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公共支出得以进行的主要基础。公共税收对经济的影响;我国现行的税收体系等问题,通过学习清楚好的税收政策是可以起到\双赢\的作用,即既增加政府收入,又促进经济发展。
本章学习是这样两大部分主要内容,一部分是税收原理,涉及到一些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形式、税收制定的原则等另一部分是税收的作用,亦即税率的变化对经济的影响等问题。学习就是要将这两部分内容搞清楚。
学习方法是结合学习要求,把握重点,搞清楚一些基本概念,在此基础上深入学好相关理论。
本章是介绍与公共税收相关的问题。主要包括税收的特征;税收制度的对生产、分配、资源配置的影响,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等问题。在本章中较为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在税收的征收过程中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关系。征税可以增加政府收入与为公共支出税累资本,但征税过程不能一味地只考虑政府收入的增加,造成竭泽而渔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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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和税收的形式特征
1、什么是税收
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人类社会经历了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重大历史变迁。在这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古今中外的许多学者一直在探究国家为什么要向居民征税、居民为何要向政府纳税这个看似简单实为复杂的问题,直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后,人们才得以从理论上系统地研究税收问题,并逐步形成了一些比较科学的认识。
1776年亚当·斯密最早回答了什么是税收。他认为:\公共资本和土地,即君主制国家所特有的二项大收入来源,既不宜用以支付也不够支付一个大的文明国家的必要费用,那么,这必要费用的大部分,就必须取决于这种或那种税收,换言之,人民须拿出自己的一部分收入,给君主或国家,作为一种公共收入\。可见,斯密是从国家支出需要与收入来源要行性的角度来认识税收的。
英国经济学家道尔顿认为,税收是公共团体所课的强制捐款,不论是否对纳税人予以报偿,都无关紧要。但税收一部分是因违法所征收的罚金。
日本经济学家小川乡太郎认为,税收是国家为支付一般经费的需要,依据其财政权力而向一般人民强制征收的财物或货币。
对于什么是税收的问题,除了学者们众说不一外,世界上一些有重要影响的辞书也有不尽相同的阐释。
英国的《新大英百科全书》给税收下的定义是\在现代经济中,税收是国家公共收入最重要的来源。税收是强制的固定的征收;它通常被认为是对政府公共收入的捐献,用以满足政府开支的需要而并不表明是为了某一特定的目的。税收是无偿的,它不是通过交换来取得。这一点与政府的其他收入大不相同,如出售公共财产或发行公债等等。税收总是为了全体纳税人的福利而征收,每一纳税人在不受任何利益支配的情况下承担了纳税义务。\
美国的《现代经济学词典》给税收下的定义是:\税收的作用在于为了应付政府开支的需要而筹集稳定的财政资金。税收具有强制性,它可以直接向居民或公司征收\。《美国经济学词典》则认为:\税收是居民个人、公共机构和团体向政府强制转让的货币(偶尔也采用实物或劳务的形式)。它的征收对象是财产、收入或资本收益,也可以来自附加价格或大宗的畅销货。\
日本的《现代经济学词典》给税收下的定义是:\税收是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为筹集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资金,而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货币的形式对私人的一种强制性课征。因此,税收与其他公共收入形式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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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是依据课税权进行的,它具有强制的、权力课征的性质;第二,税收是一种不存在直接返还性的特殊课征;第三,税收以取得公共收入为主要目的,调节经济为次要目的;第四,税收的负担应与国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第五,税收一般以货币形式课征。\
从上述有关税收的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基本认识:税收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对社会产品进行一种分配,它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形式。
税收的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1)税收属于分配范畴
税收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属于分配范畴。一般地说,分配是把社会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出来的产品或价值分成不同的份额,并决定各个份额归谁占有的一个重要环节,税收就是这人环节上诸种分配形式中的一种特殊分配形式。从直观的现象看,税收就是国家向社会成员征钱征物,或者是社会成员向国家交钱交物。前者通常称为征税,后者通常称为纳税。征税过程实际上就是把一部分社会产品从社会成员手中强制、无偿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的分配过程。通过国家征税引起社会产品在社会成员与国家之间以及不同社会成员相互之间的转移以及占有比例的变化,改变了社会产品原有的分配结构,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产品占有、支配和使用关系。因此,税收属于分配范畴。
(2)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
税收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对一部分社会产品所进行的集中性分配,征税权力只属于国家或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组织或机构均无征税收。
(3)税收分配的依据是政治权力
税收的征收实质上是政府参与社会产品(社会资源)的分配。分配总是要以一定的权力为依托。分配的权力有财产权力和政治权力。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凭借资本所有权可以取得利润、利息收入,凭借土地所有权可以取得地租收入,凭借劳动力所有权可以取得工资收入。而作为公共管理机构的政府,显然只能依据政治权力来取得资源,即凭借政府的政治权力把微观经济主体(私人部门)占有的社会资源的一部分转移到公共部门。
(4)税收是为了满足政府经费开支的需要而征收的
税收是为了维持国家的存在和实现它的职能而筹措必要的资财。几千年来,不管社会形态、国家形式发生了什么变化,税收对国家的存在与发展始终都发挥重要作用。因为,国家的存在和国家职能的实现要耗费一定的人、财、物力,而国家机器本身并不是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经济组织,所以国家的各种经费开支主要靠税收来筹措。没有税收,国家就不可能存在和发展下去。对这种税收与国家(政府)的关系,马克思曾作过一系列形象而精辟的分析,他说,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奶娘,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可见,税收的基本职能就是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以满足国家存在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需要。
