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执业人员准入制度
一、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护士条例》,并严格? 按照《护士条例》要求注册后方可上岗。
二、护理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理工作。
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注册范围,护士变更执业地点应到卫生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才能上岗。
四、护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5年注册一次,每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低于规定分数。
五、凡无注册证者,不允许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未取得执业注册证的新护士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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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注册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二、护士首次注册每年一次:
1、临床试用期护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应届护理毕业生。 2、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3、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
三、护士再注册每五年一次: 1、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 2、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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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考核制度
一、建立护理人员技术档案。
二、按不同职称、不同职务与应聘的岗位进行相应考核。
三、护理部每年组织全院性考核1—2次,内容有理论、技术操作等。 四、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五、每个病区考核参与率大于或等于95%,考核合格率100%。 六、连续病假半年以上、产假者不计参与率。 七、考核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须请假,并补考。 八、考核应与个人晋级、转正、晋升、注册等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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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质量考评制度
一、护理部必须把护理质量放在首位,把护理质量管理纳入护理的各项工作中。
二、建立医院、科室二级护理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护理质量管理工作。
三、院、科二级护理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医院和科室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四、加强对全院护理人员的质量教育,组织其参加护理质量管理活动。
五、护理部及质控组不定期到病房和科室进行随机抽查,每季度对全院护理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评,并进行综合分析。
六、病区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周对病区的护理质量进行检查考评,做好事先控制、环节控制和终末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月召开质量考评小组会议,分析质量考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七、考评组成员要严肃认真,从全局出发,按护理质量标准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
八、护理部定期在护士长会议上总结质量检查情况,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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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害性事件”
应急处理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突发性的重大灾害性事件包括:严重的火灾、水灾、爆炸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特大车祸事故、群体斗殴伤亡事故、集体中毒事故、爆发性疾病等情况。
一、组织结构及职责:
1、服从医院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设有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等组成的领导小组。
2、职责: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害性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应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护理方面工作。
① 紧急调配相关专业的护理人员参加急救工作。 ② 参与急救工作护理方面的具体布置与协调。
③ 负责急救工作护理人员的通讯联络及登记,保证信息畅通。 二、急救物品、药品准备:
各护理单元保证急救物品、药品配备充足,保持相对恒定数目,定期检查,确保有效性。(急救站应保证充足的急救物品和药品,并配备急救箱)
三、人力资源调配:
1、护理部依据医院“预案”的要求,制订预案,并备案。 2、人员组织:各护理单元以护士长为组长,每专业选出2—3名护理师以上人员组成护理单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害性事件”应急小组,名单和联系方式应在各护理单元和护理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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