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
mw=±2mD
[aa]
(6.3-29)
式中:mD——观测边的平均的距中误差;
a——圆周角条件与组合角条件方程式的系数。 (5)水平距的归算及投影变形改正,按公式(6.3-30)计算: ①归算到测区平均高程面上的测距长度(m);
D=D0(1+
H -HpmRA) (6.3-30)
式中:D0——测距边两端点平均高程面的水平距(m);
D——归算到测区平均高程面上的测距长度(m); Hm——测距边两端的平均高程面上的测距长度(m); Hp——测区平均高程(m);
RA——参考椭球体在测距边方向的法截弧曲率半径(m)。
②归算到参考椭球面上的测边距长度,按下式计算:
+H +h) (6.3-31) D1=D0(1-RAHm -hmmm式中:D1——归算到参考椭球面上的测距边长度(m);
hm——测区大地水准面高出参考椭球面的高差(m)。 ③测距边在高斯投影面上的长度,按下式计算:
D2= D1(1+2R +2R ) (6.3-32)
22Ym 2Ym 2mm式中:D2——测距边在高斯投影面上的长度(m);
Rm——测距边中点参考椭球平均曲率半径(m); Ym——测距边中点的横坐标(m); △y——测距边两端点横坐标的增量。
(6)内业计算中数字取值精度应符合表6.3-12的规定。
内业计算数字取位 表6.3-12
观测方向值及等 级 四等以上 一级以下 各项改正数(”) 0.1 1 边长观测值及各项改正值(”) 0.001 0.001 边长与坐标(m) 0.001 0.001 方位角(”) 0.1 1
第2-4节 高程控制测量
一、一般规定
1.公路高程系统,宜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同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个高程系统,不能采用同一系统时,应给定高程系统的转换关系。独立工程或三级以下公路联测有困难时,可采用假定高程。
2.公路高程测量采用水准测量。
在进行水准测量有困难的山岭地带一级绍泽、水网地区,四、五等水准测量可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二、公路水准测量等级
各级公路及构造物的水准测量等级应按表6.4-1选定。
公路及构造物水准测量等级 表6.4-1
测 量 项 目 4000m以上特长隧道、2000m以上特大桥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1000~2000m特大桥、2000~4000长隧道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1000m以下桥梁、2000m以下隧道 四等 五等 16 10 等级 三等 水准路线最大长度(m) 50 三、水准测量精度
水准测量的精度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水准测量的精度 表6.4-2
每公里高差中数中误差(mm) 等级 偶然中误差M△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平原微丘区 山岭重丘区 ±3.5或±L检测已测测段 高差之差 (mm) 全中误差 MW ±6 ±10 ±16 三等 四等 五等 ±3 ±5 ±8 ±12±20±30L 15±6.025±45 ±20±30±40Li L或±LLLi Li L注:计算往返较差时,L为水准点间的路线长度(km);计算附合或环张闭合差时,L为附合或环线的路线长度(km),n为测站数,Li为检测测段长度(km)。
四、水准点的布设
水准路线应沿公路路线布设,水准点宜设于公路中心线两侧50~300m范围内,水准点间距宜为1~1.5km;山岭重丘区可根据需要适当加密;大桥、隧道口及其他大型构造物两端,应增设水准点。
五、水准观测
1.水准测量仪器要求
水准测量所用的仪器与水准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i,在作用开始的第一周内应每天测定一次,i角稳定后可每隔15天测定一次,其值不得大于20’’。
(2)水准尺上的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对于线条式因瓦标尺不应大于0.10mm,对于区格式木制表尺不应大于0.5mm。
2.导线高程测量要求
导线点高程测量及跨河水准测量的光电测距仪和经纬仪的检验,除按6.3.6和6.3.7规定的项目检验外,还需进行下列检验:
(1)垂直度盘测微器行差不得大于2.0’’。 (2)一测回垂直角观测中误差不得大于3.0’’。 3.水准测量方法要求
水准测量的观测方法应符合表6.4-3的规定。
水准测量的观测方法 表6.4-3
等 级 三 等 四 等 五 等 仪器类型 DS1 DS3 DS3 DS3 水准尺类型 因瓦 双面 双面 单面 观测方法 光学观测法 中丝读数法 中丝读数法 中丝读数法 往 往返 往返、往 往返、往 观测方法 后-前-前-后 后-前-前-后 后-后-前-前 后-前 4.水准测量技术要求
