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复审, 复审效果显著。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根据各区(县) 局的应对反馈结果, 有重点地开展了两批风险应对结果的复审工作, 对风险应对过程和效果进行了及时有效地控制。 组成 4 个复审小组, 对应对程序和应对结果进行复核。 截至 9 月底, 共复审了 17 户纳税评估户, 复审率达到 24%。 通过复审, 查实增加评估税款 1378 万元(不含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 16933.42 万元), 实际入库 941万元。 复审过程严肃细致, 市局第一时间将复审结果真实全面地向各区(县) 局通报, 一方面提高各区(县) 局对风险应对工作的重视程度, 避免敷衍塞责情况的发生; 另一方面指出应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解决的政策依据, 以及提高征管质量的建议等。
测试软件, 提高识别质量。 2013 年 9 月 1 日, 区局委托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新疆地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平台, 正式在 3 个试点城市运行。 先进的信息技术是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区局提供的 34 个模型一一进行本地化测试。 对可用模型, 构建扫描方案, 实施全面风险扫描, 监控扫描结果, 结合人工筛选后, 作为下一期的风险推送对象;对不适用模型, 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实际情况, 进行从指标元到模型算法的重新分析构建。 在此基础上, 发挥市局人力资源的作用, 努力构建新的适用性强的分析模型, 并鼓励各区(县) 局提供更加切合征管实际的分析模型, 充分发挥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强大的分析识别功能, 提高识别质量。
七、乌鲁木齐市税收风险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税收风险管理在乌鲁木齐实践中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由于征管理念、 经济环境、 法律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及计算机信息技术发展程度, 导致在思想认识、理论体系、 组织体系保障、 资源配置、 税收风险的流程化管理、 立法保障建设、 基础数据质量,风险分析监控及应用技术开发、 风险的差别化有效应对等方面尚存在许多瓶颈需要破解, 很多难题需要探索和研究解决。
1.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 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 目前,在乌鲁木齐的税收征管实践中很多工作还是遵循传统治税理念, 不论是否存在实际税收风险都视为有风险, 不论风险等级大小都实施无差别的统一管理, 征管力量偏重于事后全面的无差别控管, 没有实施差别化的针对性的服务与管理——对无风险的纳税人优化纳税服务, 对风险较高的纳税人加强管理, 不仅未能有效促进纳税遵从和全面控制税收风险, 反而造成了征纳成本居高不下, 纳税人满意度不高, 征管质量效率偏低。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按照“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一般税源标准化管理, 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的原则开展了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逐步将由纳税人发起的税务事项交由办税服务厅处理, 由税务机关发起的税收管理事项由税务所承担, 实现管事与管户相分离,符合“服务+执法=纳税遵从” 的治税理念。 但是,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没有突出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 传统的管理方法仍然以“责任+经验” 为主, 没有实行针对性、 差别化的分类管理和服务, 管理层次较低。
2.征管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在机构设置、 征管模式和人力资源结构上尚未树立起“管理有风险的纳税人, 服务无风险的纳税人” 的理念。 一方面, 受现有机构设置、 征管模式和人力资源结构等瓶颈因素影响, 未能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和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机构, 明确岗位职责;没有做到人尽其才, 把适合的人放在适合的税收风险管理岗位上, 把优秀的管理人才优先配置在技术性业务性比较强的风险分析监控和税收风险大的区域行业控管, 实行征管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和有效激励, 税务人员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不高, 风险管理质效偏低。另一方面, 资源配置偏重行政和业务审批事项管理, 行政管理人员、政策法规人员过多, 而一线税收风险管理人员不足,尤其高层次、 复合型管理人才更多处于行政管理岗位, 不承担税收风险管理的具体职责,导致人才不足, 风险分析识别和应对控制的资源配置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3.信息管税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支撑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首先, 信息管税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 很多税务管理人员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信息管税的重要性, 征管力量偏重于对纳税人下户管理、实施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 缺乏广泛利用涉税信息对纳税人实施针对性和有效性税收风险管理。 其次, 信息采集的质量不高。 受制于交易信息报送义务等税收征管立法的局限, 税务机关能采集到的信息数据质量不高, 纳税人申报信息数据真实性较差。 税务机关采集信息渠道范围狭窄, 信息量不足, 及时性和有效性不强。 对风险分析影响至关重要的物流、 资金流等信息数据无法真实取得, 政府部门的第三方信息共享度不高, 直接影响了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质量。 比如乌鲁木齐市地税局虽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税收保障办法》, 但在实践中第三方信息却不能顺利有效取得。 再次, 风险分析监控信息技术平台的开发和数据集中整合水平不高, 缺乏有效的整合和综合利用。 虽然目前自治区地税局开发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 理论上可以完成涉税信息的全面集中分析, 但部分征管数据却无法有效提取,比如第一分局的契税数据, 稽查局的稽查数据等; 最后,由于现有的典型案例和行业风险管理模型数量不足, 指导性差, 缺乏科学完善的税收风险指标和预警参数、风险权重体系, 现有的相关预警参数缺乏实践的检验和修正调整, 应用性较差,分析识别算法单一等, 直接影响了风险分析识别、 风险等级测度排序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进而影响税收风险管理的质效。 目前, 自治区地税局仅提供了 34 个简单模型, 没有形成完整的典型案例, 也未建立起专业化的行业模型, 预警参数设置不尽科学, 应用性差。
(二)对现阶段实施风险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1.进一步强化和深化税收风险管理理念。 把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提升到战略高度, 把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 通过有效的税收风险管理过程和科学方法, 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要广泛宣传, 全面组织学习,激励税务人员牢固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 明确共同愿景, 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在行动上积极践行。 鼓励和激励税务人员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的首创精神和工作成效; 引导和激励税务人员为实现纳税遵从最大化、 税收流失最小化的风险管理目标竭诚努力。 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教育培训, 大力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理论、税收风险分析预警监控及纳税评估、 税务稽查等方面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广泛开展技术和经验交流, 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的税收风险管理理论水平和专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