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参与聚众淫乱活动,仍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对于这四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处10日一15日拘留,并且处500元一1000元以下罚款。
(五)偷窃、损毁财物
对于因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违法的未成年人,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将处5日一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违法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将处10日一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六)参与赔博,屡教不改
对于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便利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这两种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处LOi=l-15日拘留,并且处5∞元-30∞元罚款。
(七)眼食、注射毒品
对于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股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处LO日一15日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违法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对于上述七种严重不良行为所做的处罚要注意几点:(1)处罚对象必须是已经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是未满1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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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未成年人,将不予处罚;(2)应当从轻处罚。这主要是考虑这一年龄时期的未成年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容易受社会的不良影响而违法。对这个年龄时期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过于严苛,应当适当处罚,重在教育,因此应从轻处罚。( 3)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主要是考虑其属于年幼时期,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如果对尚未达到一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施以处罚,不仅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还会给他们幼小的心灵留下创伤,不利于其健康成长,从而也失去了处罚的意义。但这并不是说对他们的严重不良行为不闻不问,而是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训诫并不是一种处罚措施,而是针对其不良行为起到警示作用的一种教育措施。另外,对于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也可以予以训诫。这里所指的
"情节特别轻微"是指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不大,能够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以及有其他特别轻微情节的情况。
专题二:未成年人犯罪及刑事责任承捏
对未成年人犯罪及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司法保护是指国家司法机关(这里所说的司法机关,是指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内的广义上的司法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活动。司法保护可划分为一般司法保护和特殊司法保护。一般司法保护适用于所有的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专门适用于司法机关办理的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未成年人。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审理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在程序上应当与成年人有所区别。以维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证判决的公正性。第二,对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