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损坏血液、脑脊液、胸水、腹水等重要标本,或未按要求留取,未及时送检,未经查对采错标本或送错标本,以致影响检查结果者。
九、对于手术器械、敷料等准备不全,以致延误手术时间,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手术标本丢失或未及时送检,增加病人痛苦,影响诊断者。
十、供应室发错器械包或包内遗漏主要器械,影响检查、治疗者;发放已过期的无菌器械包或器械清洗、灭菌不彻底,培养有细菌生长,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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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部主任每半年组织护士长进行一次全院性护理行政查房或质量检查。
二、护理部每季度组织一次院级护理业务查房。 三、护士长每月组织一次本病区护士业务查房。
四、病区护士长每周参加一次科主任大查房,护士参加住院医师查房。
五、定期组织实施护士长夜查房、节假日查房。
六、护理查房须有完整记录,重点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护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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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院内科间护理会诊、疑难病例讨论,须由患者的责任护士或主管护师提出会诊申请,经护士长同意后并签名,邀请有专长的相关科室护理专家前来会诊指导。
1、根据急会诊、普通会诊等不同情况,在30分钟至4小时内完成会诊任务,担当会诊任务的护理人员必须是经验丰富、具备中级职称或护士长职务以上的专业人员。
2、会诊单应逐项填写清楚,责任护士或主管护师需陪同会诊护师,并负责病情介绍、资料准备等。
3、被邀人员会诊后,必须认真填写(讨论病历)会诊记录,提出明确意见或建议。
二、科内疑难病护理会诊、护理病例讨论,由责任护士或主管护师提出,护士长组织科内护理人员讨论。
三、院内疑难病护理大会诊,由病区护士长申请,经护理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科室护理人员(主管护师以上)参加。会诊一般由申请护士长主持,并负责病情介绍、资料准备等。被邀护理人员会诊后,必须认真书写会诊记录,提出明确意见或建议,护理部派人参加并记录。科室要完善各种记录。
四、邀请院外会诊,应建立在科内、院内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的疑难护理病历或高难度手术后的护理,由护士长书面申请,患者及其代理人同意并签字,经护理部同意,与有关单位联系发会诊单,确定会诊时间。
五、护理部接到外院会诊单经护理部主任批准后,通知相关科室护士长具体安排。护士个人接到外院会诊单,必须告知护士长,由护士长告知护理部或院总值班(节假日或夜间),得到同意方能前往,会诊费另行规定。外出会诊护士一般不需携带本院器械以及有关药物(特殊情况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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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制度
健康教育是一项科技普及工作。通过健康教育,使广大群众增强卫生知识,有利于防病和治疗。各病房及门诊应定期以各种形式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并使之形成制度,认真落实。健康教育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个别指导: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简单的急救知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可在护理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作具体指导。
二、集体讲解:门诊利用患者候诊时间,病房则根据工作情况和患者作息制度,选定时间进行集体讲解,还可结合示范、配合幻灯、模型等以加深印象。
三、文字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图画或诗词等,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通俗。
四、卫生展览:如图片或实物展览,内容定期更换。
五、卫生广播、录像:利用患者候诊及住院患者活动时间进行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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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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