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微丘区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二级及以下公路 1/2000 1/1000 S/2000+0.05 S/1000+0.10 山岭重丘区 S/2000+0.1 S/1000+0.1 平原微丘区 山岭重丘区 5 10 10 15 注:表中S为转点或交点至桩位的距离,以m计。 五、曲线测量闭合差
曲线测量闭合差应符合表6.8-3的规定。
曲线测量闭合差 表6.8-3
纵向闭合差 公路等级 平原微丘区 山岭重丘区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二级及以下公路 1/2000 1/1000 1/1000 1/500 横向闭合差 曲线偏角闭平原微丘区 10 10 山岭重丘区 10 15 60 120 合差(’’)
第2-9节 高程测量
一、水准点设置
(1)高程测量前,应对初测水准点逐一检查,如丢失或损坏,应加以恢复或补设。
(2)水准点距定测中线应为50~200m,过小或过大时,应予迁移。 二、水准点复测
对初测水准点,应逐一进行检测,符合精度要求进采用初测高程;超出精度时,应复测,并予以更正。
三、水准点联测
对恢复、补设、迁移的水准点,均应进行联测,并与相邻的初测水准点闭合,其技术要求与精度应符合本章第4节的规定。
四、中桩高程限差
(1)中桩高程测量应起闭于水准点,其允许误差: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为±30
Lmm;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为±50Lmm;中桩高程可观测一次,读数取
位至cm。
(2)中桩高程检测限差: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为±5cm;二级及二级以下
公路为±10cm。
(3)中桩高程应测量桩志处的地面标高。对沿线需要特殊控制的建筑物、管线、铁路轨顶等,应按规定测出其标高,其检测限差为±2cm。相对高差悬殊的少数中桩高程,可用三角高程测量或单程支线测量。
第2-10节 横断面测量
一、横断面测量方法
(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横断面测量应采用水准仪一皮尺法、横断面仪法、全站仪法或经纬仪视距法、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横断面测量可采用手水准皮尺法;
(2)横断面测量应逐桩施测,其方向应与中线中线垂直,曲线路段与测点的切线垂直。
(3)横断面中的高程、距离的读数取位至0.1m。 二、横断面测量检测限差
横断面测量检测限差应符合表6.10-1的规定。
横断面测量检测限差 表6.10-1
路线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距离 ±(L/100+0.1) ±(L/50+0.1) 高程 ±(h/100+L/200+0.1) ±(h/50+L/100+0.1) 注:①L——测点至中桩的水平距离(m);
②——测点至中桩的高差(m)。 三、横断面测量其他要求
(1)横断面施测宽度应满足路基及排水设计需要;
(2)横断面测量应反映地形、地物、地质的变化,并标注相关水位、建筑物、土石分界等位置;
(3)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分离式路基和二、三、四级公路的回头弯路段,应测出连通上、下路线横断面,并标注相关关系;
(4)横断面应在现场点绘成图并即时核对;采用测记法室内点绘时,必须进行现场核对。
第2-11节 路基、路面、防护和排水勘查
一、应搜集的基本资料
(1)沿线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震基本烈度、水文及水文地质等特征; (2)沿线气象资料,包括气温、风速、风向、降水量、日照期、年蒸量、无霜期、冰冻期及冻结深度、积雪期及积雪厚度,以及风吹雪和风吹沙对路基、路面的影响;
(3)沿线水系分布基本特征、相互关系及对路基、路面的影响; (4)沿线农田水利设施的现状、特点、发展规划,农田耕地表土的性质及厚度等对路基、路面的影响;
(5)路线所在地区的公路自然区划及其特征。 二、一般路基勘查
(1)沿线地表积和径流、地下水的水位、流量、流速、流向、移动规律、季节性变化及其对路基、路面稳定性的影响;
(2)高填、深挖路基的位置、地形地貌特征及山体的稳定性; (3)原有公路路基及工程开挖边坡坡度、高度及自然山坡的现状; (4)路线附近既有工程的现状,如一般填、挖边坡高度及坡度和最大填、挖高度和坡度;
(5)路线所经地区植被的主要种类、茂密程度等。 (6)路线所经地区植被的主要种类、茂密程度等。 三、临水路基勘查 1.沿河路基
