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于0.7米。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六十九条 排水体制 雨污分流制。
第七十条 镇区污水量预测
1、污水指标:综合污水量取综合用水量的75%。
污水集中处理率:90%。 2、污水量预测
综合污水量:0.37万立方/日 需集中处理量:0.33万立方/日 3、污水处理厂
依据扬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本镇不设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利用油坊污水处理厂(位于六圩港下游夹江边,污水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日)。
第七十一条 污水管网
1、沿主干路及次干路铺设污水主管道,管径D400;沿支路铺设污水支管,管径D300;
2、沿扬中大道铺设截污干管,管径D800,沿扬丹公路和江边送至油坊污水处理厂。
3、工业集中区污水沿老扬中大道、扬中大道与截污干管对接。
4、创新路南段设一座污水提升泵站,工业集中区华银路中段北侧设一座污水提升泵站。
5、污水管道在道路下位置,以道路车行道西侧、北侧为主。污水管道起端覆土深度不小于0.8米。
第七十二条 雨水管网
1、雨水经管道收集后,就近、分散、重力自流排入附近河流。 2、雨水管道在道路下的位置,以车行道中间偏东侧、南侧为主。 3、雨水管道起始端覆土深度不小于0.7米,一般情况下干管起点埋深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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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3米左右。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七十三条 负荷预测
镇区用电负荷:1.68万KW,人均负荷1.20KW/人,建设用地平均负荷密度100KW/ha。
第七十四条 变电站规划
保留镇工35KV八桥变电站,主供镇区用电。工业集中区由新规划的二桥110KV变电站供电,安装三台50MVA主变。
第七十五条 10KV配电网
1、镇区10KV配电网以架空线路为主,线路走廊宽度不足的地段应埋地铺设。
2、镇区10KV配电网以环形网供电为主,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 3、电力线原则上以路东或路南作为主要通道。
第四节 电信工程规划
第七十六条 电信工程 1、电信容量预测
到2020年,主线电话普及率达70线/百人,固定电话用户约1.3万门,规划电话交换机容量达1.5万门以上。镇区电话需求量0.53万门。
2、局所设置
以现有局所为基础,挖掘内部用地潜力。
3、镇区通信线路全部实现电缆埋地敷设,以路西、路北为主要通道。 第七十七条 邮政局所
保留现有邮政支局和电信支局,两局合设一处,用地3140平方米。 第七十八条 有线电视工程 1.用户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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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入户率100%,镇区有线电视用户达0.4万户以上。
2.推进有线电视的数字化,远期关闭模拟电视,实现数字电视的整体平移;推进宽带数据网业务,提高数字用户接入网的传输速率,逐步实现广电网和宽带数据网的融通和业务融合。
3.广电中心结合镇政府建筑设置。 4.线路规划
镇区有线电视线路逐步采用地下敷设方式,以路西或路北作为主要通道。有线电视线路原则上与电信管道共沟敷设。
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七十九条 用气量预测 1.用气指标
居民生活耗气定额:2305MJ/年·人(55万Kcal/年·人) 居民用气占总用气量的75%。 气化覆盖率:100%。 2.用气量
天然气供应量为106万m3/年。 第八十条 气源
规划镇区使用西气东输天然气,由中燃扬中分公司供给。 第八十一条 燃气输配系统
1、沿主次干路铺设低压燃气管网,管径DN150——DN200。管网布置采用环状管网、环枝结合的方式。
2、在太平路南端西侧规划一座燃气接收站,负责从市域输气干管上分气向镇区配送,及镇区燃气管网的调压、调峰。
3、燃气管道以道路北侧、西侧的人行道、绿带或慢车道为主要通道。
第六节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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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条 规划目标
1、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近期普及率为70%,远期达到100%。
2、道路清扫全日制保洁,清运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率100% 3、水冲式公共厕所比例100%。 4、粪便无害化处理率100%。
第八十三条 生活垃圾、粪便产生量预测 1、预测指标
生活垃圾产生量指标:1.0公斤/人·日,高峰系数取1.2。 粪便产生量指标:1.0公斤/人·日。 2、总量预测
镇区日生活垃圾产生量14吨,高峰产生量16.8吨。 粪便产生量14吨。 第八十四条 环卫设施规划 1、公共厕所
全部为二类以上水冲式公厕。规划公厕不少于7座(其中工业集中区1座)。 2、生活垃圾收集点 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 3、废物箱
太平路、华生路、桥西路、心安路、港东路、创新路、振兴路按60米左右的间距安装一个物箱;其它支路按100米左右的间距安装一个。
第八十五条 垃圾中转站
规划垃圾中转站位于太平路北端西侧,垃圾中转站与其它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小于5米。
第八十六条 垃圾处理
垃圾处理采用“村(社区)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模式。由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第八十七条 环卫机构
1、设环卫所一座,和垃圾中转站相邻设置,环卫职工不少于28人。 2、提高环卫机械化水平,环卫车3辆(4吨/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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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城镇综合防灾规划
第一节 消防规划
第八十八条 消防站
镇区设消防站一座,位于华生路南段西侧,占地1750平方米,配备消防车1辆。
第八十九条 消防用水
1、消防给水管道与生活、生产给水管道共用,消防栓间距不得大于120米。 2、也可充分利用河流、水塘等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 第九十条 消防通道
镇区主干路、干路、支路为重要的消防通道,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逐步建设到位。新建居住区消防通道路面宽度不得低于4米,当消防车通道上空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高不得小于4米。
第九十一条 消防通信
镇消防站设火警电话,设火警线路一对,并与市消防大队,油坊镇消防站,八桥镇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建立消防通信联网。
第二节 抗震防灾规划
第九十二条 设防标准和防御目标
设防标准:镇区总体抗震设防地震峰值加速度为0.10 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ec。重点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价。
防御目标:逐步提高镇区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当遭遇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的震害时,要害部门及生命线系统不遭受较大破坏,社会秩序基本正常;在遭遇超越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0.10g的震害影响时,生命线系统及重要工程虽遭受一定的破坏,但不导致城镇机能的瘫痪,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创造较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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