填写测温记录;监理单位至少测温一次。检验方法:温度测试。
5.2.5 新浇筑混凝土入模温度与邻接的己硬化混凝土或岩土介质表面温度的温差不得大于15℃。与新浇筑混凝土接触的已硬化混凝土、岩土介质、钢筋和模板的温度不得低于2℃。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部位测温一次并填写测温记录;监理单位每部位测温一次。检验方法:温度测试。
5.2.6施工缝处的混凝土表面,在后浇混凝土前应进行凿毛处理并充分湿润,但不得有积水。凿毛后露出的新鲜混凝土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75%。凿毛时,混凝土应达到下列强度:
1 用人工凿毛时,不低于2.5MPa。 2 用机械凿毛时,不低于10MP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施工单位有代表性的做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5.2.7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有关专业标准的规定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期间,混凝土芯部温度不宜超过60℃,最高不得大于65℃(轨枕和轨道板的芯部温度不宜大于55℃),混凝土芯部温度与表面温度之差、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宜大于20℃(梁体混凝土不宜大于15℃),养护用水温度与混凝土表面温度之差不得大于15℃。
2 、自然养护期间,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1h 内对混凝土进行保温保湿养护,养护时间应符合表6.4.9-1 的规定。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禁止洒水。
3 、蒸汽养护期间,混凝土静停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静停时间宜为4h~6h;混凝土周围蒸汽的升、降温速度不宜大于10℃/h。蒸汽养护的预制梁脱模后的保温保湿养护时间不少于14d。蒸汽养护的预制轨道板脱模后的保温保湿养护时间不少于10d。检验数量:选择有代表性的结构或部位进行测温检查,其它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测温、观察,并检查测温和养护记录。
5.2.8 拆模时混凝土芯部与表面、表面与环境之间的温差不得大于20℃(轨道板、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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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不得大于15℃)。混凝土内部开始降温前不得拆模,大风及气温急骤变化时不应拆模。检验数量:选择有代表性的结构或部位进行测温检查。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测温检查;监理单位检查测温记录。
5.2.9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预应力混凝土、喷射混凝土、蒸汽养护混凝土的力学性能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试验龄期为28d,其它混凝土力学性能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试验龄期为56d。力学性能标准条件养护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其试件的取样与留置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现浇混凝土的每一结构部位,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检验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规定的取样数量与留置频率要求制作试件。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5.2.10 混凝土同条件养护法试件的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法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按设计要求、相关标准规定和实际需要确定。桥梁的梁体、墩台身,隧道的衬砌、仰拱、底板等重要部位应制作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取样、养护方式和试件留置数量应符合铁道部现行标准《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10426)的规定。对于标准条件养护法试件试验龄期为56d 的,同条件养护法试件的逐日累积温度为 1200℃2d,但养护龄期不宜超过120d。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相关标准规定和实际需要数量进行检验。对桥梁每片(孔)梁、每墩台,隧道每200m 衬砌、每500m仰拱、每500m 底板应按不同强度等级检验各不少于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10%进行平行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并进行平行检验。
5.2.11当设计对混凝土的弹性模量有要求时,混凝土的弹性模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弹性模量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试件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随构件同条件养护的终张拉/放张弹性模量试件不得少于一组。 2 标准条件养护28d 弹性模量试件不得少于一组。
3 其它条件养护试件按设计要求、相关标准规定和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规定制作弹性模量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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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弹性模量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5.2.12当设计对混凝土抗渗等级有要求时,其抗渗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抗渗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试验龄期为56d。抗渗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5000m3 同配合比、同施工工艺的混凝土应至少制作抗渗检查试件一组(6 个),不足5000 m3 时也应制作抗渗检查试件一组;隧道衬砌、仰拱、底板每500m 应至少制作抗渗检查试件一组,不足500m 时也应留置一组。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抗渗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5.2.13 混凝土表面涂层等防腐蚀强化措施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抽样试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并检查试验报告。 5.2.14 普通混凝土结构表面的非受力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0mm,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预应力区域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裂缝。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5.3砌体分项工程
