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模(m2/处) 序号 类别 32 环卫工人作息站 7~20 - 1~2 - 项目名称 服务规模(万人) 配置规定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配置级别 居居居住住住地小区 区 区 ● 备注 供工人休息、更衣、沐浴和停放小型车辆、工具等。 作息场所视具体情况宜与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设置在一起。 注:(1)市政公用设施除表4.3中所列项目以外,其它道路交通设施、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广电设施、燃气设施、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等的规划标准请参见本标准与准则第12~19章的有关规定。 (2)表中●为必须设置的项目,○为可选择设置的项目。
5 工业用地
5.1 5.1.1
布局准则
工业用地宜集中布局,组成相对独立的工业区和工业组团。有气体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不应布置在城市上风向,有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不应布置在城市上游地区。
5.1.2 二、三类工业用地应单独布置,不应与居住、公共设施及其它功能区相混合;并与其它非工业用地之间保持一定的卫生距离,符合相关的防护距离规定。
5.1.3 5.1.4 5.2 5.2.1
三类工业用地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和旅游区内选址,并不应设置在东部沿海地带。 污染较严重的工业宜集中布局,设置专门的污染工业园区。 规划标准
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全市应控制在15%~25%,其中特区内宜控制在8%~12%,特区外宜控制在25%~30%。
5.2.2 5.2.3
工业区宜成片开发,用地规模不宜小于30公顷。 工业区开发强度宜符合表5.2.3的规定。
工业区开发强度控制表 表5.2.3
工业区类型 一类工业区 二类工业区 三类工业区 5.3 5.3.1
工业区配套设施
一类、二类工业区内可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单身宿舍,其建筑间距应符合第9章的规定;三类工业区内及相邻地区严禁建设职工宿舍。
5.3.2 5.3.3 5.3.4 5.3.5 5.4 5.4.1
建筑密度 ≤45 ≤40 ≤40 容积率 1.2~1.6 1.2~1.6 0.8 工业区内单身宿舍和职工食堂用地的比例宜控制在5%~15%。 工业区停车场的设置应符合本标准与准则第12章的有关规定。 职工食堂宜集中或分区集中设置,并应布置在污染源的上风向。 周边地区市政设施不够完善的工业区应自建污水处理厂。 工业区道路
工业区主要通道的车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5米,两侧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3.5米;
道路总宽度不宜小于22米,两侧有非机动车道时不宜小于32米。
5.4.2
工业区的次要通道,其机动车道宽度不宜小于8米,两侧的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3.5米,道路总宽度不宜小于15米。
5.4.3 5.5 5.5.1 5.5.2 5.5.3
工业区防火通道及服务性道路宽度不宜小于9米。 工业区绿地
工业区绿地包括工业区游园和工厂附属绿地。
工业区游园面积宜大于600平方米,服务半径宜小于250米。
工厂附属绿地包括厂前区绿地、生产区绿地、厂区内部道路绿化和宿舍区绿地,绿地率指标宜符合表5.5.3的规定。
工厂附属绿地指标表 表5.5.3
工业类型 一类工业 二类工业 三类工业 产生有毒气体的工业 5.6 5.6.1 5.6.2
高新技术园区
高新技术园区是以高科技产品开发为主,兼具科、工、贸性质的综合性产业功能区。 高新技术园区可安排一类和二类工业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商业性办公用地以及单身宿舍用地等,不应布置三类工业用地。
5.6.3
高新技术园区的建筑密度不宜大于25%,绿地率不宜小于40%。
绿地率(%) ≥30% ≥30% ≥35% ≥50%
6 仓储用地
6.1 6.1.1 6.1.2 6.1.3
布局准则
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质的仓库宜分别布置在不同的地段,同类仓库宜集中布置。 应与城市和区域的交通系统有方便快捷的联系。
仓储用地选址应满足地势、地下水位及地基承载力等地质要求,并考虑与居住、工业和其它功能区的相互影响因素。
6.2 6.2.1 6.2.1.1
规划标准 卫生防护标准
仓储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表6.2.1.1的规定。
仓储用地与居住用地的卫生防护距离表 表6.2.1.1
仓库类型 全市性水泥供应仓库 非金属建筑材料供应仓库、煤炭仓库、未加工的二级原料临时储藏仓库、500m以上的藏冰库 蔬菜、水果储藏库,600吨以上批发冷藏库,建筑与设备供应仓库(无起灰料的),木材贸易和箱桶装仓库 50 3防护距离(m) 300 100 6.2.1.2
仓储用地与疗养院、医院和高新技术园区等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设施或机构的卫生防护距离,宜按表6.2.1.1规定值的1.5~2倍进行控制。
6.2.2 6.2.3
仓储用地内应严格控制单身宿舍和商业建筑的建设。
多层仓库区的建筑密度不宜超过40%,单层仓库区不宜超过50%;多层仓库的建筑容积率不宜超过1.5。
6.2.4
普通仓库的总体设计应符合《商业仓库设计规范》(SBJ01-88)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6.3 6.3.1 6.3.1.1
特种仓库用地 危险品仓库用地
选址应远离城市中心区,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防火、防灾的要求;不同类型的危险品仓库应相互分隔,不得混合存储,其相隔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及消防规定。
6.3.1.2
石油库选址应远离机场、重要交通枢纽、重要桥梁、大型水库及水利工程、电站、变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