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支护时,及时进行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支护必须由外向里逐排进行。 (二)正常操作: 开机前的安全检查
1.检查主机的操作控制开关,其均应处于关闭状态(其中支腿升降手柄应在0位,马达回转手柄应在抬起状态)。
2.检查压风管和水管是否连到各自相应的接头上。 3.检查油位、紧固件、阀门以及钻杆是否正常完好。
4.检查指定钻孔的位臵,确保顶板和煤帮的稳定,为防止漏顶,及时对顶板采用临时支护。
5.检查指定钻孔位臵的底板上有无障碍,以使钻机安全工作。 空载试验
1.接通锚杆机的水管,并用卡子卡牢,以防脱落伤人。
2.将支腿控制开关缓慢转到升的位臵,支腿各级缸筒应顺利升出,将开关转到降的位臵,各级缸筒在油压的作用下顺利缩回。
3.将回转马达控制开关缓慢压下,使钻杆接头旋转,应无卡阻现象及不正常声音。 4.将回转马达控制板机压下支腿控制手柄转到升或降的位臵,旋转与支腿伸降的独立动作或复合动作应互不干涉,且动作良好。
5.将水管的控制开关打开,钻杆接头顶部有水流冲出。
6.以上1-5项若达不到要求,不得进行钻孔作业,修复后重新做空载试验。 (三)钻进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当钻机旋转时,不得用手触摸旋转的钻杆,且不允许单手操作。
2.开眼时支腿不能伸出太快,且不能使用太大的推进力,以防堵钎及钻杆变形或折断。
3.当钻机满载突停时,将产生逆转扭矩,使操作臂向某一方向摆动,操作者应及时松开操作手把,以防扭伤及伤及他人。
4.当钻机收缩时,手不能按在升缩缸上,以防挤伤手。 5.退钻杆时,关闭水控制开关,此时防止钻杆自动脱落伤人。 四、锚杆质量检测安全技术措施
(一)验收员对每班所支护的锚杆进行预紧力检测,确保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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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巷道每施工30米或每300根锚杆必须进行一次锚固力测试,每次测试不少于3根。当有一根不合格时,必须再做一次锚固力测试,直至三根锚杆都合格为止。
(三)金属锚杆的预紧力矩不小于100N〃M,锚固力必须在50KN以上,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 ,并做好测试记录。
(四)检测前对工作环境安全检查,认真检查试验地点的顶板支护、通风、设备管线等安全状况,排除安全隐患,停止影响锚杆拉力试验的一切工作。
(五)操作要求:
1.连接拉力计:卸掉待测锚杆的螺母和托板,把锚杆拉力计的加长杆拧到待测锚杆末端并上满丝,再套上衬套及千斤顶,使活塞伸出端朝外,最后拧紧螺母。
2.拉力测试:将手压泵的卸荷阀顺时针拧紧,压动手压泵压杆,用力要均匀,不要用力过猛。当压力表上的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后停止,并详细做好记录。
3.拆卸拉力计:检测完毕,逆时针方向缓慢松开卸荷阀,使压力表指针降到零位,千斤顶活塞全部缩回。再把各部件从锚杆上卸下,将锚杆拉力计放回专用工具箱内。
4.检测合格的锚杆要重新上好锚杆托板和螺母,并使其达到设计预紧力。检测不合格的锚杆应做好标记并安排补打锚杆。
(六)注意事项:
1.提前检查油量,缺油时及时加油。
2.拉拔锚杆时,拉力计的受力方向3m范围内不得站人。 3.锚杆杆尾直径一旦出现缩径时,应立即卸载。
4.使用锚杆拉力计时,加压应缓慢均匀,一般不超过其额定压力或拉力的90%。 5.高压软管应定期进行拉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软管。 6.当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锚杆拉力试验。 7.锚杆拉力计应统一管理、定期校验、检修,使其保持完好。 (七)防冒顶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巷道在布臵及支架形式上充分考虑压力的分布规律及顶板压力大小。 2.遇地质变化带时,架棚支护,掘进工作面要坚持使用前探梁支护。
3.及时处理局部漏顶,用木垛搭井字型接实顶板,缩小支护间排距,增大支护强度,以免引起大的冒顶,工作面支护前要敲帮问顶,处理已离层的顶板,如处理不下来,要用点柱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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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发现冒顶预兆时,要迅速离开危险区,撤退到安全地点,及时汇报筹建处调度室和项目部调度室,待压力稳定后,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外向里逐架维护,加固支护。
第四节 防治水管理
一、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掘进期间,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二)工作面出现顶、底板局部有淋、渗水时,应及时安装排水设备,并确保排水系统畅通且能正常运行。
(三)发现异常征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施工中发现有透水征兆,如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现淋水、水色发浑有嗅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报告调度中心等相关部门,如情况危急,必须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探明情况,采取措施,方可继续作业。
