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对被评估机构评估年度内执行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分项目进行评估;计算各被评估机构的分项得分和总分(具体评估计分方法和评估标准见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
(2)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公式,将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评估得分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自律评估得分进行加权汇总,得到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评估总体得分;填制《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评估表》。
2.评估金融机构潜在洗钱风险: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机构基本情况表》、非现场监管资料、监管台账、现场检查资料、金融机构自律评估核实资料以及其他途径能了解和掌握的反映金融机构洗钱风险状况的资料,参照金融机构潜在洗钱风险的评估标准,客观评价被评估机构潜在洗钱风险,划分潜在洗钱风险等级。
3.评估金融机构洗钱风险:结合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和潜在洗钱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金融机构的整体洗钱风险等级。
(三)评估报告阶段
反洗钱工作评估小组汇总、分析各机构的评估情况,填制《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情况一览表》,并形成当年的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报告。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和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应于每年2月5日前,将《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情况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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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和《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报告》报送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反洗钱处。《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评估的组织开展情况 2.被评估机构洗钱风险基本情况 3.存在的主要问题; 4.拟采取的监管措施。
第五章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评估的内容和标准 第十七条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评估采取百分评价制。评估具体方法是对评估项目逐项衡量,以各项目满分为限,根据评估标准对执行反洗钱法规的行为区别情况扣减或增加分数,计算分项得分。各项目评估得分之和即为评估总分。
第十八条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评估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5分)
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不健全,存在以下行为或现象之一的,扣1分,本子项目最多扣5分。
1.未设立本级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或领导机构); 2.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或领导机构)成员缺少相关业务、技术、内审等必要部门;
3.未明确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或职责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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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明确反洗钱牵头部门;
5.未明确本级反洗钱工作牵头部门和各职能部门职责,或权责模糊、职责不清晰;
6.反洗钱牵头部门没有指定或配备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 7.反洗钱相关业务部门未设立反洗钱岗位,未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反洗钱工作;
8.反洗钱领导小组(或领导机构)未有效履职,未就反洗钱工作制度建设、全年工作安排、非现场监管自律评估、大型专项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组织推动和部署落实;
9.反洗钱牵头部门不能有效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影响反洗钱工作质量。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30分)
1.未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每缺一项以下内容的,扣5分,本子项目最多扣30分:
(1)客户身份识别内部操作规程; (2)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规程; (3)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内部操作规程; (4)反洗钱宣传培训制度;
(5)反洗钱内部审计、稽核或检查制度; (6)协助人民银行行政调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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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反洗钱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 (8) 反洗钱责任考核机制; (9) 反洗钱工作保密机制。
2.反洗钱内控制度照搬现有反洗钱法规和人民银行监管政策,没有结合自身业务开展和内部组织架构特点,将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等反洗钱监管法规和监管要求嵌入各项业务办理的具体操作流程中,不能体现“风险为导向、客户为中心、流程控制为手段”要求,扣0-2分。
3. 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内容不全面,未涵盖反洗钱法规和人民银行监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每发现一条,扣0.5分,本子项目最多扣2分。
4.反洗钱内部操作流程各环节涉及的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反洗钱职责不明确,反洗钱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不清晰、不具体,反洗钱内控制度可操作性较差,扣 0-3分。
5.未制定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扣3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明显不合理,未明确结合客户身份特点、并结合地域、业务、行业等要素,综合评价并划分客户洗钱风险,扣0-2分;高风险客户仅局限于黑名单人员、犯罪份子、司法、侦查和人民银行调查过的客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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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明确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至少每半年对高风险客户进行一次审核;未明确规定本单位了解高风险客户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或经营状况的实施部门、具体方法、内容和工作流程的,扣0-3分。
7.未建立以客户为监测单位的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流程,未将客户尽职调查工作中发现的可疑行为、交易纳入可疑交易报告范围;未要求结合客户身份识别情况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甄别,并留存相关工作记录,扣0-2分。
8.大额交易报告监测范围不全面,有缺失和漏洞,扣0-2分。
9.可疑资金的监测范围仅局限于反洗钱系统提取的异常交易,没有覆盖所有业务以及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扣0-3分。
10.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未包含涉恐融资的交易和行为,扣2分。
11.反洗钱内部审计制度未明确审计周期、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式之一的,扣0.5分,本子项目最多扣2分。
12.反洗钱保密制度不清晰,缺乏保密范围、保密内容、保密措施、保密期限以及各相关部门保密职责之一的,扣0.5分,本子项目最多扣1 分。
13.反洗钱绩效考核制度未明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考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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