(1)沿河水位、水流特性及对路基的影响; (2)河岸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特征;
(3)河流性质、发度阶段、河滩堆积物质及其颗粒组成、漂浮物、冲淤等及对路基稳定性的影响;
(4)河面宽度、河床能否压缩及压缩河床后对河流上、下游和河流两岸的影响。
2.湖、海地区路基
(1)水库库区应查明水库类型、等级、设计水位、水深、设计库容量、设计洪水频率、水库修建时间、库坝建筑材料及现状、水库淹没范围、水库泄洪对下游的影响、库区风向、风速、浪高、淤积等,测量坝顶高程;
(2)湖(塘)、海地区应查明湖(塘)、海常(湖)水位、最高水位、水深、浪高及湖、海岸变迁、淤积等情况;
(3)滞洪区、分洪区应查明淹没时间、最高洪水位。浪高、洪水流动方向和规律。
四、特殊地质、不良地质地段路基勘查
1.特殊地质、不良地质地段的位置、特征、地形地貌生成原因、性质、发展规律、影响范围及对路基、路面的影响。确定路基病害整治措施。复杂的地质不良地段应测绘比例尺为1:500—1:2000的地形图;
2.软土、膨胀土等特殊岩土以及含水量高的粘土埋藏深度。土质及颗粒料组成、含水量、液限、塑限等指标;
3.特殊地质、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应进行地质勘探。 五、排水与防护工程勘查 1.排水调查
(1)沿线水系的分布及相互关系,地表水、地下水、裂隙水等的位置、流量、流向,应衬地核查、确定排水设施设置的具体位置、起讫桩号、长度、型式、横断面尺寸、加固措施及进出口位置;
(2)公路通过农田、洼地,应调查地表的积水深度、积水时间,拟定路基排水和加固措施;
(3)搜集路面设计重现期内降雨量强度(mm/30min)资料,拟定路面排水措施。
2.防护工程勘测与调查
(1)调查山坡上体的稳定性,坡面、坡脚受水流冲刷及地下水出露情况; (2)山坡坡面变形特征(包括坡面滑移、剥落、坍塌等);
(3)防护构造物设置位置(起讫桩号)、型式和长度。采用种草、铺草皮、撒播草籽、植树等边坡防护的路段,应调查边坡土质的适种性,适宜种植的草种、树种,种植季节及种植方式。设置防护工程的路段,应根据设计要求,实地放出构造物轴线,进行水准测量和横断面测量;
(4)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地质勘探,查明基底承载条件。 六、路面调查
应调查分析路线附近已有同类工程的路面结构类型、结构组合、材料级配组成以及路面使用状况,分析已有同类工程路面损坏情况、破坏的原因、机理。 七、取土(料)及弃土(料)勘查
1.取土(料)勘查
(1)路侧取土或线外取土坑的位置、土壤种类、工程性质、取土坑(场)表面覆盖物及厚度、取土深度及范围、取土方式、取土季节,估计可取土数量,占地及赔偿办法;
(2)沿线可供筑路的工业废渣、工程性质、储量、购买价格、路用价值等; (3)路侧取土或线外取土对路基、路面、农田灌溉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及综
合开发与利用的可能性;
(4)取土坑(场)、工业废渣场至上路桩号的距离、运输条件、修建便桥、便道的长度。
2.弃土调查
(1)路基开挖生产弃方的起讫桩号及弃方数量,可否运至附近低洼地废弃或就地废弃;
(2)对弃方集中堆弃的位置,可堆弃的数量,占地及赔偿办法; (3)远运弃方的运输条件、方式及运距,修建便桥、便道的长度、占地数量及赔偿办法;
(4)弃土场堆置弃土后对地表排水、农田灌溉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八、改建公路路基勘查
(1)原有公路的等级、技术指标、修建年分和历次改建情况、路基厚度、路面宽度、路面结构及各层厚度、交通类型及历年交通量、交通增长率的调查;
(2)原有人工构造物的位置、结构形式,路基、路面排状况、作用和现状; (3)原有公路病害路段的位置、病害的类型、性质、范围及对路基、路面的影响;
(4)原有公路路基填、挖方边坡高度、稳定的边坡值; (5)原有公路使用状况和养护资料;
(6)对原有公路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等人工构造物进行现场观测或技术鉴定,拟定利用或改造的措施。
第2-12节 沿线设施勘测与调查
一、安全设施勘测与调查
(1)沿线地区性冰冻、雾障、积沙、积雪等小气候的位置和季节性特点; (2)沿线的急弯、陡坡、傍山险峻等行车安全事故易发地段,设回置警告标志、禁令标志的位置;
(3)行政区划界、城市、村镇、大型企业、厂矿、医院、学校、路线交叉口等需设置地名牌、指示标志、指路标志的位置;
(4)需设置公路轮廓标的路段或位置;
(5)沿线需设置隔离设施及安全护栏、护柱、护墙的地段或位置,拟定隔离设施的形式和安全设施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