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真正屹立于世界之林,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梦,必须具有强大的工业生产力在背后支撑。通过保护幼稚产业,提高社会生产力正是李斯特贸易理论最终目的,而且该理论至今仍有高度的实用性,特别是在我国的对外贸易困境同李斯特贸易保护理论的产生背景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的前提下。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在经济建设贸易交往中所积累的经验教训允许我们透过李斯特贸易保护理论这一视角,重新审视当今中国在经济建设中的政策选择。
(一)实施有限度的贸易保护
从国际贸易理论发展历程来看,事实告诉我们,自由主义理论的发展和在实践中的推行是大相径庭的。自由贸易大国常常从自身利益出发,虽然在表面上高喊自由主义,但暗中所实行的贸易保护比起他国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一些经济大国,虽然以自由主义著称,但在一些高端技术产品上采取高度管制政策,在一些产品出口时甚至对其他国家进行出口限制。李斯特贸易保护理论告诉我们,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大背景下,没有真正的超国家利益的自由主义。我国在参加国际贸易时,要谨记国家和民族利益高于一切,实施有限度的贸易保护。
(二)实行商务式外交,积极改善贸易环境
李斯特贸易保护理论的重心是对国内幼稚工业的保护,而在对外贸易环境的改善上涉及较少,这和当时的历史背景是分不开的。19世纪的世界,日不落帝国英国独霸于世界,德国则是落后分裂的农业大国,在综合国力和国际贸易地位上不可能同英国相比拟,在改善贸易环境上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很难有所作为。但我国目前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却为之提供了可能,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特别是近年来日益恶化的国际贸易环境,如今的中国政府有能力作为中国企业走向国际的坚实后盾,要坚定不移的支持我国企业的国际化道路,充分发挥世界大国优势,实行商务式外交,为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排忧解难,使中国企业特别是受保护的幼稚产业有更好的成长环境。如发生在2013的中欧贸易间的“光伏”案危机,李克强总理率代表团亲自访问欧洲各主要贸易伙伴国,最终不仅化解了危机,还一路推销我国的动车、武器装备、核电站等产品,在维护中欧最大贸易伙伴体系的同时推广本国优势产品可谓一举两得。相信中国政府在今后的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