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同的税率纳税,就税收效率而言它显然是较好的选择;但从税收公平的角度看,高收入者所纳税款占其收入的比例比低收入的人为少,具有很强的累退性,因此又是很不可取的。
所以,税种的配置实际上研究的是各个税种之间的相互配合问题。在此基础上,才能合理设置各种税种,使其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形成一个能在总体布局上体现税收原则要求的税收体系。
由各个税收构成的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收体系,总是以某一种或几种税居于主导地位。这种居于主导地位的税种就构成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种,主体税种的选择对于税种的合理配置具有关键意义。
在主体税种的选择上,以希克斯(J.R.Hicks)和约瑟夫(M.F.N.Joseph)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家更为推崇所得课税。其原因在于:
(1)所得税给纳税人带来的额外负担也就是对经济效率的损害程度较商品税为轻,因为所得税不改变商品的相对价格,对消费者的选择和资源配置的干扰相对要小;
(2)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一般不能像商品税那样可以通过调整价格的办法转嫁税负,因此政府可以比较有针对性地利用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
(3)所得税作为一种经济的内在稳定器,可以起到较好的稳定经济的作用。 以上理论观点对于大多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西方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各收征管体系尚不健全,如果仅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充足和稳定,所以政府往往也必须非常重视营业税、增值税等间接税。
2、税源的选择
税源是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如所得税的税源就是纳税人的所得。在税源的选择问题上,主要是考虑税源与税本的关系。税本是指创造税源的资本。税源是否丰裕直接关系到税收的规模,因此,保护和培育税源是税收工作的一项任务,而从根本上税,保护好税本才能保护发展税源。税本、税源、税收之间的关系是,税本是税收来源的根本,税源是由税本产生的收益,税收则来自于税源。显然,有税本才有税源,有税源才有税收,所以税源的选择问题实际上研究的是如何选择税源,才能不使税收侵蚀税本。
一般说来,可以作为一般税源的无非是工资、地租和利润,如果以这三者作为税源,并将课税的额度限制在这个范围内,则一般不会损害税本。至于财产,尤其是在财产中占重要地位的生产性资本,则属于税本的范畴,一般是不能作为课税对象的,否则就会损害资本的形成和积累,最终导致国民经济萎缩,政府收入来源枯竭。当然,一些非生产性的财产,是可以作为课税对象的。比如可以开征遗产税、赠与税,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3、税率的选择。
税率的选择主要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一个国家总体税率水平的确定;二是税率形式的确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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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供应学派经济学家拉弗(A·Laffer)对大量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提出,在一定的范围内,提高税率可以提高一个国家税收的数额。
但是,这是有限度的,税率一旦超过了某一个临界点,就会进入所谓税收的禁区,此时,进一步提高税率反而会使税收的数额减少,当税率达到100%时,税收将趋近于0。这就是著名的\拉弗曲线\原理。因为税率的提高总会对于经济的发展产生某种负效应,比如会影响人们发展经济扩大税源和积极性,这种负效应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税收自然会减少。这一原理已经为大部分经济学家所接受,是西方国家降低税率的重要理论依据。当我们确定国家的总体税率水平时,必须要保证不超出税率的这一临界点。税率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比例税率,二是累进税率。比例税率有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率;累进税率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正。税率形式的选择也就是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寻找某种均衡。
三、我国现行主要税种形式
中国现行税种,按课税对象的性质,习惯上分为五大类:流转课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所得课税,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税种;财产课税,主要有房产税和契税、车船税,以后还可能增设财产赠与税、遗产税等;资源课税,主要指资源税和盐税;行为课税,主要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下面将对我国目前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较大,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较为显著的主要税种作一简要介绍。
1、 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我国公民个人和我国境内的外籍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改革后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在我国原来的个人所得分别征收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基础上加以统一后建立起来的。
① 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个人所得税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境内居住不满1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征税范围包括:
a、凡在中国境内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也称居民纳税人,无信纸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个人所得,均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也称非居民纳税人,只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 课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指税法规定的各项所得,具体包括:a、工资、薪金所得;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c、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d、劳务报酬所得;e、稿酬所得;f、特许权使用费所得;g、利息、股息、红利所得;h、财产租赁所得;i、财产转让所得;j、偶然所得;k、经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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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税率。个人所得税依据不同的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 a、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
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c、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较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d、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e、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现行企业所得税是在原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进行归并改革实施的,实际上是内资企业所得税。
① 纳税人。凡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或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的其他组织。
② 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商品流通业、金融业、保险业、服务业、邮电通信业以及其它行业的生产经营经国务院、税务主管机关确定的所得。其它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收益、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经国务院、税务主管机关确认的所得。
③ 税率。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法定税率是33%,对规模较小,利润较少的企业实行低税优惠照顾。优惠税率定为两档,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暂按18%税率征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暂按27%税率征收。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① 纳税人和课税对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
② 税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税率为30%,同时另按应纳税的所得额附征3%的地方所得税,综合税率为33%。
另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或者虽设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缴纳20%的所得税,税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款额中扣交。由于这种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代扣交,不扣除成本费用,实行源泉控制,通常称为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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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转税
(1)增值税。
① 增值税的定义及其特征。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收。所谓增值额,从理论上讲,就是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额或劳务收入额扣除经营中的特质消耗后的余额。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就是该单位的商品销售额或劳务收入额扣除所购商品金额之后的余额,它大体上相当于单位活动所创造的价值;从一个商品来看,该商品生产和流通各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相当于该商品的最终销售额。
② 我国增值税制的主要内容。我国从1979年开始进行增值税试点,经过反复试验,不断总结经验,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的改革,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后的增值税,其主要内容有:
A、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B、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货物销售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C、税率。我国改革后的增值税设了两档税率。其中,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此外,还有一档零税率。根据规定,低税率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以下几类货物:I粮食、食用植物油;II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石油液化气、煤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III图书、报纸、杂志;IV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V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货物。除以上几类货物适用低税率外,其它货物和应税劳务(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一律按17%的基本税率征税。
零税率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出口货物。
D、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税,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 = 当前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销售额×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交纳的增值税税额,这在进货发票上都已注明。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国家为了体现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① 征税范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只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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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不在征收范围之内。目前确定的征收消费税的品目共有11个,即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②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③税目税率。我国消费税共设置11个税目、13个子目。税率分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对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如啤酒为220元/吨,汽油为0.2元/升等,其它消费品则采用比例税率,税率为3%~45%。
(3)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① 征税范围。营精简中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② 纳税人。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③ 税率。我国改革后的营业税共有9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业、税率设置了三档:大部分税目的税率为5%;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为3%;娱乐业税率为5%-20%。
(4)关税。
关税是指对进出口我国国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它分为进口税和出口税两种,由海关负责征收。
① 课税对象和纳税人。关税的课税对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对外贸易进出口的商品;物品是指入境旅客携带的、个人邮寄的、运输工具或服务人员携带的,以及用其它方式进口个人自用的行李、邮包、商品等。进出我国港口行驶的外国运输工具,也是关税的征收范围关税的纳税人大体分两类:进出口货物关税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单位;进出口物品关税的纳税人为物品的所有人或收件人。
② 税率。关税税率分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一般采用差别比例税率。进口货物按照必需品、非必需品、限制进口品等分成若干个税级分别确定税率。各种货物的税率又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两种。
本章的内容也是相当丰富的,有税收的概念与含义,税收的特征,税收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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