5.3.1 砌体采用石材(片石、块石、料石等)或混凝土预制块(普通混凝土、无砂透水混凝土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石材应质地坚硬、石质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纹,表面的污渍应予清除。
5.3.2石材强度等级应以边长为70mm 的立方体试件在浸水饱和状态下的抗压极限强度表示。当采用边长为100mm 或50mm 的立方体试件时,其抗压极限强度应分别乘以1.14 或0.86 的换算系数。
5.3.3 砂浆用水泥宜选用通用硅酸盐水泥。
5.3.4 砂浆的类别(普通砂浆、抗侵蚀砂浆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浆检查试件的抗压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批试件的强度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强度等级值。
2 每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不小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5.3.5 砂浆应具有适当的流动性和良好的和易性。砂浆应随拌随用,当运输或贮存过程中发生离析、泌水现象时,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凝结的砂浆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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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砂浆砌体的砌筑必须采用挤浆法分层、分段砌筑,严禁采用灌浆法施工,分段位置宜设在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底层砌筑时应先铺5cm~10cm 厚砂浆然后再安放砌块。各砌层应先砌外圈定位砌块,再砌镶面和填腹砌块,并应使内外层砌块交错搭接连成整体。砌缝应相互错开,砌块间不得无砂浆直接接触,砌缝内砂浆应饱满密实,饱满度不得低于85%。
5.3.7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最高和最低气温的平均值或当地时间6时、14 时及21 时的室外气温的平均值)连续3d 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砂浆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冬期施工砌体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前,不得受冻。
5.3.8 砂浆用水泥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厂家、同出厂编号、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散装水泥每500 t(袋装水泥每200 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当使用同厂家、同出厂编号的水泥达3 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 个月的水泥时,必须再次进行强度检验。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报告并见证检验。
5.3.9 砂浆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厂家、同品种、同编号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 也为一批。施工单位每批检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试验检验;监理单位检查检验报告并进行见证检验。
5.3.10 砌体工程所用石材和混凝土预制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石材的其它品质
指标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5℃或-5℃~-15℃的地区使用的石材,采用直接冻融法时其抗冻性指标应分别符合冻融循环25 次或15 次的要求;当采用硫酸钠浸泡法时,其浸泡试验指标应符合干湿循环不小于5 次的要求。
2 浸水和潮湿地区主体工程的石材软化系数不得小于0.8。检验数量:砌体工程所用石材和混凝土预制块的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石材:同产地的石材至少抽取一组试件进行抗压强度检验。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5℃和浸水潮湿地区,应各增加一组抗冻性指标和软化系数检验的试件。混凝土预制块:同生产条件,且连续生产的砌块,其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数量同本细则第5.2.9 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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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石材强度、抗冻性、软化系数和混凝土预制块抗压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检验。
5.3.11砂浆用砂技术要求应符合本细则第4.2 条中C30 以下混凝土用细骨料的规定。 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4.2条的规定。混凝土预制块的原材料技术要求应符合本细则第4 章的有关规定。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细则第4 章的规定。 5.3.12 砌体工程所用砂浆的配合比必须根据原材料性能、砂浆的技术条件和设计要求进行计算,并通过试配试验调整后确定。砂浆配合比设计、试件制作、养护及抗压强度取值应符合TB10424-2010附录J 的规定。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同类型、同强度等级的砂浆至少进行一次砂浆配合比设计;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配合比选定试验;监理单位检查配合比选定报告。
5.3.13 砌体工程所用砂浆的类别和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砂浆强度的试件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抽样制作。检验数量:同类型、同强度等级每100m3 砌体为一批,不足100m3
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批检验一次。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砂浆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5.4特殊混凝土 5.4.1纤维混凝土
5.4.1.1纤维混凝土投料顺序、搅拌方法和搅拌时间应通过现场匀质性试验确定。纤维混凝土中除纤维外其它组成材料质量和用量的检验,与普通混凝土要求相同。纤维混凝土应根据不同工程类别要求,分别进行有关力学和耐久性能试验,其试件的制作、数量及评定方法应符合铁道部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4.1.2纤维混凝土所用纤维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5.4.1.2 纤维的检验要求
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质量证明文件检查 钢纤纤维杂质含量 长度 同出厂日期核查√ 供应商提供的质抽样试验检验 √ 同厂家、同品种、√ 同厂家、同批号、√ 任何新选货源检验一次;施工√ 单位试验检验;同规格的产品每√ 5t为一批,不足5t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