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速尿1-2mg/kg/次、托拉塞米 1-2mg/kg/d;
3.降压药:首选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受体阻滞剂,可选用钙通道阻滞剂等降压药;
4.对症中药治疗。 (八)出院标准。
1.血压正常;
2.浮肿减轻,肉眼血尿消失; 3.肾功能改善。
(九)退出单病种治疗及临床路径原因。
1.有严重肾外合并症或严重急性肾小球并发症,需要在住院期间处理。 2.新出现其他系统合并症,需要住院治疗。
3.患者能逐渐恢复,但出现治疗相关的并发症,需要住院期间处理。
六、急性肾盂肾炎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肾盂肾炎(ICD-10:N10.X0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1.急性起病,病程较短。
2.常有全身感染的症状如寒战、发热、头痛、恶心、呕吐、食欲下降等。 3.泌尿系统症状:可有膀胱刺激征,常有腰痛和/或下腹痛、肋脊角及输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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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点压痛,肾区压痛和叩痛。
4.血白细胞计数升高和血沉增快,离心尿白细胞≥5/Hp,清洁中段尿细菌定量培养阳性。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1.选用对致病菌敏感的药物,必要时联合用药,足够疗程,预防或治疗败血症。
2.对症及支持治疗。 3.纠正易患因素。
(四)标准住院日为7–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0.X02急性肾盂肾炎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凝血功能等; (3)尿红细胞位相、白细胞分类、尿白细胞管型;
(4)超声波检查(双肾形态大小、输尿管、膀胱、男性加前列腺)。 2.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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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片、心电图、残余尿B超、腹部B超、妇科B超、腹部X线平片、必要时CT检查等。
(七)选择用药。
宜静脉给药,选用对致病菌敏感、抗菌药在尿及肾内浓度要高(宜选用杀菌剂)、肾毒性要小的抗菌药,严重感染时联合用药。疗程一般为14天。
(八)出院标准。
1.临床症状改善,非复杂性尿感者尿培养转阴。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九)退出单病种治疗及临床路径原因。 1.新出现其他系统合并症,需要住院治疗。 2.出现治疗相关的并发症。
七、原发性高血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ICD-10:I10 1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年版)》、《实用内科学(第12版)》(复旦大学医学院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内科学(第七版)》(陆再英 钟南山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原发性高血压简称高血压 1.高血压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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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用抗高血压药的情况下,非同日3次血压测量,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可诊断为高血压。规范的血压测量方法及合格的血压计是诊断高血压的前提。
2.特殊高血压
(1). 高血压急症和高血压亚急症
高血压急症是指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在某些诱因作用下,血压突然和明显升高(一般超过180/120mmHg),同时伴有进行性心、脑、肾等重要靶器官功能不全的表现。
高血压亚急症是指血压明显升高但不伴靶器官损害。患者可以有血压明显升高造成的症状如头痛、胸闷、鼻出血和烦躁不安等。
(2). 难治性高血压
在改善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应用了足量且合理联合的3种降压药物(包括利尿剂)后,血压仍在目标水平之上,或至少需要4种药物才能使血压达标时,称为难治性高血压(或顽固性高血压)。
3.高血压水平分级
(1). 1级高血压:收缩压140-159mmHg和(或)舒张压90-99mmHg; (2). 2级高血压:收缩压160-179mmHg和(或)舒张压100-109mmHg; (3). 3级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若患者的收缩压与舒张压分属不同级别时,则以较高的级别为准。
4.简化的高血压危险分层
(1). 影响高血压患者预后的因素包括心血管病的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及并存的临床情况
①. 危险因素指年龄男性>55岁、女性>65岁、吸烟、血脂异常、早发心血管病家族史、肥胖(BMI≥28kg/m2);
②. 靶器官损害指左心室肥厚、颈动脉增厚或斑块、肾功能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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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临床疾患指心脏病、脑血管病、肾脏病、周围血管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年版)》。
(2). 根据患者血压水平、存在的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及伴发的临床疾患进行危险分层。分为:
其他危险因素和病史 无
1-2个危险因素
≥3个危险因素或靶器官损害 临床并发症或合并糖尿病 5. 鉴别诊断
高血压应鉴别继发性高血压(由某些疾病引起的血压增高),常见的有肾脏病、肾动脉狭窄、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皮质醇增多症、大动脉疾病、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药物引起的高血压等。
(三). 进入路径标准
1. 第一诊断原发性高血压(疾病编码ICD-10:I10 11),3级高血压或须要住院的1-2级高血压患者。
2. 除外儿童与青少年高血压、妊娠高血压及严重临床情况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可疑主动脉夹层等。
3. 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四). 治疗原则
1. 个体化治疗,采用较小的有效剂量以获得疗效而不良反应最小,逐渐增加剂量或联合用药。
2.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压药的选择应考虑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
高血压
1级 低危 中危 高危 很高危
2级 中危 中危 高危
3级 高危 很高危 很高危
很高危 很高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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