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带管制刀具、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三、如何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例来看,绝大多数青少年都是起初染上或多或少的不良行为,继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千万不可忽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发现劣迹,及时制止。任何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一旦发现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应及时制止,使其消除在萌芽状态,绝不能放任不管,顺其自然。要想方设法加以挽救,防止有劣迹的青年滑向犯罪的深渊。
(二)未成年人的家长和学校应相互配合,严加管教。发现未成年人的不良习气,应主动配合,采取疏导、谈心和跟踪教育的方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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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未成年人弃恶从善,应当关心、爱护有劣迹的未成年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其体罚、虐待和歧视,更不能随意开除其学籍,推卸校方教育责任。
(三)由公安机关采取惩戒措施进行矫治。当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治安处罚,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及恶劣后果,并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
(四)由政府收容教养进行矫正。如果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构成犯罪行为,但因其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可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通过严格的管理教育,使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抛弃错误观念,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养成良好的品行,做个有利于社会的人。
四、什么是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案例:
小辛在学校的行为越来越不端,不但经常打架斗殴,盗窃、赌博屡教不改,而且还公然把一些淫秽的书刊带到学校给其他同学看,小辛觉得自己还没有满18岁,只要不杀人放火,就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学校和老师对他也就奈何不了,所以行为更加嚣张。
小辛从打架斗殴到传播淫秽的书刊,其行为已经超出了一般不良行为的范围。与不良行为相比,"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工)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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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可见,严重不良行为主要包括9种行为,这9种行为均是"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谓"尚不够刑事处罚"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未成年人年龄较小,达不到刑法规定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例如,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14周岁),对这些人的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二是有的虽然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其行为的危害性尚不到刑事处罚的程度或者不属于刑法处罚的范围,如吸食、注射毒品、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等。对于这9种严重不良行为,可以采取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由公安机关训诫、予以治安处罚、送工读学校、收容教养等矫治措施。9种严重不良行为如下: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主要是指纠集3人以上结成团伙在公共场所故意起哄、强要硬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