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目的:规范采购作业,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6.2 范围:本公司经营的所有产品。
6.3 职责:采购人员只可向通过首营企业审核的供方采购经首营品
种审核通过的产品。
6.4 程序:
6.4.1 核实入选的供方的资质,购货合同必须注明产品质量要求,有明确
的质量条款,并在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的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有明确的责任保证。
6.4.2 按选优汰劣的原则,对入选的供方进行跟踪评价,对不良供方进行
淘汰。
6.4.3 根据市场的需求量,预先向供方制定计划并及时调整。
6.4.4 采购品由质检部验证后,以及贮存期间出现不合格产品,由采购人
员负责调换、退货和销毁等事项,并作相关记录,做好纠正预防措施。
7、质量验收的管理
7.1 目的:保证购进的产品合法、合规、合格。 7.2 范围:本公司经营的所有产品。 7.3 职责:质检部负责质量检验。 7.4 程序:
7.4.1 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医疗器械、销后
退回的医疗器械的质量进行逐批逐台验收。
7.4.2 验收时应查验证照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
合格证、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7.4.3 做好验收记录,由验收员、质量负责人分别签字后生效,验收记录
保存期不少于三年,有效期的产品验收记录保存至有效期满后二年。 7.4.4 验收首营品种,还应有首批到货产品的检验报告书。 7.4.5 验收在检验区进行。
7.4.6 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上报公司领导,并查明不合格的原因,分
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做好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报废、销毁、退货、调换的记录。
7.4.7 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做好特别的标识,单独存放。
8、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
8.1 目的:保证经营的产品在贮存期间的质量稳定,做到“先产先
出”、“近期先出”、“质量可靠”。
8.2 范围:本公司经营的所有产品。
8.3 职责:养护保管员做好产品的合理储存,并对储存产品进行日
常监管。
8.4 程序:
8.4.1 养护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收货。对有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
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的医疗器械,有权拒收,并报告公司领导处理。
8.4.2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储存要求分类,分品种码放整齐,对不同的产品
要严格隔离。
8.4.3 在库医疗器械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和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
红色,待验区和退货区为黄色。
8.4.4 医疗器械与仓间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保持相应的间距或隔离
措施。
8.4.5 按产品类别、批号、效期分开存放。
8.4.6 养护保管员应定时检查在库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进行仓间温、湿
度等管理,对库存医疗器械进行定期质量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产品质量信息。 8.4.7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质检部复查处理。 8.4.8 养护员负责养护用设备的管理工作。
8.4.9 出库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8.4.10 产品出库必须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并填写出库单,做好质量跟踪
记录,以保证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质量跟踪。
8.4.11 搬运、装卸医疗器械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要求来做。
9、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管理
9.1 目的: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做好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组织
工作。
9.2 范围:本公司经营的所有产品。
9.3 职责:销售部负责销售和技术服务的相关工作。 9.4 程序:
9.4.1 依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将医疗器械只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 9.4.2 正确介绍医疗器械,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内容以产品注册标
准为准。
9.4.3 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销售票据和记录至少
保存三年,有效期的产品销售记录保存至有效期满后二年。 9.4.4 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
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会同质检部及时出面通知供货商,会同供货商技术部门及时解决。
9.4.5 已售出的医疗器械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追
回同批产品,重新对该批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明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准则,及时报告省、市、药监部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9.4.6 销售部负责收集产品质量反馈信息,并将信息通知质检部,及时地
百分百地回复用户。
9.4.7 做好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组织工作。定期参加公司的技术培训。
10、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