(四)排水管路的连接及管路的日常维护、闸阀的清理和更换要及时。 (五)工作面出现异常,先探后掘,打探眼用2.5m长钻杆,坚持探三掘一的方法。 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探水眼位臵
1.使用探水钻机打探水钻孔眼,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探水钻机操作规程》及岗位工种责任制,和探水钻眼的各项技术要求。
探水眼的位臵在巷道迎头,距巷道底板1.5m的高度,延巷道前进方向打探眼3个,其中:巷道中间的探水眼延巷道中心线(激光方向)施工;两侧的探水眼距帮部1m的位臵,角度分别向两侧与中心线(激光方向)成22°角施工;巷道顶板及上覆岩体怀疑有水体时,还要在巷道迎头向上,沿巷道前进方向(激光)与水平面成45°角向上打钻孔眼探水,深度不小于40m。
2.探水眼施工安排及长度:探水眼深度50m,掘进过程中残孔不小于20m。 (二)钻机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1.安装钻机和液压系统必须稳固、水平、固正、传动位臵要设防护栅栏,钻机和液压管结合要紧密,防止钻进过程中钻机发生晃动现象。
2.电源接好后,先送电试运转,转扳动各操作手柄,确认各旋转件转动、各油管接头、压力表的技术参数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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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操作钻机和停送电必须由一人操作,先停止后再卸钻杆。 4.更换钻杆时钻手双手不准离开升降机手柄。
5.安装钻杆时,钻杆应不堵塞、不弯曲、丝扣未磨损,接钻杆时对准丝口,装钻杆时,必须一根接一根依次安装。
(三)钻机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措施
1.钻探工人要穿戴整齐、利落、衣襟、袖口、裤脚必须束紧。
2.启闭开关,集中力要集中,做到手不离按钮,眼不离钻机,随时观察和听从命令,准确、及时、迅速地启动和关闭开关。
3.禁止用手、脚直接接触制动机械运转部分;严禁将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钻机、水泵、电机的保护罩上。 三、施工过程技术措施
(一)打探水眼前,迎头要确保支护完好,以免矸石坠落伤人。将迎头矸石出净,综掘机后退10m后,方可施工。
(二)打探水眼时,距迎头15m范围内不得从事其他工作,并保证工作面正常通风。
(三)每次打探水眼前,必须检查探水钻机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处理,不得带病运转。
(四)每次打探水眼时,必须由班长和一名电钳工在场,班长指挥作业,电钳工负责处理随时出现的电器及机械问题,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五)在打探水眼时,发现眼内有水,且水压较大等异常现象,不要拔钻杆,先行撤人并及时汇报筹建处调度室及项目部调度室,待探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六)每次打探水眼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当有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并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安全位臵,并报筹建处调度室及项目部调度室。
(七)平巷施工,一定要按设计腰线施工,如果腰线掌握不好,容易产生积水,严重时还能堵死巷道
(八)电话安装至工作面,保持畅通并及时汇项目部报调度,并做好探水记录。 (就)其他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各工种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节 机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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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8%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有放电装臵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臵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②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3、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4、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掘进工作面配电点的位臵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平差相适应。 ②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③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7、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
②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上。
③电缆钩的悬挂间距不得超过1.5m。
8、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9、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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