(5)税收是强制、无偿地征收的,同时税收的征收又是有固定限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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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收的基本特征
税收的形式特征是税收的基本标志。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比较,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基本特征。
(1)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并运用法律、法规手强制课征的。税收的强制性是与国家的政治权力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即强制性的依据源于国家征税凭借的政治权力,因而它不受生产资料所有权归属的限制,对不同所有者都可以行使国家征税权。税权的强制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税收分配关系有强制性,即税收分配关系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立法程序确定的,它不管纳税人愿意与否以及纳税意识程度的高低;二是税收的征收具有强制性,即国家借助税法形式来保证税收分配的实现,税收征收过程是国家强制地要求纳税人服从其意志的过程,税收征收的结果是一部分社会财富的所有权单向的强制性转移,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要受法律制裁。
(2)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原纳税人,也不直接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正如列宁所说:所谓赋税,就是国家不付任何报酬而向居民取得东西\。税收的无偿性特征是针对具体的纳税人而言的。就是说,国家征税不是与纳税之间进行等量资源(或财富)的交换或补偿,而是纳税人无偿地向国家交纳,国家不需要对原纳税人直接地返还已交纳的税款,也不需要对原纳税人提供相对应的服务或给予相应的特许权利,是所有权的单方面转移。但从财政分配的全过程以及纳税人总体来看,政府的税款通过公共财政支出将最终转化为各种公共品,供全体纳税人享用,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收又具有整体报偿性特征。
(3)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前,就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征纳行为规范,征纳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不能随意变动。税收的固定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税收分配是按照税法事先确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的,税法是确定和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一经公布实施,就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即使税法的调整也要事先经过总体研究与判断之后,通过一定法律程序、以法律法令的形式进行。二是税收征收数量具有有限性。税收分配不是随意的、无界定地转移资源或财富的所有权,而是征纳双方必须依照事先确定的法律标准和程序进行分配。税收分配的法律标准体现在征税对象和征收数量之间的量的关系上是有一定限度的。在税收强制性和无偿性存在的前提下,税款决不能无限地征收,只能按照事先确定的、国家与纳税人在经济上都能接受的标准有限度地征收。
税收的上述三个形式特征是一个密切相联、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国家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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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和国家机器非生产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必须以税收的强制性作保障;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又决定了税收的固定性。如果税收只具有无偿性和强制性,而一具有固定性,国家随意地、无界定地转移资源或财富的所有权,就会打乱现存的所有制关系,使正常的经济活动无法维持下去,从而会危及国家政权本身的存在。当然,国家的税收权高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任何形式的生产资料所有权都必须服从国家的课税权,因为国家征税本身就是国家对社会产品的强制性占有。但由于税收具有固定性,有可能把这种侵犯限制在所有权允许的范围之内,从而有可能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
税收的\三特性\是不同社会制度下的税收所共有的,它是税收形式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基本标志。
二、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税收经济效率和税收本身效率原则两个方面: 1、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
税收经济的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对资源配置和经济机制运行产生影响,而使税收的利益损耗最小化和利益的最大化。其评价标准为:税制是否有利于经济的有效运行,是否为中性税收,税收外溢是否为最小。
税收经济效率原则中的\经济效率\源于\帕累托最优\的解释,其含义可以概括为:经济活动上的任何措施都应使\得者的所得多于失者的所失\。一般来说,税收在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手中转移到国家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如果这种影响限于征税数额本身,可以看作是税收的正常影响;如果经济活动因为税收受到干扰和阻碍,社会利益因此而受到削弱,便可以看作是税收对社会的利益损耗;如果经济活动因此而得到促进和发展,社会利益因此而得到增加,则是税收的利益外溢。税收经济效率所指的是,使税收的利益损耗最小和利益外溢最大。
税收的利益损耗可以分为资源配置和经济机制运行两个方面的利益损耗,而无论发生何种利益损耗,都说明经济处于无效率或低效率状态,对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例如,18世纪,英国政府曾开征了窗户税,一些纳税人为了逃避纳税而将窗户堵死或砌死。这一方面,使纳税人减少了光线、通风舒适感;另一方面,窗户税形同虚设,政府并未从中获得任何利益。可见,因政府征收此税而使社会付出的代价(损失)超过了政府实际得到的好处,产生了社会利益损耗。因此,国家征税就必须使社会承担的额外负担为最小,以较低的税收成本来取得最大的经济收益。
2、税收本身效率原则
税收本身效率原则是指国家在充分取得税收收入的基础上使税务费用最小化。其标准为: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最小,也即税收的\名义收入\(含税收成本)与实际收入(扣除税收成本)的差额为最小,也就是指税收征收过程中各种费用为最小。
税收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纳税费用和政策费用,主要包括: (1)管理费用。它是税务部门为保证税法的实施所支出的费用。
(2)纳税费用。它是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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