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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保证体系 1、质量目标
我公司承诺质量目标:合格。 质量标准:合格。 2、质量保障体系
成立由我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现场质量检查员为基础的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施工管理经验丰富、具有施工经验的高素质管理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各部门领导以及部门成员。在施工过程中奉行“过程精品”理念,实行“方案先行、样板引路”原则,严格执行《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严格挑选钢结构制作分包商和分供方,以最优的质量、最短的工期,圆满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不折不扣的兑现对建设单位的承诺。
3、质量计划
1)、质量计划编制依据
(1) 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 设计图纸、设计规范
(3) 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2)、组织结构与岗位职责
(1)组织机构详见组织机构图(见第三章施工部署)。 (2)岗位职责详见第三章施工部署。 3)、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管理
设计变更、洽商如果不涉及合同条款变化,技术员将设计变更、洽商在工程经理部内部传递确认后,按设计变更要求执行即可。但如果设计变更造成工期长时间延误,施工方案发生重大改变时,还需取得我公司相关部门的认可。
4)、文件资料和质量记录的控制 (1)、文件资料控制 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范围
(1)本工程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2)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验收规范、工艺标准、材料标准、标准图集; (3)设计图纸、设计规范、工程洽商、设计变更;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需收集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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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文件,包括业主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
(6)外来文件,包括业主来函、分供方来函、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与质量有关的文件;
外发信函,工程经理部向总包方等与工程质量有关事项发函。 (2)、标准、规范类文件的控制
工程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各专业标准、规范购买、登记、发放、变更、作废及移交,并将目录清单报我公司技术质量处资料员。
(3)、设计图纸的控制
项目资料员收到图纸后,填写图纸收发文登记表,进行发放。 (4)、设计变更、洽商的控制
设计变更、洽商的发放范围及处理要求
(1)项目经理:掌握变化情况,组织重大变更、洽商的处理工作
(2)工程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负责评审方案、工期是否发生变化。如有变化,则对方案进行调整
(3)各部门负责人:对技术交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设计变更、洽商要求组织施工。 注:原件由资料员作为竣工资料保存 (4)由业主提出的工程洽商
项目收到业主经监理传送来的工程洽商后,由资料员填写收文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复印相应份数,填写受控文件发文登记表。各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处理。
(5)由工程经理部提出的工程洽商
由相应专业、工种负责人填写“工程洽商记录”,工程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送总包方技术总工审核后报送监理单位。经监理或设计单位批准返回的工程洽商,由资料员填写收文登记表,经原洽商编制人核对无误后,资料员按要求登记发放。分供方提出的工程洽商
(6)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
工程经理部接到业主经监理转来的设计变更通知后,由资料员进行收文登记后按要求处理。涉及到经济的设计变更报我公司合同预算处审批备案。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的控制
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交由总包方技术总工审核,再交由监理单位审批。 (6)、质量记录的管理
质量记录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和工程质量记录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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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记录的收集、保管由项目技术资料员负责,依据地标要求进行。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主要指我公司程序文件中指定的记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由项目各部门资料管理人员依据《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负责标识、保存、处置并随时填卷内目录。 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由技术资料员向责任工程师、技术员和分供方发放施工过程所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记录和有关表格” (7)物资采购控制 1、物资采购的策划
物资进场后,项目材料工程师/责任工程师组织对进场物资按《检验和试验程序》进行验证,材料员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程序》要求进行标识。 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由材料工程师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物资)》,经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并由物资管理处决定处置办法,项目按物资管理处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2、物资搬运和贮存
1)物资进货时,由材料保管员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各类物资均应分类码放,贴上标签,做到帐、卡、物相符。
2)现场材料工程师负责对进场材料督促有关人员按照总包方土工的平面布置图要求指定码放,并协同有关责任工程师、安全员监督材料码放状态,保证材料不被损坏,并正确标识。 3)进场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二次搬运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指定搬运地点。 4)现场材料堆放标识使用统一图板。
标注:名称、规格、产地、进场日期、检验状态、使用部位。 4、施工过程控制 1)工程施工策划 (1)施工方案编制
依据施工进度要求,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责任工程师和有关人员参与,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策划,形成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总包方、监理、甲方批准后实施。
责任工程师负责检查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填写《施工方案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2)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由责任工程师对负责分供方相应技术员(工长)进行交底,再由工长对分供方作业班组进行交底并将交底记录报责任工程师备案,责任工程师负责检查分供方交底的执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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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公司《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将如下工程定为关键过程。化学锚栓植栓、预埋件安装、主构件吊装由责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重点策划。
3)特殊工种管理
(1)本项目特殊工种人员的管理由项目安全员负责。 (2)特殊工种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审查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并保存复印件; 建立本项目特殊工种人员台帐; 监督检查操作人员与证书的相符情况; 督促特殊工种人员换证年审工作。 4)成品保护
责任工程师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成品保护,并在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中明确成品保护的具体内容、做法和要求。
现场经理负责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按《成品保护检查记录》进行记录。
5)检验和试验
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完毕,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责任工程师、质检员按检验和试验计划、抽样方案进行自检,验收合格,由项目总工程师通知监理公司,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总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人员进行验收;单位工程施工完毕由项目总工程师通知我公司技术质量处,由总工程师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参加,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项目资料员负责各种检查记录的整理、归档,包括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所有分项、分部工程,除非得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否则在检验和试验进行完毕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和交付。
6)不合格品的控制 (1)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置
不合格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不合格物资;一类为不合格工序。物资进场,进行检验识别,对不合格物资由材料员进行标识;评审、处置由项目材料工程师负责。对不合格工序由质检员进行标识;评审、处置由相关责任工程师负责。
(2)出现严重不合格物资时,由项目材料员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材料工程师审核,报物资管理处批准,项目进行处置。
3)出现一般不合格工序时,由相关责任工程师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检验人员和作业负责人进行评审,并由责任工程师发出《纠正措施通知单》,作业人员进行整改,责任工程师做好复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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