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市建设银行东城支行2006年5月31日“活期储蓄存款”所属明细账账户资料如表6-52所示。
表6-52 科目代号 总账账户名称 明细账户名称 张某户 2310 活期储蓄存款 王某户 李某户 账 号 2310001001 2310001002 2310001003 金 额 60 634.20 68 825.30 50 416.40 累计应计息积数 3 580 000.00 4 390 000.00 2 470 000.00
2.2006年6月“活期储蓄存款”所属三个账户又发生下列收支业务: (1)6月3日,张某提取现金1 000元;
(2)6月7日,王某支取活期储蓄存款20 000元,存人一年期定期存款; (3)6月11日,李某存人现金30 000元; (4)6月13日,王某存人现金14 000元; (5)6月17日,张某存人现金5 000元; (6)6月19日,王某提取现金16 000元; (7)6月19日,李某存人现金7 000元; (8)6月20日,张某提取现金8 000元。 (三)实训要求
1.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2登记上述三个储蓄存款账户的存款明细账;
3.按规定的结息日结息,编制结息的分录,并编制结息凭证将利息登记人账(注:该种存款的年利率为0.7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率为20%)。
练习题三
(一)实训目的
1.掌握定期储蓄存款明细账的登记方法; 2.掌握定期储蓄存款利息的结计及核算方法。
(二)实训资料
1.某市交通银行东城支行2005-2006年“定期储蓄存款”账户发生下列收支业务: (1)2005年2月16日,储户张某现金存入一年期定期存款100 000元;
(2)2005年3月15日,储户王某支取活期储蓄存款20 000元,存人一年期定期存款;
(3)2006年5月20日,储户王某来行提前支取2005年6月10日存人的一年期定期存款30 000元,将本息存人活期储蓄存款户;
(4)2006年6月5日,储户张某来行支取2005年5月10日存人的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40 000元,将本息存人活期储蓄存款户。
2.假定2005年活期储蓄存款的年利率为0.72%,2006年活期储蓄存款的年利率为0.66%,上述两年中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的年利率为1.98%,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率为20%。
(三)实训要求
1.办理定期储蓄的开户手续,编制储户开户时的会计分录;
2.按规定结计定期储蓄存款利息,编制结息及销户时的会计分录;
3.登记上述两个储蓄存款账户的存款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