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4-4的规定。 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 表6.4-4
等级 三等 四等 五等 水准仪的型号 DS1 DS3 DS3 视线长度(m) 100 75 100 视线离地前后视较前后视累面最低高差(m) 积差(m) 度(m) 3 6 0.3 红黑面读数差(mm) 1.0 2.0 3.0 黑红面高差较差(mm) 1.5 3.0 5.0 5 10 0.2 DS3 100 — — — — — 六、观测结果的重测和取舍 (1)观测结果超限必须进行重测;
(2)测站观测限差超限必须立即重测,否则从水准点或间隙点起重测;
(3)测段往返测高差较差超限必须重测,重测后应选用往返合格的成果; (4)每条水准路线按测段往返测高差较差,或附合路线的环线闭合差在计算高差中误差M△或高差中数的全中误差Mw超限时,应限对路线上闭合差较大的测段进行重测。
M△和Mw按式(6.4-1)和式(6.4-2)计算: M△=±
1△△[ ] 4nR
(6.4-1)
1WW[ ] NF
Mw=±
R——测段长(km); n——测段数;
(6.4-2)
式中:△——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mm);
W——水准路线经过各项修正后的环线闭合差(mm); N——水准环数;
F——水准环线周长(km)。
七、光电测距三角高程
(1)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应采用高一级的水准测量联测一定数量的控制点,作为三角高程测量的起闭依据;
(2)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视距长度不得超过相应等级水准路线的最大长度;
(3)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4-5的规定;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 表6.4-5
垂直角测回数 等级 仪器 测距边测回数 三丝法 四等 五等 中丝法 指标差较差 (”) 对向观测高差较差(mm) 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7 ≤7 40D 垂直角较差(”) DJ2 往返各1 —— 3 20ΣD DJ2 1 1 2 ≤10 ≤10 60D 30ΣD 注:D为光电测距边长度。
(4)对向观测宜在较短时间内进行,计算时应考虑地球曲率和大地折光差
的影响;
(5)仪器高度、反射镜高度或觇牌高度,应在观测前后量测;对于四等测量应采用量杆量测;五等取值精度至1mm,当较差水大于4mm时,取平均值;
(6)内业计算时,垂直角度的取值应精至0.1”,高程的取值应精确至1mm。 八、跨河水准测量
当水准路线跨越江河(或湖塘、宽沟、洼地、山沟等),视线长度在200m以内时,可用一般观测方法进行。但在测站上应变换一次仪器高度,观测两次,两次高差之差应不超过7mm,取两次结果的中数。若视线长度超过200m时,应根据跨河宽度和仪器设备等情况,选用相应等级的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或跨河水准测量方法进行观测。
九、外业成果的整理
(1)水准测量观测结束经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编制高差表,计算正常位水准面不平行的改正数、水准路线(或环线)闭合差、1km水准测量高差中数的偶然中误差M△以及1km水准测量中数的全误差MW;
(2)各等水准网的计算,应采用条件观测平差或间接观测平差,平差后应求出最弱相对于起算点的高程中误差;四、五等水准网和高程导线网也可采用等权代替法、逐渐趋近法、多边形法等方法进行平差,并应作精度评定;
(3)水准测量计算时数字取位,应符合表6.4-6的规定。
水准测量计算数字取位 表6.4-6
等级 各等 往返测距离往返测距离各测站高差(mm) 0.1 往返测总差往返测高差高程(mm) 1 总和(km) 中数(km) 0.1 0.1 总和(mm) 中数(mm) 0.1 1
第2-5节 地形测量
一、一般规定
(1)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国家测绘局制定的规定,对其未规定符号的地物、地貌,可另作补充规定,但应在技术总结中注明。测图比例尺应符合本书第一章中的各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
(2)地形图的测量可选用大平板仪测绘法、经纬仪小平板联测法、电子测速仪机助成图法、航空摄影测量法、GPS实时动态差分定位(RTK)及其他符合规范测量精度要求的方法。
(3)地形图原图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热处理后伸缩率小于0.4?的聚酯薄膜。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绘误差不应大于0.2mm。图廓格网的对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